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政治建设十篇

2024-05-30

民主政治建设 篇1

1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为了达到政治经济发展同步的目的,全面推进我国社会的和谐发展,必须正视目前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进一步发展。

1. 1农民民主意识不强,政治参与不充分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农村村民的民主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提高。但就总体而言,当前农村村民的民主意识仍然偏低。民主意识薄弱,参与政治事务的热情不高,法律知识缺乏,法治观念不强。大多数年轻农民进城务工,只操心自己的工资收入,无暇顾及农村民主选举、 民主决策等事务。

1. 2农村基层干部素质不高,为民服务意识差

作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领导力量,对当前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使农村工作走上良性发展的必由之路。一些村干部根据自己的喜好处理村务,不能很好地听取村民建议; 处理村民矛盾时,根据和自己关系的远近作为评判标准,不能实事求是。有的制度虽然写在纸上,但并没有真正落实。 有些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政策水平不高,不能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

1. 3村民对村务信息了解甚少

由于受传统风俗习惯的影响,基层干部掌权,对村务公开度不够,使村民对村务了解模糊,自身利益得不到保障。村务信息的公开可以激发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有效促进农村社会的安定团结,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 村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是不容忽视的,如果不能及时解决,会阻碍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步伐。

1. 4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尚不完善

民主需要法制作保障,当前制度不完备可影响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村委会组织法》作为一部法律只是从原则上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行规定,具体在实践中应该如何操作、执行,必须用细化、完善的相关制度来保障。如在民主选举制度中存在不同程度的贿选、暴力威胁、暗箱操作等现象,使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落实不到位[2]。

2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2. 1基层群众文化不高,政治交流不充分

在农村基层社会中,村民文化素质不高受诸多因素的影响,教育资源的缺乏,没有切实有效的办学机制,导致有些村民想学习,机会却很少; 义务教育实施不好; 政策制度不完善,待遇得不到改善,使得大学生等技术人才不愿意到农村去,导致农村整体文化素质不高。

2. 2村民参与协商地位不平等

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要想更好地协商交流,就必须保证每位参与者的地位平等。虽然给每个村民提供了平等机会,但由于受自身文化素质、社会地位等因素的制约,在协商过程中基层群众不能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 村干部自认为是领导在参与中占据主导地位,导致协商地位不平等。

2. 3农村基层工作信息不公开

协商民主要在公平、公开的条件下开展,而现实中村务公开并没有按照程序进行,大多数村务由村干部决定。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使得一些村领导认为自己可以做任何决定,也不愿意将村务公开,他们往往采用对村干部不利的事不公开,要群众出钱、 出力的事公开的原则,时刻维护自己的利益,这样就打消了群众参与政治的热情。

2. 4基层群众责任意识淡薄

由于受封建思想影响,基层群众的责任意识淡薄,比如说: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这些观念禁锢了人民行使自己民主权利的责任意识,养成了无组织、无纪律的思想。由于处于农村基层的人们文化水平不是很高,对民主权利的理解程度还不够,导致基层民众缺乏足够的责任意识。

3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加强协商民主路径的选择

协商民主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应用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广泛的实践,广大农民开始真正以主人翁的身份管理自己的事情。 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加强协商民主的途径,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重大意义,可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更好地发展。

3. 1宣传农村教育,提高协商民主参与者的素质

正如列宁所说“不识字就不能有政治,不识字就只能有流言蜚语、传闻偏见,而没有政治”。当前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事业,要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做好: 解决好农村教育资源的分配问题,确保农村享有必要的教育资源; 保障农村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保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改革不合理的教育制度,在农村广泛开展夜大、电大等多种形式的办学机制,为基层群众补充科学文化知识; 继续鼓励大学生和各类技术人才到农村工作,协助村主任和党支部书记做好农村工作,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群体文化素质低的状况。

3. 2发展农村经济,为协商民主奠定经济基础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决定政治,政治根源于经济,政治意识也必然根源于经济水平,社会成员的政治心态也必然受社会经济水平、经济方式和经济关系的影响[3]。要积极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惠农政策,推进农产品多种经营实现农民增收,更要重视科技创新在农业上的应用,切实保障提高农民经济水平。

3. 3健全法律体系,提供协商民主法制保障

民主政治建设 篇2

在白皮书前言部分即指出,中国人民经过了百折不挠的斗争和艰难探索,在中国共产的领导下争取民主,使人民真正获得了当家作主的权利。联系历史,我们知道,这里提到的斗争指的是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历史。所以,这一层面的当家作主,对外而言是独立,对内而言是去除专制。而至今为止,仍有相当多的国人对当家作主的理解是没有剥削和压迫。但是这种状态的“当家作主”最多可以说是独立,却离自主的民主还有段距离。

然而,这并不是否认这一层面含义的价值。事实上,相对于不同的制度阶段,民主的目标是不同的。在民主制度之外的环境——如独裁制度下,当民主击败其对手(独裁)时,民主的目标就实现了。这时的民主是非常不完善的,但仍然是民主的,它实际是以民主价值论建立起来,已经给民主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一个起点。

但是,当已经进入民主之后,民主的价值就不再是反对敌人,而是要处理事实上由它自身产生的问题,这里面便包含如何去认识民主、如何去实现民主的理想等问题。这时候,民主不能仅意味着独立,它必须包含更广泛的内容,“主权在民”也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含义。

在西方思想史关于主权的各种论述中,虽对主权的归属以及主权是否是无限的、绝对的有分歧,但在主权的性质上往往是一致的,主权在政治法律体系中,从地位上说是最高权力,从序列上说是最终的决策权力。那么在民主国家,主权在民本身即意味着一国政治法律体系中,人民掌握着最高的和终极的权力。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最高的和最终的权力并不意味着所有决策都直接来自人民这个最高层,事实上,在民族国家的民主制中,直接来自最高层的决策只占体系内部所有决策中的很小部分。但这并不否定这个权力本身,真正的民主制总有一些程序和制度能体现这一原则,如全民公投等。

另外,主权在民还意味着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正如萨托利所说:“权力属于人民建立了一条有关权力来源和权力合法性的原则。它意味着只有真正自下而上授予的权力,只有表达人民意志的权力,只有以某种得以表达的基本共识为基础的权力,才是正当的权力。”(1)这种来源在实践程序上以选举政治来实现。这一点与前述异曲同工,正因为全体选民是政治上的主权者,对行使法律权力具有最高实际影响力,才能体现最高和最终权力的原则。

综上所述,人民当家作主或说主权在民原则,在民主之中,意味着公共权力来源于人民,人民拥有最高的和最后的决策权力。

2 主权在民是民主的全部

显然这一问题的答案是否。如果民主停留在人民主权这些理论原则上,如果没有一些法律、制度和程序来支持,那么就是只有民主之名而无民主之实。“真实的情况是,仅仅包含着人民权力观念的民主理论只能够用来同独裁权力作战,一旦打败这个敌人,自然而然移交给人民的不过是名义上的权力,权力的行使完全是另一回事”(2)。所以,必须有一整套制度运行起来,把主权在民的原则从民主的理论上或国家宪法上的条文变成活的体制。在这一转变过程中,最关键的是公民的“参与”,只有公民的直接或间接参与,才能实现真正的民主。所以,科恩在《论民主》一书中,对民主下的定义是:“民主是一种社会管理体制,在该体制中社会成员大体上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或可以参与影响全体成员的决策”(3),这个定义充分体现了参与是民主的核心。

社会成员的政治参与体现为一系列过程,包括投票、选举、监督等。如果没有这些活动,没有这些活动中人民的广泛参与,民主只能流于空谈,所以程序建设是民主非常重要的环节。甚至从某种程度上说,民主就是一种程序,是一种选择方式,是在每次政治活动中都体现的。而这种推进民主的行之有效的方式却是白皮书中极为忽略的,我们以非常重要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例。

在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节中,提到了“人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之后以权威的数字说明了代表的来源、组成、活动方式及职权等。然而,对于代表如何产生,怎么对人民负责,人民又如何有效监督这些环节,白皮书并没有提出有效的制度使人民参与进去。我想这并不是因为白皮书篇幅的限制,更主要的是我们的政治实践对于民主程序的建设还尚不充分。

2.1 人大代表如何产生的?答案很简单:

选举产生的。但问题的关键在于,选举所真正体现的民意有多少。目前,我国无论是基层的直接民主还是县以上间接选举状况在体现民意上都还差强人意。有许多人将此归咎于人民的素质不高,判断力不足,甚至无法判断自身的真正利益。有人将原因归为我国经济水平还没有实现民主的条件。

首先,关于经济落后这一点,经过长期传播已相当深入人心。确实,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直接影响政治参与的水平、质量、模式等方面。经济欠发达环境中的社会大众更多关注的是自身生存的问题,把目光注在经济领域寻求物质资料的丰盈,以求满足生活的需要,而对公共政治生活的态度往往是消极被动的,甚至是冷漠的。而经济较发展环境中的民众通过分享较丰富的经济资源保证生存的需要后,为进一步满足自己的其它利益诉求或实现个体的价值而相对积极地参与到政治生活中但明显是有问题的。

但是,无论经济发展在何种程度上对民主有着关键的影响,经济决不是唯一要素或决定性要素。从国外看,印度的民主化成功于半个多世纪前,不能说那时的印度比今天的中国的经济还要先进;而且,从我国自身看,基层民主化没有在经济相对落后的乡村率先试点,这本身已证明经济因素不是最根本的原因。同时,退一步讲,富了再谈民主也是不合理的,民主的实现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很多的积累和探索,它需要国民有民主的意识民主的习惯,这些“养”的过程并不完全取决于经济。虽然经济发展确实会对民主的发展程度有所限制,但等到我们的经济水平发展到与发达国家不相上下再谈民主,那么只能望民主而兴叹了。

其次,关于公民素质阻碍公民的参与这一点,也有待考量。(1)从理论上讲,在推行人民主权原则的国家,本身即承认每一个人都有一份同等的权力平等地参与国家的管理。因此,每一个人的文化程度、道德修养和能力也被认为是与其他任何同胞相等的。虽然这是只能存在于理论上的平等,但是正是因为这种假设才是使民主得以推行的起点。(2)即使文化素质低确与民主相关,但以科恩所划分的民主的尺度看,在民主的广度、深度和范围上,与文化素质最相关的是民主的深度。而民主中最重要的广度,深受结构上的影响,即国家的法律制度是不是提供了参与的平台及有效参与的机制。完善的民主结构甚至有助于形成促进民主的心理或气质条件,即使公民们自己有参与的内在愿望,这一点从长远来说,是民主得以安全和稳定的基础。(3)更退一步说,即使确如有人所认为的,人民因为文化素质低无法成为个人利益最好的和唯一的裁判者,但是,既然提倡民主,那么杰弗逊的一段话便是值得信服的,即“如果我们不相信(人民)有足够健全的判断力来行使他们的权利,那么补救的办法并不是剥夺他们的权利,而是引导他们的判断力。”(4)所以,为公民提供教育特别是民主教育,提供广泛易得的信息就应是政府的责任。

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只有真正体现民意的参与才能称之为民主。而选举作为参与的第一步也是相当重要的一步,如果不能体现真正的民意,则如何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2.2 人民代表如何对人民负责

代表制是近代民主面对数量庞大而分散的人民进行统治所发明的工具。被代表者选举代表来实际行使权力。所以如果不把当选的人看作其选民的代表,那么选举本身不过是创造了一个绝对统治者。“选举本身不能产生代表,……把两者联系在一起的是对当选者的责任和义务的正常期待,以及当选者对其选民的义务”(5)。在西方民主国家,这种期待和义务是以制度来规制,如竞选使得当选者为了连选连任必须要关注选民的利益,有些国家罢免、创制、复决制度的存在就是为了保证当选后的代表更忠实地尽责。这些制度本身也体现并实现了人民拥有最高的和终极的权力。而无论是在白皮书中,还是在我国的政治实践中,目前都没有行之有效的制度使“对人民负责”得到保证。仅仅有人民代表大会并不足以实现民主,我们必须知道代表是否真正可靠地代表他们的选民。如果代表不能促进人民意愿的实现,那么它将断送民主而不是促进民主。而对代表的期待和代表的义务不能归之于不可靠的道德,而应诉之于有效的制度。使人民的权力成为约束代表的最可靠后盾。

2.3 人民如何进行监督

对于已当选的代表的行为活动的评估及之后的赞扬和惩罚,都取决于监督活动是否有效。对于近代以来的代议制民主,监督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在西方民主国家,公民对政治活动进行监督的主要途径是媒体。新闻自由和出版自由既因其本身价值又因其对民主的好处而受到推崇。而正是由于保障这些自由的制度的存在,使得公民对于政府的活动能掌握更多更有价值的信息,这使得监督活动有所凭借。当然,在西方推行民主的国家往往也是把自由列为民主的最高价值的,所以在这一前提下,这些才制度得以确立。而在我国,所以面对新闻自由和出版自由可能带来的混乱,采取了管制政策。当然,这种管制是存在合理性的,在我国文化的母体中是没有自由的因子的,所以,国人往往把自由理解为放纵,而不是法律框架下的自由,基于此,在我国完全放开管制确实会引起秩序和稳定上的问题。但问题在于,究根探底,这种管制与人民主权是矛盾的。托克维尔说:“当每个公民都被授予管理国家的权力时,那就必须承认公民有能力对同时代人的各种意见进行抉择,对认识之后能够指导他们的行为的各种事实进行鉴别。”(6)这种管制使得人们不能获得完全信息,便无法有效监督和参与,这样民主的实现本身便缺少凭依。因此,如果为了避免自由所造成的不稳定而牺牲这些自由,则民主将永远成为海市蜃楼。即使我们不能有这样的信念,即“也许实现民主所要付出的一个代价就是不稳定,所以为了民主的价值我们应做的考虑的不是不付出代价,而是减少代价”,但是,我们却相信,信息的不畅将有损于民主,所以,无论如何,政府是有责任为参与政治活动的人民提供更多有效的信息供其参考以提高民主质量的,这需要政府循序渐进去改善。

这一小部分的结论是:人民主权不意味着民主的全部,民主必须还要包含实现人民主权的途径,这一途径就是人民的广泛参与,只有这种参与才能使人民主权落实到实际。而这种参与必须又要有结构上和程序上的支持。实际上,在我看来,真正的民主是在人民主权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生活方式,一种自治精神。人民自主参与管理与全体人民有关的国家事务,而每一次政治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实现着民主。我们的政治实践离真正的民主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而且,这种自治精神便不只是建立制度这么简单,它还需要很多先天性的条件,包括历史传统,文化心理,公民气质等等。也许,在列出许多实行民主所必须要具备的条件之后有人会说我们的国家气候并不适合民主的生长。但是我认为,民主的社会情况与社会的法律制度之间是互动的,所以,民主的气质是可以培养的。而有人会问:为什么我们要以民主的方式治理国家?对于民主有什么好处,则非一两条可列之,但最关键的在于,用林肯的话来说,民主是人类“最终的、也是最好的希望”,因为它能扩大实现人类利益的公共权力的范围,而又不损害维护个人尊严的个人自由(7)。所以,无论实现民主对我们还是多么遥远多么艰难的过程,继续探索下去是最坚定的选择。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几个侧面的缺陷来指出我国民主建设本身尚存的问题,并不意味着人民代表大会制一无是处,恰恰相反,正是因为人民代表大会制背后的民主价值理念值得继续推崇和发扬,所以一味地为它高唱赞歌无助于它的发展和完善。只有找到尚存的问题所在,才能知道在哪里能够对它修修补补,而使它有更稳固的根基。

参考文献

[1]乔·萨托利.民主新论[M].东方出版社,1993.

[2]科恩.论民主[M].商务印书馆,1988.

[3]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M].商务印书馆,1991.

发展民主政治 建设政治文明 篇3

推进民主政治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是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之一,也是当前高考最受关注的内容之一。该专题涉及经济、政治、哲学等知识模块内容,在2010年高考复习时建议:适当联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注民生、积极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等现实问题进行综合复习。2010年高考有可能以十七届四中全会、打黑除恶等为载体,多角度综合考查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政治文明建设和新时期民主法制建设成就。

【热点综述】

一、 加强党的建设,改善党的领导

1. 2009年5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并通过《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

2. 2009年6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并通过《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

3. 2009年9月15~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二、 关注民生问题,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1. 2009年,在中国政府出台的应对金融危机四万亿投资计划中,有4000亿财政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

2. 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已覆盖全国所有含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参保人数达8.33亿,给越来越多的农民带来实惠,对缓解或减轻农民疾病经济负担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3. 2009年用于“家电下乡”工程的财政补贴资金达到了200亿元,预计可拉动1500多亿元的农村消费。

4. 建国60年来,中国教育走过的辉煌足迹。现在,我国15岁以上人口和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分别超过8.5年和11年,有高等教育学历从业人数超过8200万人,均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

三、 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1. 2009年6月以来,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打黑除恶的要求,推进“平安重庆”建设,重庆市拉开了打黑除恶行动的大幕。

2. 2009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

3. 2009年9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2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新中国60年法治建设成就等方面情况。

【理论分析】

一、 从《经济生活》角度看

1. 消费反作用与生产。“家电下乡”是我国政府的一项惠民工程,是落实“保增长、促内需、调结构”措施的重要内容。国家对家电下乡进行财政补贴,有利于刺激农民消费,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增长,同时,也有利于家电生产企业商品的销售和企业的发展。

2. 就业是民生之本。对整个社会生产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关注就业,同时又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共同富裕)。2009年我国政府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中央财政拟投入420亿元资金。

3. 国家财政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巨大作用。国家财政是促进社会公平、改善人民生活的物质保障。能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的作用,也能促进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

4. 市场经济具有法制性。良好的市场秩序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而良好的市场秩序离不开国家健全的法律体系。打黑除恶,切实加强法制建设,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使得各项经济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5. 国家的宏观调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既需要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又需要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2009年中国政府出台的应对金融危机四万亿投资计划、“家电下乡”惠民工程、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等都是国家加强宏观调控的具体体现。不只是为了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更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6.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国家多项惠民政策都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义,坚持以人为本为核心。

二、 从《政治生活》角度看

1. 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应该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改善民生,体现了我国的国家性质。

2. 我国的国家职能。打黑除恶体现了政治职能;应对金融危机采取积极财政政策,“家电下乡”惠民工程等体现了政府在履行组织经济建设的职能;关注教育发展体现了组织文化建设的职能;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促进就业等体现了社会公共服务职能。

3. 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本质是为了崇尚并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实行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在于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当家作主的地位。打黑除恶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也是我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4.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从根本上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具体体现。

三、 从《生活与哲学》角度看

1. 一切从实际出发。物质决定意识,要求一切从实际出发。“家电下乡”是我国政府的一项惠民工程,是落实“保增长、促内需、调结构”措施的重要内容,是我国政府应对当前金融危机的有效举措,是党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生动体现。

2. 实践决定认识。“要继承和发展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成功方法,又要不断创新和丰富党的建设有效管用的新方法,积极探索运用现代科学方法,创造性地研究和解决时代发展、社会变革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课题”。这说明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

3. 科学理论对实践有巨大的指导作用。胡锦涛强调,要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高度重视探索和把握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规律,高度重视总结运用和丰富发展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经验,不断丰富和发展党建理论,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提供理论指导。

4. 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因此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5. 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必须着眼于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全面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6. 坚持正确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党作出改善民生的决策,是在我国建设实践基础上形成的,是遵循并利用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同时,这一决策坚持以人为本,自觉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有利于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正确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

7. 抓重点,集中主要力量解决主要矛盾。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要着眼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全面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8. 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经过全党全国共同努力,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经济增长明显下滑趋势得到遏制,经济形势总体呈现企稳向好势头。世界经济复苏将是一个缓慢曲折的过程,我国经济回升基础还不稳定、不巩固、不平衡,国际国内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很多,我国经济发展仍处在保增长的关键阶段。我们必须增强信心,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科学判断国际国内经济形势。

【创新训练】

1. 2009年以来,在保持经济稳定发展过程中,民生问题被置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教育、住房、医疗等重大问题都得到了高度关注。这体现的唯物辩证法道理是()

A. 事物的性质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

B. 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C. 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

D. 认识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和发展

2009年8月18日,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温家宝指出,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朝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破除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个重大步骤。回答2~3题。

2. 政府重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是因为我国政府()

① 是人民利益的执行者和捍卫者 ② 是法律的制定者和执行者 ③ 具有管理经济的职能 ④ 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A. ①②③B. ①③④

C. ②④D. ①③

3. 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条件总体上有了较大改善,但仍存在“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这体现出()

A. 任何事物都包含既对立又统一的两方面

B. 主次矛盾的关系

C. 矛盾主次方面的关系

D. 矛盾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4. 科学发展观是针对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城乡差距拉大、就业压力增加、资源短缺、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等突出问题和矛盾提出来的。提出科学发展观的认识论依据是()

A.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B. 现象和本质是不可分的

C. 感性认识必然上升到理性认识

D. 意识是物质的反映

5. 加快发展,必须科学把握发展的规律,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这是因为()

A. 任何事物运动都是有规律的

B. 规律是客观的,违背规律就要受到它的惩罚

C. 科学把握发展规律,就能推动事物的发展

D. 运动和规律是不可分割的

6. 材料一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09年9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全会指出:推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健康开展,加快推进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维护民族地区社会大局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材料二 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阅读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 请运用政治生活的有关知识,论述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要致力于“推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健康开展,加快推进地震灾区灾后恢复重建,维护民族地区社会大局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2) 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谈谈为什么要“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参考答案】

1. B 2. D 3. C 4. A 5. B

6. (1)

①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我国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和社会生活实行政治领导。

②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③ 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④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是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致力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体现。

(2) 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群众的利益而奋斗,是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

民主政治建设 篇4

“校园民主政治建设年”体会

联合小学 姚振山

通过参加教育局和磷矿镇组织的“校园民主政治建设年”的多次学习活动,我思想上触动很大,我充分认识到在校园实行民主管理、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很有必要。

一、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关键在于提高认识

推进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首先要提高领导和教职工群众的思想认识,结合多年的实践,我们在以下几个方面统一了认识,形成了共识:

1、推进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学期初在学校召开的教代会上,我把其做为办校的指导方针写在校长工作报告上,并在各项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了这一方针。

2、推进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对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实践使我们认识到这样做有利于扩大教职工民主参与,加强学校的科学管理;有利于加强教职工群众民主监督,推进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密切学校党群、干群关系,调动干部和职工两个积极性;有利于坚持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我们体会到,从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巩固已有改革成果,继续深化学校的各项改革的需要来说,积极推进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势在必行。

3、推进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从学校当前面临的形势来看,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在当前学校大力发展的过程中,各种矛盾、热点、难点问题将会越来越多,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更有必要。

由于领导和教职工统一了思想认识,形成了共识,所以民主政治建设工作在我校一直受到高度重视,以教代会为主要形式的多渠道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学校管理和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几点体会

体会之一,在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领导班子是关键。一方面由于存在着“官本位”和“人治”思想,都想自己说了算,好象当官说了不算,这个官白当。另一方面由于学校都实行校长负责制,可以说校长的权力很大,所以领导班子民主作风建设问题非常重要。我们学校这几年

非常重视领导班子成员思想作风建设,重视培养班子成员的民主作风,学校的事情都经过班子成员集体研究讨论统一意见后再做决定。在领导方式上,我尊重系统领导职权范围内的行政指挥权力,从不越级指挥,真正实现了一级对一级的负责制。这样做,校长的权威不但没有被削弱,反而赢得了和衷共济的良好局面。民主政治带来了班子的团结,班子团结产生出很强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推动了民主政治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体会之二,在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群众是基础。“十五大”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学校是知识分子比较集中、文化层次比较高的地方,他们的思辩能力、参政欲望比较强,这使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有了很好的群众基础。多年来,我校充分相信广大教职工群众,真正把他们当成学校的主人,该由群众讨论决定的事情,就由他们来讨论决定;该让群众知道的事情,就向他们公开;该走民主程序的,决不个人说了算,让他们知校情、议校事、监校风。事实也说明,广大教职工群众能够正确处理好个人、集体、学校三者利益关系,能够管理好学校的各项事务。由于有了广大教职工群众的积极参与,就保证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使得各项决策有了群众基础,执行起来畅通无阻。

体会之三,在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要突出重点。学校教代会制度是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重要渠道,民主政治建设的重点是以教代会为龙头。所以要全面落实教代会的各项职权,加强教代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注重教职工代表的培训,提高他们参政议政的能力。要使每位代表认识到,民主不是挑剔,监督不是整人。当前大力提倡校务公开,这是新形势下对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的基本制度,既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又有长期的实践经验,在新形势下需要更好地加以坚持、完善和发展。当前,又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丰富、充实新内容,以推进这一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民主政治建设 篇5

从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 是我们党对民主政治建设的初步探索阶段。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 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这一时期, 中国共产党一手抓政权建设, 坚定不移地恢复国民经济以及迅速发展生产力;一手抓执政党建设, 不断地增强党的执政能力, 适当对自身建设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在党的领导方面, 确立了党的领导的全新观念, 即党的领导是思想上、政治上和方针政策上的领导。在党群关系上, 进一步认识到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只有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参与下才能顺利完成, 党的执政地位才能够巩固。因此, 中国共产党人必须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在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坚持不懈地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 对共产党员尤其是中高级党员干部严格要求, 对涉及腐败事实的党员干部, 无论职务有多高、贡献有多大, 坚决予以打击。同时, 提高党员标准, 把党员随时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取得了重要的成绩。在党的领导制度上, 强调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 坚决反对个人崇拜, 大力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制度。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1957年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 是中国共产党的自身建设曲折发展时期。在这二十余年中, 党在指导方针上出现了严重失误, 偏离了八大制定的正确路线, 尤其是十年文革, 党和国家遭遇到了巨大的挫折和损失, 民主政治建设也遭到了前所未有的破坏。但是, 我们也应该看到, 虽然“左”倾错误思想在党内一度占据主导地位, 但是党内的健康力量与之进行了不懈的斗争, 正是由于这股力量的存在和不断发展壮大, 才使得我们党和国家的性质没有像苏联那样发生变异, 也为后来改革开放三十年民主政治的巨大成就奠定了重要基础。

2 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所做的积极工作

2.1 人民民主专政

2.1.1 人民民主专政的涵义

以工人阶级为领导, 以工农联盟为基础, 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的国家政权形式。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 就是根据中国的实际国情, 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 创造性的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这一无产阶级专政的具体形式。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也是无产阶级专政, 它是中国化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具体形式。

2.1.2 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

(1) 明确地表述了我国国家政权的性质和内容。

人民民主专政这一概念把对人民的民主和对敌人的专政直接表述出来, 是普通民众能够详细了解这个政权的构成和基本职能, 既有利于我们在实际工作中防止片面性, 也避免了一些别有用心的组织和个人的恶意诋毁。实践证明, 人民民主专政的政策已经深入人心。

(2) 确切表明了现阶段我国的阶级状况、政权基础与人民在国家中的地位。

我国的国家政权是由工人阶级领导的, 工农联盟则是国家政权的基础。而人民所包含的范围则十分广泛, 除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社会主义劳动者之外, 还有包括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国家统一的爱国者;只有人民民主专政这一概念才能准确地反映目前我国的阶级状况。

(3) 它建立在广泛的政治联盟基础之上。

现阶段我国存在着两个联盟:一个是工农联盟, 一个是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同一切可以团结的爱国者的联盟。人民民主专政这一概念能够准确地反映这一状况, 有利于两个联盟的发展壮大。

(4) 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必须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

历史的实践已经证明, 只有中国共产党才有资格与能力肩负领导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任。而党的领导只是通过理论指导、把握方向、决定政策、考察选拔干部等方式予以实现, 而不是像苏联那样的以党代政、党政不分的执政理念。

2.2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2.1 人民代表代会制度的涵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 根据马克思主义民主学说, 结合中国实际国情而形成的独特的政治制度。人民代表代会制度既不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三权分立制度, 也不同于苏联的苏维埃制度, 而是有着中国特色而又科学的基本政治制度, 是实现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形式, 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载体。实践证明,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我国的国家性质, 符合中国国情, 能够保障全体公民的基本权利, 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快速发展。

2.2.2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特点

(1)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最好的组织形式。通过民主选举, 产生自己的代表, 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 把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2) 人民代表大会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 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

(3) 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 旗帜鲜明地反对多党议会制。没有党的领导,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不复存在;没有党的领导,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就无法展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根本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 核心是党的领导。

2.3 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

2.3.1 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涵义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 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原则。同时, 我国又是一个多党的国家, 9个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同时存在。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中国共产党与其他民主党派紧密合作, 为全民族的反侵略战争、广大劳动人民的反压迫战争的胜利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因此, 我国实行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这是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和政党学说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重要成果, 是中国人民政治智慧的重要结晶。

2.3.2 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特点

(1)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中, 只有执政党与参政党, 而没有执政党与在野党。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核心, 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合作的参政党, 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

(2) 我国的政党制度不是一党制,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中, 既有集中统一的领导, 又有党派之间的团结合作, 这是完全符合中国特点的独特的政党制度。

(3) 这种政党制度去西方资本主义的议会民主制有着本质区别。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是多党制或两党制, 既有执政党, 也有反对党和在野党, 无论哪一党派上台执政, 都是代表着本集团利益, 而不可能代表广大人民的意愿, 它们根本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团结合作。

2.4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 设立自治机关, 行使自治权的一项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 体现了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精神, 体现了国家坚决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原则。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职权, 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 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 领导各族人民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加速发展社会生产力, 建设具有中国特色民族特点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3 改革开放前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所出现的问题及原因

3.1 对社会现实状况缺乏客观、系统的认识

尽管八大前后, 党对国内的主要矛盾、阶级斗争状况和发展的总趋势做过一些正确、客观的结论, 但是, 还没有对社会主义条件下仍然长期存在的一定范围内的阶级斗争, 对已经比较突出的但并不属于原来阶级斗争性质的社会矛盾、政治矛盾、文化矛盾、思想矛盾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矛盾, 作出全面系统客观的调查研究和实事求是的定论, 提出一套适应新形势下阶级斗争的工作方法。因此, 当出现极少数右派分子不负责任的言论攻击时, 我们的党缺乏冷静的头脑, 没有做调查研究, 而是照搬革命战争年代大搞群众性阶级斗争的方法来处理这些问题, 严重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造成了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工作中的重大失误, 导致了较为严重的后果。

3.2 在巨大的胜利面前滋长了骄傲的情绪

从党的七大到八大的11年间, 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伟大胜利, 仅用了3年就完成了战后经济的恢复工作, 取得了抗美援朝战胜的巨大胜利, 3年时间就完成了社会主义的三大改造。在这种情况下党内不少党员干部、甚至是一些中高级的领导干部被前所未有的胜利陶醉了, 骄傲思想由此而生。因此, 在整风运动之初, 党外群众、特别是知识分子对各级领导、党员干部提出尖锐的批评意见, 党内不少领导干部缺乏精神准备, 听不进不同意见, 甚至把善意的批评当做恶意的攻击, 直接导致了后来的反“右”派斗争的扩大化, 造成了后来影响数十年的人才断层。

3.3 对“波匈事件”和国际反共逆流的影响反应过激

1956年, 国际上出现了苏联二十大上赫鲁晓夫秘密报告对斯大林的全盘否定和诋毁、波兰事件和匈牙利事件, 帝国主义乘机掀起了反共逆流。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家形势, 中国共产党坚持了马克思列宁主义, 维护了国际无产阶级和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支持了波兰、匈牙利人民的正当权益。与此同时, 我们党内部还从波匈事件中总结经验教训, 引以为戒。但是, 后来由于种种客观原因, 原来这些正确的认识并没有完全坚持, 反而片面地、简单地把波匈事件复杂的经验教训归结为群众性的阶级斗争没有做好, 从而把匈牙利事件的情况硬套到中国来, 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反“右”派扩大化以及后来文化大革命的出现。

摘要:1956至1978年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曲折探索时期, 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成就, 但也遭受到了挫折。但在民主建设方面还是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积极工作也为后来改革开放以及新世纪我国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积极探索,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

参考文献

[1]吴东华、李熙麓、高翔莲.刘少奇与中国社会主义[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 1998.

[2]祝春梅.论毛泽东社会主义民主思想[J].江苏工业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7, (2) .

民主政治建设 篇6

关键词: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建设

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 这是不可动摇的政治原则。近些年来, 我国在民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显著成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适合我国国情, 反映了广大人民的愿望, 维护了人民的利益, 保障了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当家作主的权利;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体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 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职受到了应有的重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充分保障了各民族当家作主的民族自治权, 丰富和发展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使人民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切实维护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加强了基层民主建设, 在农村和城市分别实行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制度, 使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充分发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 首先是民主机制的不健全制约了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发挥。如利益保护和参与机制的缺陷, 民主选择机制的不健全, 权力制约机制的有效性不强;其次, 民主的政治参与渠道不畅通影响了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权力的有效行使;再次, 基层民主的不完善影响了人民群众直接参与民主政治生活。鉴于以上几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讲话, 关于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一、大力推进政治民主建设, 必须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执政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关系

(一) 在中国人民当家作主必须靠共产党的领导来保障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人民对国家事务的决策和管理活动。社会主义民主不是无政府主义。“文化大革命”中的“踢开党委闹革命”的所谓大民主, 更不是真正的民主, 恰恰是对民主的剥夺, 破坏社会主义民主, 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也不能搞多党制, 必须符合中国国情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道路, 邓小平总结“文化大革命”的教训和西方民主制的弊端, 提出, 没有党的领导的民主决不是社会主义民主。江泽民提出:“党对国家政治生活的领导, 最本质就是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建立、民主活动的开展, 都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是人民的事业, 党提出的奋斗目标和各项任务, 代表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并通过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来实现。从党的指导思想上看, 中国共产党能够自觉地领导中国人民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而奋斗。从领导资格上讲, 中国共产党经过了长期的考验, 已经获得了人民认可和拥护, 能够领导中国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从领导能力上看, 中国共产党拥有中华民族大多数优秀分子, 具有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丰富经验, 有能力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二) 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深层基础

能否保持执政地位, 与人民群众能否真正当家作主密切相关。只要人民在国家和社会政治生活中真正享有当家作主的地位, 切实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在任何时候党的执政地位都不能动摇。

人民群众能否真正当家作主, 关系党执政基础的巩固, 决定党的兴衰成败。党执政不仅要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 还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 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不断提升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 健全和完善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与法律制度。

20世纪80年代, 邓小平就强调“党只有紧紧地依靠群众, 密切地联系群众, 随时听取群众的呼声, 了解群众的情绪, 代表群众的利益, 才能形成强大的力量, 顺利地完成自己的各项任务。”党的十六大以来,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 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与共产党执政的关系,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指出:“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扩大社会主义民主, 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在新的历史环境下, 党要不断获得人民群众的拥护, 就要领导和支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 维护和实现他们的根本利益。

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策略与措施

(一)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保证民主政治取向, 离不开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只有人民当家做主, 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 才能够使国家政权得到人民群众最广泛的政治认同, 国家的社会动员能力才有牢固的政治基础。民主只有以法制为依托, 才具有坚实的保障, 法制只有以民主为基础, 才有应有的权威。依法治国为实现国家权力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公民权利提供了法律和制度保障。

(二) 以政治体制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 党和国家的民主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 都在不断完善和推进, 对政府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在不断加强。然而, 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与扩大人民民主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 民主政治的具体制度还不完善, 在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等方面也存在不足。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市场化进程带来的利益分化和社会分层, 使得不同利益群体之间, 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之间出现了错综复杂的矛盾。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 要求我国政治体制进行改革和完善。要在建立利益表达和协商机制、公众政治参与机制、社会舆论监督机制、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方面深化改革, 以协调利益关系, 保障公民权利, 维护公平正义, 将社会和谐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之上。

(三) 以发展党内民主促进人民民主政治建设

在中国共产党以党内民主促进人民民主的发展, 有利于增进党内和谐, 促进社会和谐, 要解决党内权力过分集中和不受约束的问题, 创新党内民主的形式。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和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党代会代表任期制, 是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途径。可扩大党内民主及时反映社情民意, 提高党委决策的民主化水平, 促进决策的落实。创新党内民主形式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的票决制。票决制对于准确表达投票人的意志, 充分发扬民主, 避免主要领导“一言堂”有利, 可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任用干部的公正性。要把票决制固定下来, 成为党内民主的重要制度。

(四) 完善民主政治参与机制, 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落到实处

完善民主政治参与机制, 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要按照胡锦涛七·一讲话的要求, 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 深入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健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 保证决策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 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制度, 充分发挥代表、委员的民主政治的参与作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 人民群众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人大以立法权和审议权为依托监督政府, 保证公共政策代表人民的意志。人民政协是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人士的主要渠道, 是表达着各界群众的意志和愿望, 协调各界群众的利益。因此, 我国人大、政协要优化代表、委员的组成, 规范民主程序。注重发挥代表、委员参政议政和广泛联系群众的功能发挥。

2. 加强培养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能力, 着力提高其政治参与水平。

目前, 在人民群众中存在着较高的政治参与热情和强烈的参与愿望。而因参与成员的总体素质和参与能力不高, 从总体上看, 参与效率较低。因此, 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和思想政治素质, 加强对相关政治知识和技能的传授, 使他们知道怎样参与政策。

3. 疏通人民群众政治参与表达意愿的渠道。

健全和完善公共政策研究组织, 独立开展民主参与机制的研究。积极引导体制外组织的健康发展, 继续发挥信访办、意见箱、市长专线等常规途径功能, 大力推进“电子民主”等信息化手段。要使群众的呼声和要求的反映渠道, 使人民群众的建议与政府相应部门对接, 关系到国计民生, 重大问题要经人民讨论, 建设上下联动机制。

4. 营造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氛围。

政治文化有一定的一致性, 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各个不同阶层在政治思想、政治态度、政治体制、民主参与意识等方面有不同政见。有当家作主的参与热情, 也有政治冷漠;有人民民主的愿望, 也有“官本位”思想的压抑;有用法律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也有“人大于法”的习惯思维。所以, 要通过政治宣传和民主实践破除各种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传统观念, 要积极培育人民群众民主政治参与意识, 使人民群众树立平等观念和民主意识。

参考文献

[1]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1

[2]张宁.浅谈社会主义政治文明[J].世纪桥, 2009 (1)

[3]何万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J].临沧教育学院学报, 200 (4)

论理想的民主政治人格 篇7

人格一词, 英内涵语为Personality, 源于拉丁文Persona, 原指演员所戴的面具, 即一种遮蔽性和表演性的伪装, 转义为演员本身以及他用这一面具在生命舞台上所扮演的角色。“把人格说成是面具那样的东西, 意在说明人格就是表现于外在的、公共场合中的自我。”[1]早在古希腊时期, 苏格拉底、斯多葛学派就探讨过人格问题。中国的儒家、道家学派也曾就人格问题提出了各自的主张。但对人格研究真正做出巨大贡献的则是源于上个世纪心理学的兴起与发展。心理学家认为:其一, 人格是发生在我们内部的, 影响着我们怎样行动、怎样感觉的那些情绪过程、动机过程和认知过程;其二, 人格是稳定的, 可以通过不同时间、不同情景, 在不同的行为方式中发现个体的某些稳定的心理特质。

政治人格作为人格系统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是个体在政治生活中表现于外的自我, 是政治自我。亚里斯多德曾经说过“人天生是政治的动物”, 人不可避免地要涉入政治生活, 一般而言, 有什么样的政治心理就会表现出什么样的政治行为。“政治心理是政治主体对一定社会政治现象自发产生的感性的、非系统的、非定型的主观反映形式。”[2]当这种非系统的自发反映形式具有了一种持续稳定的特性时, 便形成了政治人格。

综上所述, 笔者给政治人格作如下定义:政治人格是政治主体在遗传和现实政治环境双重影响下, 逐渐形成的一种政治生活中的持久性心理特征的总和, 是政治主体内在动力系统 (隐性) 与外在政治形象 (显性) 的统一体。

二、政治人格结构的心理学分析

关于人格的结构, 众多心理学家纷纷提出了各自的主张, 其中最为突出的是荣格的人格结构理论。在此, 笔者借用荣格的理论, 从意识与无意识两个心理层面来简要分析政治人格的结构。

1、政治人格的意识层面

政治人格的意识层面处于结构组织的表层, 它包括政治认知、政治情感、政治思维、政治动机、政治态度等。政治认知是政治主体对政治生活的反映, 是对政治客体的一种主观规定。情感和思维既是意识的功能, 又是意识的内容, 其中情感依据的是主体感受, 思维判断则更认同于观念。而政治思维则是一种逻辑推理过程, “是在个人欲望、社会规范、道德良知和现实条件中间进行权衡与取舍的过程, 是各种价值观念冲突组合的过程”[3]。“政治动机包括对政治参与的责任、对政治问题感兴趣的方面、政治优先考虑的问题、对自己政治能力的估价等等。”[4]在前述政治心理过程基础上形成的综合性心理过程被称为政治态度, 它是个体对某一政治客体所持有的评价与心理倾向。

2、政治人格的无意识层面

无意识层面包括个体无意识和集体无意识。个体无意识包括了一切被压抑的经验和被遗忘的知觉与记忆, 每当需要的时候, 它就会浮现在我们意识之中。而对政治人格有着巨大作用的是集体无意识, 它具有遗传的性质, 包括本能的行为模式和“原型”这样的思维模式。集体无意识“不属于个体所有, 是人类在种族演化中长期流传下来的一种普遍的原始心象与观念。”[5]其中, 人格面具又称“顺从原型”, 是集体无意识的重要内容。它是一个人获得社会的接受与认同而公开展示出来的东西, 是个体适应社会的机制。它对行为有某种强迫性的巨大驱动力。

三、现代政治人格的主要特征

中国的传统社会处于一个相对来讲十分封闭的状态之下, 在几千年的发展进程中其社会政治形态和文化形态呈现出一种超稳定的状态, 在其中孕育的传统政治人格的结构和特征同样具有超常的稳定性。中国传统政治人格由传统文化和社会制度塑造而成, 它所体现的是一种专制型的人格特质以及与其相对应的臣服、依附性的人格特质。与传统社会政治人格的特征相对应, 我国现代政治人格的发展是以西方现代的政治人格为参照系的, 它的主要特征是:

1、政治评价以实际效用为主, 政治行为趋于理性化。

政治评价的标准从传统上以道德为主, 转为以实际效用为主。政治评价逐渐趋与理性化, 政治参与有合理的期望值。

2、公民的自我和自主意识增强, 反对心理依附。

只有具备完整独立的人格和理性精神的人才能称得上是现代政治意义上的公民, 才能有效地参与政治。

3、主动意识增强, 积极主动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 如选举, 对

国家作出的大政方针、决策等等积极支持配合, 使之得以有序的执行。

4、突破小集团人格, 开放意识强, 反对政治人格中宗派残余思想。

突破各种由非正式组织形成的人情关系网。反对将小团体的利益凌驾于社会之上。

四、理想的民主政治人格的形态

现代化人“他是一个消息灵通的参政的公民;有明显的个人效能感;在同传统的影响来源的关系上, 他是高度独立和自主的, 尤其在做出如理个人事务的基本决定时是如此;他乐于接经验和新观点, 这就是说, 他思想比较开放, 头脑比较灵活”[6], 阿尔蒙德和鲍威尔为我们勾画这样一个典型的形象, 具体说来应该包括:

1、独立的个体意识。

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 既不应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 干涉他人意志自格独立;也不应人云亦云、盲目依附, 面对复杂政治生活能够做出独立的认识和判断。

2、主动的参与意识。

具有此种意识的人, 对政治活动, 对自己成长的影响及自己对政治活动的影响有着清醒的认识, 能正确判断出自己在政治生活中的人权和价值并产生心理上的归属感, 具有清楚的权利、义务意识和政治责任感, 对政治参与抱有积极的态度。

3、开放创新的意识。

现代人面临着一个更为开放和更为广阔的社会环境, 开放意识或曰全球意识应该成为现代人必备的基本素质。这是说现代的政治主体比起传统的先辈更容易或愿意接受, 政治革新和改革并经受新的政治经历。

4、民主与法治意识。

所谓民主意识, 是指人们对国家民主政治、民主权利以及法律制度在观念上的反映, 其主要内容是公民行使民主权利和平等、自由的意识等[2]。所谓法治意识, 是指作为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人们所应当具备的与现代民主政治、市场经济和文明形态相适应的、为法治社会所必需的法律素质、法律精神和法律价值观念。

现代政治人格是政治主体在现代化过程中通过政治社会化逐渐形成和表现出来的, 是促进政明发展的心理机制和外显形象的统一, 是一个多层次的复合体, 必须具备上述的要素。这也是一个理想的民主政治人格所要具备的基本因子。

五、理想的民主政治人格的建构

日渐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 逐步民主公开的政治体制, 不断多元化的意识形态以及多层化的社会结构, 对当前我国理想的民主政治人格的构建提出了新的要求。考察理想政治人格的构成要素和我国传统政治人格的表现形态, 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实现我国理想的民主政治人格的塑造:

1、经济层面。

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变化对当代中国政治形态发展的影响是空前的, 市场经济所培育的主体意识、竞争意识、自由和宽容精神、平等观念及妥协思维, 体现了现代政治人格的内涵。

2、制度层面。

民主的法律化和制度化可以形成有利于现代政治人格发展的稳定机制。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律化首先要求健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了健全的法律体系, 公民参与政治生活、行使应有权利便有了制度上的保障。

3、政治文化层面。

政治文化以其无形的力量影响着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 它规定了政治主体的政治行为方式, 从而也制约着政治体系的运转。我们需要进行理论创新, 发展吸收先进的政治文化, 发挥其指导作用, 消除传统政治文化中不利于现代政治人格形成的部分。

4、吸收有益成果层面。

塑造现代政治人格, 应注重对既有成果的批判吸收, 它包括这样两个方面:其一, 批判地继承和发展我国传统政治人格。中国自古以来就讲究道德自律, 坚持道德自律有利于人际关系和谐与凝聚力的形成, 弘扬道德理性有助于塑造现代政治人格。

其二, 借鉴域外政治人格的发展成果。西方政治人格中包含的自由、民主等内容对于今天我国的现代政治人格发展很有借鉴意义, 尤其那些对全人类具有普遍价值的内容, 可对其直接选择使用。

六、理想的民主政治人格能有效推动政治民主

就理论上分析, 政治民主化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制度民主化与人的民主化。这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不可偏废。不过, 两者之中, 人的民主化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实现人的民主化, 就政治心理学方面来说, 也即确立现代政治人格———理想的民主政治人格。政治人格就是在政治社会化过程中, 在政治人与政治环境等主客观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内化为政治人具备的政治修养、政治伦理、政治德行等一切品格。政治人格因其所具备的人格特性, 可以划分为健全的政治人格 (民主、公平、宽容等) 和病态的政治人格 (专断、极端、狭隘等) 。理想的民主政治人格显然属于前者, 是一种健全的政治人格。在这里, 笔者重点谈“宽容”这一政治品格。政治宽容就是作为政治人 (包括自然人、法人及政治组织) 的政治主体所具有的对于己方在政治领域有所冲突的一方或多方的包容、容让、理解等一种政治品格。合理地把握和发展这种政治品格对构建理想的民主政治人格有其内在的促进, 进而推动政治民主。

具体到政治民主中, 宽容的价值阐述如下:

一般而言, 政治民主的核心是政治参与, “主权在民”或“人民的统治”只是“理想的民主”, 而民主的实际意义不在于是多数人的统治还是少数人的统治, 而在于群众地广泛参与。政治民主是随着公民权的逐步扩大、政治参与的出现和范围的扩展而出现的。也就是说, 政治宽容是政治参与的前提, 如果统治阶级不能够有所宽容的对待不同的政治声音的话, 也就是“钳民之口”, 不同政见者或有意参政者动辄得咎, 恐怕会造成人人自危, “莫谈国是”。如此下去, 何来民主?因此要民主, 首先要政治宽容。因此, 可以概括出政治民主出现的规律:政治宽容———政治参与———政治民主。

因此, 在现代社会, 公民政治人格水平是判断政治生活民主化的重要标志之一, 并在相当程度上制约着政治民主化的发展。现代社会, 单个个体是构成社会的基础, 唯有个体形成了具有理性、宽容、自主性、主动性、参与性、开放性等等特征的理想的民主政治人格, 实现了人的民主化, 才能带动制度的民主化, 从而有效地推动整个政治民主化的进程, 也维持着政治的稳定。

摘要:本文在借鉴西方现代公民型政治人格的理念和解析当下中国的现状的基础上, 研究政治人格的内涵、结构、特征, 从而提出了符合中国客观环境的理想的民主政治人格的构建途径。确立理想的民主政治人格, 对于维持政治稳定, 推动中国的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政治人格,政治心理,理想的民主政治人格,政治稳定,民主政治

参考文献

[1]蒋云根。政治人的心理世界[M].上海:学林出版社, 2002.

[2]吴大英, 杨海蛟。政治意识论[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 2001

[3]王慧然。传统政治人格在中国近现代社会的演变[J].北方论丛, 2001, (3)

[4]陈振明。政治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9.

[5]张春兴。现代心理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4.

民主政治建设 篇8

关键词:无锡;现代化;民主政治建设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2-0063-02

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日益迫切。十八大报告强调:“以保证人民当家做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近年来,无锡市在重视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不断探索民主政治建设路径,在各县市区积极进行尝试和试点工作。

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

(一)开展竞争性选拔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无锡从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建设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的紧迫需要出发,把竞争性选拔作为干部选拔的重要方式,摆上重要位置,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权力监督。一是进一步增强竞争性选拔工作的计划性。每年年底,各级党委(党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核定的编制和领导职数限额内,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制定好次年的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年度计划。二是进一步增加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比例。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的领导干部比例要逐年提高,到2015年,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比例要保持在50%左右。三是进一步扩大竞争性选拔职位的范围。加大正职人选、重要岗位人选以及党政机关以外领导人员的竞争性选拔力度。

(二)公务员交流轮岗

开展公务员跨区域交流、跨部门交流和部门内轮岗,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公务员管理体制的全新探索。2008年9月,无锡市实施了公务员交流轮岗工作。全市一次性集中交流轮岗公务员2 857名,占全市公务员实有人数的15%,其中跨部门、跨区域交流公务员1 171名,部门内部轮岗1 686名,是目前为止全国范围内规模较大的一次公务员交流轮岗。无锡市公务员交流轮岗的做法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强烈反响,特别是三“破”三“立”的指导思想受到广泛关注。一破除“岗位终身化”,建立“轮岗常态化”;二破除“部门所有化”,建立“交流多元化”;三破除“干部本土化”,建立“流动区域化”。开展公务员交流轮岗,是盘活人才资源、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内在要求,是不断深化改革、发展民主政治新实践的有效途径。

(三)构建科学考评体系

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2006年,无锡市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市(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建立了经济发展、资源环境、生活质量、社会发展“四位一体”的考核指标体系。这一指标体系实现了从偏重经济建设考核向注重经济、文化、社会等全面考核的转变———从偏重GDP考核向注重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民生指标考核转变;从偏重短期效应的考核向注重长期效应的考核转变;从偏重一刀切、齐步走的考核向注重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的考核转变;从偏重以领导评价为主的考核向注重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的考核转变;从偏重职能部门的考核向注重职能部门考核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考核转变。

(四)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近年来,无锡市委围绕“让组织满意、让人民满意”的目标,不断健全完善党政干部管理机制。一是积极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市及市(县)区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对选拔任用工作开展民主评议、对新提任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进一步健全了干部监督工作机制,拓宽了干部监督工作的方式和渠道。二是大力推进“三责联审”工作。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开展选人用人责任审查、机构编制责任审核、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用人权、用编权和用财权等核心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三是不断健全和完善干部监督工作制度建设。制订了《关于新提任干部考察对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试行)》、《无锡市党政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全面加强制度体系建设。

二、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造力、生命力

(一)落实党代表常任制

实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是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一次改革和创新。2005年,无锡市滨湖区被江苏省委确定为区级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单位。近年来,无锡市不断扩大和完善党内民主,积极试行党代会常任制,充分发挥全委会作用,进一步探索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切实增进党员对党内事务的了解和参与。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是指每次党的代表大会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后,在党的委员会任期内每年举行一次代表会议,这期间,党代表的资格继续有效,不再重新选举。也就是说,党的代表大会像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那样,党代表的权利也同人大代表类似,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的党代表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党的委员会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党的重大问题,对全委会及其成员的工作进行评议。实行党代会常任制,是对解决党代表在闭会期间继续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所采取的创新举措,这对于发展党内民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重大意义。

(二)实施党内公推直选

2010年下半年,无锡市利用村(社区)领导班子换届改选的契机,全面实施“公推直选”,产生了新一届村(社区)领导班子成员。此次换届,共有744个行政村、社区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实行“公推直选”,覆盖面占换届基层党组织的90.7%。“公推直选”变间接选举为直接选举,变等额选举为差额选举,变确认性选举为竞争性选举,变封闭式选举为开放式选举,使选举过程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开放式、宽视角的干部选拔任用模式已初具雏形。“公推直选”改变了基层党组织选举领导班子成员以往仅由镇、街道党(工)委提名人选的传统做法,让广大党员群众民主推荐,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拓展了党员群众参与党内政治的制度渠道。“公推直选”使基层党组织能够依循明确规则运用政治权力,使权力所有者能够监督、制约权力行使者,使民意评价成为选任干部的最直接、最可靠的依据。“公推直选”更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拓展了基层党内民主的实现形式。

三、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健全群众自治机制

(一)推进城乡居民自治

无锡市村民自治建设总体来讲,是起步早,基础好,覆盖面广,走在全国、全省前列。无锡于1983年开始建立村民委员会。在试点的基础上,于1986年进行第一届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到2010年,无锡市已历经了9次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在实行民主选举的同时,结合无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实行村务公开制,让农民享有知情权;实行村民议事制,让农民享有决策权;实行民主理财制,让农民享有管理权;实行民主监督制,让农民享有监督权。2012年,无锡以被列入“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为契机,全面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调动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有效促进基层和谐稳定。无锡创新社区管理模式,着力构建社区“1+2”治理结构,即以社区党组织为“龙头”,负责牵头抓总,以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事务工作站为“两翼”,前者负责居民自治,集中民意,反映居民诉求,后者专司党和政府下沉的事务,初步形成了基层社区建设管理新格局。在此基础上,全市各社区普遍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推进居民自治,如党内事务听证咨询、民情恳谈会、工作听证会、事务协商会、成效评议会等,问政于民、问需于民。

(二)推行参与式预算

无锡市在公共财政投资项目领域推行的参与式预算改革,是一种创新财政预算编制和决策的民主管理方式,是建设阳光财政的具体实践,是深化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益尝试,是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问题发生的有效途径。无锡市从2006年开始选取部分街道试点参与式预算,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财政资金投入项目的决策权交给基层群众。2009年,参与式预算实施范围扩大到无锡市所有街道和开发园区,并在全市各乡镇逐步试点推开。经过几年的努力,参与式预算操作流程逐步完善,实施范围逐步扩大,项目领域逐步深入,项目效果逐步显现,社会影响逐步提高。参与式预算,其实质就是通过项目推介、项目决策、项目预算、项目执行及评估这一合理的机制,形成对权力的合理制约,最终让腐败失去土壤,使群众监督真正落到实处。民众的深度参与,既约束了政府权力,促进政府转变执政方式,又解放了政府权力,使其最大限度地避免决策的盲目性。通过实施参与式预算,政府将决策权交给广大群众,实现了由“为民做主”到“让民做主”的转变,是民主发展的重要一步。

民主政治建设 篇9

(2011年村干部培训)

我国有13亿多人口,9亿在农村,这是我们的基本国情。我区57万人口,有50万在农村。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亿万农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目前农村逐渐形成了以“三个自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四个民主”(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制度体系。农村工作也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下开展工作。今天在座的各位都是新当选的村主任和书记,担负着新农村建设的重任。所以,我们对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有关规定要了解,我们要在党的领导下,严格依法办事。下面我和大家一起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就四个民主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和大家一起学习和探讨。

一、村委会组织法修改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于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新修订的组织法增加了目录部分,从原来共30条增加为41条。主要修改内容:(15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村民委员会与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关系。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第二条)

二是明确了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关系。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第四条)

三是完善了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推选、退出递补程序。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

退出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第十二条)

新旧村民委员会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第二十条)

四是增加了选民登记内容。

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第十三条)

规定了对选民名单的申诉程序。(第十四条)五是规范了选举程序。

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第十五条)

六是修改了另行选举的条件。

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规定了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秘密写票、委托投票。(第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缺,可以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补选程序参照本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补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到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止。(第十九条)

七是完善了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罢免程序。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第十六条)

八是新增了村民委员会成员职务自行终止和终止条款。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第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终止。(第三十三)

九是新设了村务监督委员会。

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第三十二条)

十是完善了村民代表会议组成和议事程序。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规定了村民代表的推选和任期。村民代表应当向其推选户或者村民小组负责,接受村民监督。(第二十五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第二十六条)

十一是增加了村民小组会议制度。

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规定了村民小组组长如何推选和任期。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由村民小组会议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讨论决定,所作决定及实施情况应当及时向本村民小组的村民公布。(第二十八条)

十二是健全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第二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纳入村民会议讨论的事项。(第二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机构应当建立村务档案。(第三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包括六方面事项。(第三十五条)

十三是提出了法律救济和行政救济途径。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第三十六条)

十四是确定政府的经济支持责任。

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需要经费的,由委托部门承担。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公益事业所需的经费,由村民会议通过筹资筹劳解决;经费确有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给予适当支持。(第三十七条)

十五是首次在法律中提出了农村社区建设的概念。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第九条)

驻在农村的机关、团体、部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人员不参加村民委员会组织,但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并遵守有关村规民约。(第三十八条)

没有将任期从三年改为五年,也没有具体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资格条件。

二、村务公开制度(三十条至三十一条)

1、村务公开的内容

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1、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2、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3、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4、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5、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6、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7、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8、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9、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政府拔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四、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

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2、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 村务公开的形式:固定的村务公开栏。一个原则:就是实际、实用、实效。

其它形式:广播、电视、网络、“明白纸”、民主听证会 村务公开的时间: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的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

村务公开的基本程序:

第一步,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实际,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 第二步,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提交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

第三步,由村民委员会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布。

第四步,村“两委”成员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有关问题。

3、村务公开监督小组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职责: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资格条件: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回避原则)。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及其成员应当热爱集体,公道正派(信赖诚信原则),有一定的议事能力(能力条件),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知识的成员(能力条件)。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任务: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要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审查村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并及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不履行职责处臵:对不履行职责的成员,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罢免其资格。

4、听取和处理群众意见

一个路径是:对公布的内容有疑问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投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确有内容遗漏或者不真实的,应督促村民委员会重新公布;

另一个路径是:直接向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询问,村民委员会应在10日内予以解释和答复。

三、民主决策制度(21、22、24、25、26条)

1、村级民主决策的原则 村级事务必须进行民主决策。

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级民主决策的底线:村级民主决策的事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有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2、村级民主决策的形式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一般一季度召开一次)

会议有效的规定: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议、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且不得与村民会议所作的决议、决定相抵触。

3、村级民主决策的程序

第一步: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召开村民会议要有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的主体)

第二步:由村党组织统一受理议案,并召集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受理议案的组织)

第三步: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决策的组织形式)

第四步: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民主决策事项的办理。(决策意见的组织实施)

4、村级民主决策责任追究

未经村民会议或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与处臵村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民主管理制度

1、村委会换届选举后的工作移交制度(20条)

移交的内容: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等。

移交时间:10日内。

移交主持: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主持,乡、镇人民政府监督。

不移交处臵:对拒绝移交或无故拖延移交的,村党组织、乡级党委和政府应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加以改正,对拒不移交印章的,由制发机关负责追缴,并追究责任。

移交过程中发现问题处臵:移交过程中发现有重大问题,村干部和村民可以向乡级人民政府或者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有关机关反映,受理单位应及时依法处理。

2、民主理财制度(32条)

村民民主理财由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村民进行。村民民主理财是一种有组织、有规矩的活动,不是说,什么人想怎么办就怎么办。也就是说村民把权利共同委托给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去行使。

民主理财小组的产生: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

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否决不合理开支。

村民的权利:如果当事人对民主理财小组否决意见有异议的,可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给当事人一个救济的渠道、申辩的机会)。村民有权对本村集体的财务账目提出质疑,有权委托民主理财小组查阅、审核财务账目,有权要求有关当事人对财务问题作出解释(村民是村民自治的主体。如果出现民主理财小组被收买,与村干部一起坑害群众等情况,也容易及早发现和处理。基层政府对农村财务审计、群众可以向政府举报等权利)。

县乡政府在村级财务管理上的责任:一是帮助村里搞好财务清理整顿,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民主理财制度;三是制定和完善集体资产监管办法,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确保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3、农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

第一步,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

第二步,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第三步,报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 第四步,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对财务收支审批三条规定:

一是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为不合理财务开支的事项,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

二是财务流程完成后,村里要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乡级人民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要对村级财务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督。

五、民主监督制度

1、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制度(35条)

农村集体财务工作审计的主体: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切实组织好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

2、审计的主要内容、审计的周期: 内容是:一是本村财务收支情况;二是本村债权债务情况;三是政府拔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四是本村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五是本村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六是本村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要求审计的其它事项。

审计结果应当公布,其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在下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之前公布。

审计周期: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必须审计。明确责任:

第一,在审计中查出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多吃多占、铺张浪费的,要责令其如数退赔;

第二,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法违纪的,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第三,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2、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33条)

民主评议的对象: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以及享受由村民或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其它村务管理人员。

民主评议的组织:由乡级党委、政府具体组织。村务监督机构主持。

民主评议的形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座谈。民主评议的时间和周期: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民主评议的标准: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村干部是否称职的标准。

经济措施:评议结果与村干部的使用和补贴标准直接挂钩。处理措施:对连续两次被评为不称职的村干部,是村党组织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民委员会成员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的,其职务终止;其它村务管理人员,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处理决定。

我们归纳一下:就是“三个三” 三个到位:村务公开内容到位

村务公开形式到位

村务公开程序到位 三个制度:村级民主决策制度

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制度

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 三个组织:村民代表会议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

民主理财小组

农村社区建设基本要求

(一)社区服务中心

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按“五室六站两栏一校一场所”设臵。

1、五室: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办公室、党建(老年、文体)活动室、社区警务室、图书阅览室、资料档案室;

2、六站:党建工作服务站、社会保障服务站、卫生计生服务站、文艺体育服务站、农村经济服务站、综治调解服务站。

3、两栏:宣传栏、村务公开栏;

4、一校:村民学校(老年学校);

5、一场所:文体活动场所。

设立服务大厅进行一站式服务一般设臵: 综治调解 帮扶救助 计生卫生 文艺体育 社保就业 信息咨询

(二)组织机构

按“一村一社区”形式组织社区建设;全区所有农村社区按照“××村社区服务中心”挂牌。若是“多村一社区”的,按“××社区服务中心”挂牌。

社区服务中心一般由五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委员若干人。村“两委”负责人兼任村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人,成员由村“两委”和村官大学生兼任。村社区服务中心与村委会同期换届。若多村一社区的,由乡镇街道牵头,各村商定。

(三)组建服务队伍

1、政策时事宣传队。职责是向村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村组织开展尊老爱幼、邻里和睦、互谦互让、互敬互爱等活动,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倡导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

2、环境卫生保洁队。职责是搞好村内社区的环境卫生,建设干净、整洁的农村社区。

3、综治调解队。职责是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开展普法教育,教育村民学法、知法、懂法和依法行事;做好村内社区的安全工作,调解民事纠纷、化解村民间的矛盾,消除治安隐患,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协助做好社区矫正人员、归正人员的帮教工作,维护农村稳定。

4、科普技术指导队。职责是组织村民开展农工技术培训服务,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和邀请有关专家给村民进行讲学培训,推广农技,提供动植物防疫防控、农产品安检、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农资供应、农产品营销及保险技术和信息服务,提高村民群众的致富能力。

5、社会保障救助队。职责是动员社会各界和社区村民积极开展以扶贫帮困、互助互济和生产生活扶助为主要内容的服务。有条件的要成立慈善救济基金,形成互帮互助、邻里友爱和睦的良好人际关系。

6、就业援助队。职责是向村民宣传有关劳动就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提供全区劳动用工需求信息,积极引导有就业愿望的村民开展各类培训,帮助实现就业。

7、文体活动队。职责是协助建好社区图书室、娱乐活动室,丰富村民业余文化生活,遏制封建迷信和黄赌毒等现象。

(四)建立档案

完善各项服务登记,一般应建立

1、综治调解服务记录薄

2、帮扶救助服务记录薄

3、计生卫生服务记录薄

4、文艺体育服务记录薄

5、社保就业服务记录薄

协商民主与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篇10

一、基本内涵

(一)协商民主的含义

要搞清楚协商民主的内涵,我们首先要弄清一下民主的概念。“民主”是我们常用的词语,但是其内涵和意义却容易产生混乱和歧义。从字面上来看,民主是指“人民主权”或者说“权力在民”,但这仅仅是将希腊文翻译成人们知道的语言。民主不但要求字面上的描述性的定义,还要求规定性的定义。理想中的民主与现实中的民主是不同的,两者不能互相定义。民主是在理想与现实的相互作用中产生和形成的。在漫长的发展的过程中,民主吸收了各种含义。今天我们使用的民主概念与希腊时期的民主概念并不相同。这里就有必要对古代民主与现代民主进行区分。古代民主与城邦有着密切的联系。古代民主是一种直接民主,它指的是全体平民参与集会,共同讨论城邦事务。可以说,古代民主是最有可能接近直接民主的制度。而现代民主则与民族国家的崛起相联系,在现代民主制度下代议制是民主制度的主要形式,公民通过投票选举出代表来代替他们参与国家事务的处理与讨论。作为一种间接民主,其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对权力的监督和限制。但是在代议制民主下,由于被选出来代表民意的代表很多时候并不能完全代表每个人的想法,从而使得决策的结果不能符合所有人的想法,最终实施的过程也有所受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西方民主政治中协商民主应运而生。然而由于西方政党制度选举制度的特性,协商民主的发展很多时候都受到很大的制约,发展比较缓慢。直到协商民主被引入中国的政治舞台上,又重新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中国是一个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就共同关心或利益相关的问题,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以适当的方式和渠道进行协商,形成参与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做出决策或决定,以实现人民当家做主[1]。协商民主实质上就是给每个公民平等的权利参与决策影响决策,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一致决定的过程。通过协商的过程是参与的每个公民都能够畅所欲言,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感受,对某一举措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再通过协商讨论的手段,将决策的结果集中化具体化,达到大家共同满意的程度。

协商民主的过程是一个民主惠及到每一个参与个体的过程,是一个民主得到充分发挥的过程,每一个个体都有权利,有选择地参与到事务政策的讨论中,提出自己的看法,参与决策的讨论,表达自己的意愿,在自由民主的氛围中参与处理跟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公共事务。在民主的氛围中协商,在协商的过程中实现民主。

(二)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含义

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实质是指公民在认同现有社会制度的前提下,为促进国家与社会的发展,提高政府管理公共事务的能力和绩效,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等而进行的各种有序的政治活动。公民政治参与的方式具有多样的形式,从大的方面来说大致分为四个方面: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选举又分为直接选举、间接选举、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民主决策分为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专家咨询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民主管理分为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民主监督分为信访举报制度、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舆论监督制度、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活动等等。其中公民政治参与最常见、最普及的方式应该是民主管理中的基层民主自治的方式。

公民参与政治的过程也是民主能够得到充分发挥的过程,是公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实现的重要方式。公民通过各种各样的形式,如民主恳谈会、社会听证会等形式参与到社会政治生活中来,对与切身利益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实事进行参与、讨论、或者监督。但是只参与还不够,要做到有序,还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来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第二,依法行使政治性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第三,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第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通过有序的方式直接或者间接地参与到与政府活动相关的公共政治活动中去。

二、协商民主和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契合性表现

民主从本质上说是一种社会管理体制,在该体制中社会成员大体上能够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或可以参与影响全体成员的决策[2]。协商民主与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具有一定的内在契合性。

(一)合法性

协商民主和公民有序政治参与都具有明显的合法性。

协商民主的进程其实就是一个追求公共决策合法化的过程。在当今社会,随着经济和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不同民族,民族、社区集体的发展也呈现出多元化趋势。人们的偏好不同,利益趋向也在分化,因此在进行公共决策的过程中会产生各种矛盾和冲突。这时候,为了解决社会团体的分歧,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协商民主的政治运作机制应运而生。正如瓦拉德兹所说:协商过程的政治合法性不仅仅出于多数的意愿,而且还基于集体的理性反思结果,这种反思是通过在政治上平等参与尊重所有公民道德和实践关怀的政策确定活动而完成的[3]。

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主要目的是追求公共决策的合法化。公民通过合法渠道对公共事务和政府决策进行意愿表达和建言献策,使政府决策更“接地气”,维护公共利益,从而促进公共决策的合法化。

(二)合理性

协商民主和公民有序政治参与都具有理性。

协商民主是理性的,因为参与各方在提出、反对或支持其观点时都需要陈述他们的理由。他们在给出理由的同时,希望那些理由(而不是权力)将决定其观点的命运[4],协商民主之所以说是理性的,是因为在协商的过程中,参与者不仅要表达出自己的观点,还要给出相应的理由建议,而不是凭一己喜好强加给他人。在这个过程中,参与者还有机会聆听和接受他人的观点,通过妥协和协商达成一致。在这一点上协商民主与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是一致的。

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也是理性的,集中表现为政治理性。公民政治理性主要涵盖了三层意思:其一,公民在行使权利时有一定的政治知识,能够独立地进行价值判断而不受他人影响或依附于他人。其二,公民对公共决策结果的理解。即使最终决策结果未能反映自己的愿望,也能以宽容的心态接受结果也是民主理性的要求。其三,参与采用的方式是非暴力的,这需要公民通过陈述自己的正当理由,并学会与他人沟通、谈判来促进问题的解决[5]。

(三)程序性

协商民主和公民有序政治参与都具有一定的程序性。

协商民主需要社会的多元参与者来共同参与,但是它并不是无序的个人参与,它更强调参与的有序性和公开性。合理的多元主义会导致程序民主概念。按照这种定义,源于合法性的民主谱系只能通过集体决策的程序以及与公平过程相关的价值来体现,如公开性,提出替代性选择的平等机会,以及对这些替代进行全面公正的审视[6]。

同样的,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也有严格的程序性。政治参与本身即是程序民主的基本内涵,从权力运行的角度看,程序民主包括自上而下的公共权力运行和自下而上的公民权利行使,而后者更具有基础意义。因为,从民主的本意上讲,公共权力是公民部分权利让渡的结果。因此,公民政治参与是衡量程序民主的主要标准[7]。要使得公民决策的结果最终合法化、制度化,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过程必须要遵循一定的程序,或者规章制度,正是契合了一句话:“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三、协商民主有利于实现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从政治参与主体的角度看,协商民主有利于实现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在精英化的代议制民主中,由于利益博弈的原因,决策的结果往往更倾向于体现强势群体,即所谓精英群体的利益,弱势群体的利益很容易被忽视牺牲掉。而协商民主的主体有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以及各个界别成员,作为公民,他们都可以平等地发表意见和建议。

(一)有利于兼顾少数人的利益

代议制的基本原则是少数服从多数,按照这种多数原则,表面上似乎是公正的,实际上只是简单地聚合多数人的利益倾向,无法真正从结果上满足公共利益。并且,所谓的“多数”本身就不是一个确定的概念,而且随着社会生活的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更加深了这种不确定性。多数标准如果错误地变成了绝对的多数统治,这一变化在现实世界中的意义,就是人民的一部分变成了非人民,变成了被排除的一部分人[8]。这样的结果就会一方面造成我们想要扩大民主的范围,使更多人能参与到公共决策中来;另一方面却造成了大多数人的民主权利被剥夺。

托克维尔说:“我曾寻思,在我们这个时代,用什么办法能使人们养成权利观念,并使这种办法能被人们所牢记。结果发现,这只有让所有的人都和平地行使一定的权利。”[9]其实这也很容易理解,在民主制度下,广泛的政治参与是化解社会冲突的有效途径之一。诉求政治要求,参与利益博弈和分配的人越是多,“游戏规则”就越公正,矛盾和冲突就越容易化解。协商民主的主体是公民,意即所有公民都能通过直接民主的方式参与协商,这就杜绝了代议制民主的“被代表”的弊端。协商民主的过程是沟通国家、公民和社会的过程,从中获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发挥社会各阶层主体的作用,使参与者能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对国家政策社会问题建言献策,从而使决策的结果更加符合公共利益,获得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结果。

(二)有利于培育公民精神

协商民主的发展使得公民有机会直接参与到民主决策的过程中,使人们从消极的态度转变为积极参与管理公共事务中来。协商民主有利于培养公民精神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协商民主有利于培养公民互相尊重、互相理解的公民性格。在决策过程中,通过直接参与的方式,倾听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尊重他人的需求和利益,做出让步和妥协。在参与过程中,不免会遭遇困难和矛盾,这个时候协商民主就发挥了其巨大的优越性,每个人提出自己的观点,不同意见的人提出自己意见的理由,大家互相尊重,参与讨论,取长补短,最终达成一致。

其次,协商民主有利于培养公民的集体责任感。当一位公民出席听证会并发言,知道整个会议都在听取自己的意见,感觉到自己被当作与议员地位平等的人士,你如何来衡量他或她的感受呢[10]?这种直接参与协商民主的方式,培养了公民积极参与的主动性,并且使人们认识到政治共同体中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每个人的话都对决策的结果产生影响,从而将个人福祉与集体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

最后,协商民主有利于增加社会信任。在决策的过程中,公民之间相互对话和讨论,也是一种合作的过程,过程中的每一个个体通过合作加深沟通和互相理解和信任。决策的过程每个个体都有参与,决策的结果也是大家达成一致的结果,因此这种合作的过程可以增加大家对互相的信任和对决策结果的认同度,推动的决策的实施以及进一步进展[11]。

协商民主的本质是给予每个公民平等的权利,通过公正公开的程序,使各种意见相互沟通和碰撞,从而使决策的结果是大家商议的结果,来自于人们“真诚的同意”。这种模式能够增加公民政治参与的主动性、有序性和有效性。对于持反对意见的人,也可以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可以通过协商与他人进行沟通和交流,从而对最终决策方案的抵触心理大大降低。正如边沁所说:“当民众满意时,他们自觉自愿地协助法律的实施,而当他们不满时他们自然不予协助;倘若他们不积极阻碍法律的实施,那就算好的了。”[12]协商民主能够做到支持者响应执行,异见者不阻碍执行,这就是从最大程度上获得了公共认同,这就是为公共决策的实施助力。

摘要:协商民主是实现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方式。协商民主与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有着内在的契合性,表现为合法性、合理性和程序性。发展协商民主有利于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兼顾少数人的利益需求,培养公民精神,推进公共决策的实施。

关键词:协商民主,公民政治参与,有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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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瓦拉德兹.协商民主[J].何莉,译.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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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魏星河.我国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涵义、特点及价值[J].政治学研究,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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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韩强.程序民主论[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2:46.

[8]乔治·萨托利.民主新论[M].冯克利,阎克文,译.北京:东方出版社,199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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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亚历山大·隆德留司.德国的立法听证的效果[J].人大研究,2004,(7).

[11]赵心树.选举的困境:民选制度及宪政改革批判[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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