复合型文化特区三篇

2024-09-12

复合型文化特区 篇1

关键词:复合型文化特区,三山五园,北京,文化遗产

引言

文化对于城市发展的影响是潜移默化且深远的, 近30年, 我国各个城市呈现迅速发展的局面, 虽然城市空间不断扩张、经济快速增长, 但城市文化层面虽然有所进步, 却未有明显的进步。借助当前繁荣开放的社会环境, 笔者提出, 可以在北京三山五园片区构建复合型“文化特区”, 为城市空间发展和城市文化的发扬奠定基础。

1. 复合型“文化特区”的提出

1.1“文化特区”的必要性

北京是中国政治、文化、交通和国际交往中心, 具有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 在各方具有重要的国际影响力和国内示范作用。在北京总体规划中, “以建设世界城市为努力目标, 不断提高北京在世界城市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到2050年左右, 建设成为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城市, 进入世界城市行列。 (1) “十二五”规划提出, 要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发挥首都全国文化中心示范作用。 (2) 但如今, 北京与其他世界城市如纽约、巴黎相比, 城市空间发展存在缺陷, 城市文化资源没有很好的利用, 文化辐射力仍有不足。因此, 依托北京现有的文化资源和城市地位, 提升北京文化、国际交往功能, 使文化成为城市发展的新驱动力, 构建一个复合型“文化特区”是必要的。

1.2复合型“文化特区”必备条件

未来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竞争, 不仅仅是经济社会发展实力的竞争, 更重要的是城市生态环境和文化实力的竞争。笔者认为, 复合型“文化特区”作为一个城市乃至一个地区的特殊功能区, 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有高价值文化遗产的聚集地区:这是“文化特区”的先天优势, 也是发扬传统文化的。二、优越的生态环境:包括原生自然系统与人工城市系统。自然系统奠定生态基础, 人工城市系统保证特区的有序运行和发展。三、多样的复合产业:文化特区必须要具备完整、多样的文化产业和产业链, 保证文化产品以最快速度和最高质量输出。四、有显著的传播优势和示范窗口作用, 为国内其他城市提供发展样板。五、开放的优惠政策:区内要实行优越于其他地域的优惠政策, 有助于先进文化的传播。六、独立的行政机构和财政权:有助于“文化特区”不被其他因素限制, 有利于特区健康的持续运行。

文化特区之于城市, 旨在为全国提供一个窗口和范例, 鼓励其他城市发展城市特色。例如2013年, 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立, 是顺应全球经贸发展新趋势、实行经济主动开放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上海自贸区建设的重点之一在于金融改革试点, 通过在自贸区内的先行先试, 使国家金融改革的战略部署在上海先行落地, 为其后全面推开获取必要的经验。文化特区的建立可借鉴上海自贸区的开展模式, 首先在北京作为试点, 逐步放开文化管制政策, 为文化体制改革提供更多可能。

1.3“文化特区”规划目标

在北京设立“文化特区”, 以北京多元、包容的文化资源优势为根基, 作为国家级的特色示范区, 能够最大限度吸引国内外高端人才, 形成良好的竞争合作模式和工作氛围, 奠定北京先进文化的核心地位, 引领文化产业发展。同时, 能够促进北京的产业更新和城市发展, 成为城市新型功能区, 为历史文化遗产的品牌推广、北京西北部生态保育、人们工作生活的宜居提供载体, 建成国际级文化-生态-经济融合的“文化特区”。

2. 三山五园资源整合解析

2.1三山五园区域划定

“三山五园” (3) 的说法源自清朝。“三山”为香山、万寿山、玉泉山, 三座山上分别建有静宜园 (香山) 、清漪园 (现万寿山颐和园) 、静明园 (玉泉山) ;此外还有附近的畅春园 (现海淀公园与畅春园遗址) 和圆明园 (由圆明园、长春园和万春园三园组成, 也叫圆明三园) , 统称“三山五园”。本文中的“三山五园”地区是指由香山静宜园、玉泉山静明园、万寿山清漪园 (颐和园) 、圆明园等清皇家园林, 以及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共同组成的综合园林区 (4) 。

“三山五园”具备世界级历史文化遗产颐和园, 国内顶级高校清华大学、北京大学, 中国第一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关村, 圆明园、香山静宜园等皇家御园遗址。经过资源整合和重新配置, 三山五园片区可以作为“文化特区”的最适宜空间载体。

2.2三山五园资源分析

“三山五园”不仅是独一无二的风景园林名胜, 更是北京西北部最主要的生态涵养基地。三山五园延绵二十余里, 水网密布, 山形起伏, 是北京城历史古老、规模较大的湿地区, 同时是联系城区与郊区的一条重要生态廊道, 是维持城市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的战略要地。但近代以来, 区内原有的湿地系统遭到很大破坏, 自然植被与原有水系被建设用地占用, 需要经过重新整理恢复后才能形成良好的生态系统。

2.3三山五园规划现状与构想

早在上世纪60年代, 清华大学吴良镛先生就领衔开始了对三山五园地区和圆明园遗址的研究。在新修编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 “三山五园”被划定为西郊皇家园林保护区, 其内容大多探讨三山五园历史演变、园林文化等, 在城市规划层面将三山五园作为一个城市功能区整体研究相对较少, 更多的是各个分园自身的建筑特色、园林文化、保护措施、旅游开发等问题的研究。笔者认为, 可以从城市功能区的角度对三山五园的整体规划进行分析, 弥补当前研究的不足和缺失。

3. 复合型“文化特区”的规划构想

3.1改善自然环境, 建立生态基底

要改善北京西北部地区及“三山五园”的生态环境, 必须从北京市整体出发, 将其作为北京生态城市建设的基本政策, 保育森林, 涵养水源, 扩大绿色屏障的覆盖范围, 如此不仅可以为将来三山五园的水源恢复提供条件, 还能够改善北京的环境质量, 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为建设“文化特区”奠定坚实的物质环境基础。规划将各名胜区通过绿色廊道相互联结, 使步行者能沿着通道方便地进入, 为城市居民提供了体验自然、欣赏自然的机会和一片远离城市喧嚣的净土, 在改善人民生活质量的同时, 也提升了周边土地的价值, 为植物生长和动物繁衍栖息提供了空间, 形成有一定净化能力的绿色屏障。规划将片区内所有公园作为开放的城市社区公园, 供市民运动游憩。改建资金可以通过公园自助捐款、发行债券等方式, 鼓励市民投资。或将各社区公园划片, 分别放责于周边各个社区或高校, 培养周边市民的保护责任意识, 主动维护片区内绿道及公园的环境。

3.2展示御园历史, 延续文化脉络

由于其丰富资源、发展空间、业态支撑、文化影响力等多重因素, 三山五园是世界级的历史文化游览胜地和中国园林艺术展示胜地。历史文化资源是优势, 也是最大的限制因素, 在实际规划中如何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引导新兴文化产业发展与弘扬传统文化并举是该地区规划面临的最大难题。预期到2020年, 通过规划使该地区历史风貌得到恢复, 文化魅力充分彰显, 使这一具有悠久历史的地区持续保持旺盛的文化生机与活力。

3.3多元产业协同, 促进文化交流

依托三山五园文化背景, 将文化特区的吸引力逐步从古典园林文化扩大至当代流行文化。在最初发展时, 可以在此片区经营圆明园回收文物展示、文物鉴定、文化沙龙、遗址旅游、影视拍摄、博物馆和美术馆等, 继而建立起相关产业链, 如创意产品设计、动漫产业、新型影视录像、音乐、古典表演艺术、古籍出版业等, 也可以依托中关村科技园, 发展软件及计算机服务、电视和广播、交互式互动软件等产业。

例如在文化片区内, 开展一些有偿的文物鉴定培训、鉴赏沙龙、咨询讲座, 邀请资深的专家学者定期开展文化活动, 联系新媒体共同运营, 提高文化片区的知名度和权威性。近年来, 世界各国开始流行“中国热”, 各国年轻人、旅行者都将北京作为研究中国文化的重点的修学目的地。为服务游学者, 可以在此开设游学者公寓及相关的公共活动场所, 鼓励世界各国的游学者与创意人士在此常驻创业、就业, 最终成为北京名副其实的“文化特区”。

3.4放宽作品管制, 实施政策优惠

许多正在发展中的创意产业需要资金支持。首先是税收优惠, 对于文化片区内举办的各种活动、销售传播的收入, 应予以税收优惠。其次是人才支撑, 对于文化片区内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或设计团队, 政府应予以优先奖励, 同时重视人才引进, 吸引全国各类创意产业人才来此居住创作。最后是土地政策优惠, 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土地资源, 投资环境也需要土地政策的支持, 降低文化片区内土地租用价格, 鼓励其他产业的资金来此投资。

例如, 建议放宽文化特区内的文化产品的限制, 在合法监管的同时, 允许部分未曾公开出版的影视作品、书籍等在此出版、销售、播放, 或举办一系列文化活动, 为一些非主流思想的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在此讲学交流提供活动空间。

3.5各界团体发声, 共同经营治理

高校能够赋予文化特区最重要的精神核心, 两者互为依托, 可以携手并进。因此, 文化特区在开始阶段十分需要清华、北大等片区内的著名高校予以支持, 无论是在资金物质方面还是精神文化层面。可以将三山五园规划与北大、清华等校园规划相协调, 联系生态廊道, 预留活动空间, 发展修学研究、交流、展示等活动, 让来华研究的学者、修学的年轻人在此零距离研究中国文化。同时, 文化特区需要一些具有独立性的文化协会、团体为特区内的各个阶层表达诉求, 同时也可作为管理层来统筹文化特区内的各项建设。

4. 结语

文化是个广泛的概念, 与经济是完全不同的范畴, 它作用于人的精神世界, 其影响是深远、潜移默化又难于控制的, 因此文化特区的发展方向是难以预测的。如果三山五园“文化特区”得以顺利实施, 可以考虑在国内其他城市, 如经济发达、资源丰富、文化特色鲜明的地区中心城市开展试点, 给予优惠政策, 带动城市产业与城市特色协同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剑.北京“三山五园”地区景观历史性变迁分析.[J].中国园林.2010

[2]丘树宏.试办”文化特区”可成文化体制改革的突破口.[N].中国改革报.2009

[3]张越.三山五园规划图景[J].中关村.2012

纽约文化特区——东村 篇2

Millionaires like the Astors and Vanderbilts once had their homes in the East Village, but following the immigration wave in the 1900s, Irish, German, Jewish, Polish, and Ukrainian immigrants flooded into the same neighborhood. Second Avenue in this area was called "the Yiddish Rialto" in early 20th century. At one time there were even eight theaters in the area presenting Yiddish-language productions of musicals, revues, and heart-wrenching melodramas.

In the 1940s and 1950s, the East Village began its rise as a bohemian quarter, gradually becoming a fully-fledged artists' neighborhood, complete with art galleries, friendly coffee shops and a growing community of writers and artists. Since then, the area has been home to the Beat Generation of the 1950s, hippies in the 1960s, and punks in the late 1970s and 1980s. East Village was all about pop art, anti-war demonstrations, underground films, sexual liberation, alternative newspapers and rock'n'roll. The name "East Village" - created by real estate brokers, then adopted by the area's bohemians - remainscurrent today.

Today, it's still a youth-oriented neighborhood, serving hipsters with experimental music clubs, independent theaters and cutting-edge fashion. New York University is in the area, so you can spot swarms of students during the day. East Village reputedly contains the most varied assortment of ethnic restaurants in the city, from little Indian eateries to McSorley's Old Ale House, a pub that seems unchanged since it first opened in 1854, from sushi rolls to a slice of Ukrainian taste, the Village provides them all. Nearby, the restored Public Theater has been the opening venue for many now-famous plays.

Trendsetters and fashion fanatics can find their way east toward the Alphabet City (named for avenues A, B, C, and D). It's still a little rough around the edges, but with a variety of fun places to eat, drink and shop, and (if you're really getting into the scene) some very cool tattoo parlors.

Today's East Village is more of a place to go for cool tattoos, weird piercings or crazy hairdos you've been wanting. You can still spot the old spirit of East Village here and there in the neighborhood - probably not as spontaneous and deep set in the roots as the old days, but history repeats itself in many ways. Who says that East Village can't stand at the forefront of artistic liberalism again? At least the old memories of the East Village spirit will always stay, transcending the passage of time.

In the following New York City Raw and Uncut: East Village Spirit interview, we will toss questions at Jon Ferraro, a guitarist from the East Village music scene, to see what he has to say about the place he calls home.

半个多世纪以来,东村一直都是音乐人、艺术家、作家、演员和政治领袖人物的文化据点,今日美国通俗艺术和现代政治架构的方向就是由这些人推动确立的。曾作为纽约市波西米亚风和先锋艺术中心的这一地带,现在是少有的几个前卫音乐爱好者与都市潮流先锋的基地之一。而大批艺术大军涌入东村是在20世纪60年代,混杂在因便宜租金而移居此地的房客之中。如今,面临着迅速转型的这一街区,站在了一个十字路口之上,竭力要在租金暴涨的过程中保持其独特的文化地位。

虽然曾有百万富翁,如阿斯特家族和范德比尔特家族,在东村安家落户,但随着20世纪前10年出现的移民潮,爱尔兰移民、德国移民、犹太移民、波兰移民和乌克兰移民全都涌入到了这一街区。位于此区的第二大道在20世纪初的时候被叫做是“意第绪的亚里托”。在那里,甚至曾一度出现过8家剧院,上演着意第绪语的音乐剧、时俗讽刺剧、纠人心扉的情节剧等作品。

在20世纪40和50年代,东村开始崛起为一个具有波西米亚风格的地区,渐渐变成了一个发展完善的艺术家街区,附设有艺术画廊、温馨的咖啡店和一个日渐壮大的作家和艺术家社区。自那时起,这一地区相继成为50年代“垮掉的一代”、60年代的嬉皮士、70年代晚期到80年代的朋克一族的聚集地。东村曾到处充斥着通俗艺术、反战示威、地下电影、性解放运动、另类报刊以及摇滚乐。而“东村”这个由房产经纪人所起、后被当地颓废派文化人接纳的名字一直延续至今。

如今,这里仍是一个以年轻人为主导的街区,以实验派音乐俱乐部、独立剧院以及前沿时尚为潮流人士提供着服务。纽约大学就位于此地,所以你可以在日间看到成群的学生。据说,东村拥有该市种类最为丰富的民族餐馆,从印度小饭馆到自1854年营业起就好像没有什么变化的“麦克索利氏老啤酒屋”,从寿司卷到乌克兰风味,东村一应俱全。而在附近,整修一新的“公众剧院”则是许多现已成名的剧作的首演之地。

潮流先锋和时尚狂热分子可以在东部方向找到“字母城”(得名于以A、B、C和D来命名的街道)。虽然这里仍不尽完美,但是却拥有很多餐饮和购物的娱乐场所,以及一些非常酷的刺青店(如果你真的很入流的话)。

如今的东村更多的是一个你可以前往获得自己想要的酷酷刺青、古怪穿刺或疯狂发型的地方。你还可以在这个街区的各处见证以往的东村精神——也许并不是像以往那般自然流露和根深蒂固,但历史在许多方面都在重复着自己。谁说东村不可以再次站到艺术自由主义的最前端?至少对于东村精神的久远回忆将永远驻留下去,超越时光的流逝。

厦门经济特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 篇3

(2012年12月21日厦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次会议通过 2012年12月27日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公布 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文化经营活动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行为,维护文化市场秩序,促进文化市场发展与繁荣,遵循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厦门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下列文化经营活动适用本条例:

(一)歌舞、游艺等营业性活动;

(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

(三)营业性演出;

(四)利用信息网络技术进行文化经营;

(五)电影制作、发行、放映;

(六)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

(七)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和使用;

(八)车载、楼宇、户外等公共视听载体传播广播电视节目;

(九)出版物及其他印刷品的出版、制作、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运输、仓储;

(十)国家允许的文物经营;

(十一)艺术品经营;

(十二)文化经纪;

(十三)其他文化经营活动。

第三条 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文化市场管理相关工作。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按照规定职责负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第四条 依法成立的文化市场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倡导诚信、守法经营,依法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以及文化经营活动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经营与管理

第五条 申请从事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文化经营活动的,依法实行许可或者备案制度。

第六条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环保、卫生、工商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文化经营活动审批的流程、时限和具体要求,并向社会公开。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实行集中办理制度,为文化经营活动申请者提供高效、便民、快捷的服务。

第七条 禁止从事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化经营活动: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或者领土完整的;

(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伤害民族感情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宣扬淫秽、赌博、暴力以及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教唆犯罪的;

(七)违背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八)诽谤、侮辱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泄露国家秘密的;

(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 禁止文化经营场所有下列行为:

(一)播放、演奏、演唱含有本条例第七条所列内容的节目;

(二)包庇纵容卖淫、嫖娼活动或者提供色情服务;

(三)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入场;

(四)赌博、打架斗殴、侮辱妇女;

(五)为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提供演出场地;

(六)聘用和接纳未经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境外演出团体以及个体演员进行演出;

(七)拍卖、经营国家禁止拍卖、经营的艺术品;

(八)利用信息网络转播、非法链接、集成境外广播电视节目及境外网站传播的视听节目,转播非法开办的广播电视节目;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九条 文化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维护经营场所的正常秩序,保障经营场所的公共安全。

第十条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者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设置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在非法定节假日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电子游戏服务。

对于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前款规定场所的管理人员应当要求其出示有效证件。

第十一条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以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者对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依法实施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拒绝实施、中断运行、擅自修改或者变更。发生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形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对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发现技术故障的,应当及时维修。

第十二条 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在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办理接入服务时,应当根据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已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单位名单,核实经营单位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不得提供接入服务。

对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被责令停业整顿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通信管理部门接到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协助通知书及所附的处罚决定书后,应当要求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终止接入服务。对擅自设立的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通信管理部门接到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协助通知书或者处罚决定书后,应当要求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终止接入服务。

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接到通信管理部门通知后二十四小时内终止接入服务。

第十三条 举办境外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的,演出举办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前款规定中属于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向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

第十四条 从事文化经营活动涉及他人著作权的,应当取得权利人的使用许可,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五条 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出租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具有合法的来源证明,不得存储、托运、邮寄、运输违法出版物。

第十六条 从事文物拍卖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文物拍卖许可证。

不具备文物拍卖资质的拍卖企业,不得拍卖文物,不得在拍卖品中夹带文物。

第三章 执法与监督

第十七条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区人民政府的规定,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

第十八条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现场进行调查、检查;

(二)制止和纠正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

(三)查阅、调阅、复制、拍摄、录制有关证据材料,抽样取证或者先行登记保存有关证据;

(四)依照法律、法规对有关物品、工具进行查封或者扣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九条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

(一)营业性歌舞游艺、营业性演出、艺术品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利用信息网络技术进行文化经营等文化行政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

(二)电影、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和使用等广播电影电视行政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

(三)出版、印刷、发行等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

(四)著作权等行政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

(五)违法购销文物等文物行政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

公安、环保、工商、城市管理执法等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文化市场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二十条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管辖跨区域、专业性强以及有重大影响的文化市场违法案件。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管辖本行政区域的文化市场违法案件。

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之间对文化市场行政违法案件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指定管辖。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加强对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一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协作机制,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与公安、环保、工商、城市管理执法、通信管理等有关行政执法的协调,定期通报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情况和文化市场动态,研究文化市场管理的重要专项行动及工作方案,协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十二条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文化市场违法行为举报制度。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接到举报应当登记并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人的有关信息保密。

第二十三条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当主动将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标准等执法管理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四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有违法或者不当行为的,有权向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检举、控告、申诉。接到检举、控告、申诉的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以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拒绝实施、中断运行、擅自修改或者变更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依法实施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公安机关依照各自职责予以警告,并处三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至三个月。

发现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无法正常使用未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公安机关依照各自职责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在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办理接入服务时未核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拒不实施终止接入服务的,由通信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文化经营单位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行为,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出版物批发单位和从事出版物零售、出租的单位和个人存储、托运、邮寄或者运输违法出版物的,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予以警告,没收违法的出版物,并处三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条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及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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