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十篇

2024-08-03

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 篇1

1工程概况

1.1建筑设计

“中国千米级摩天大楼”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北临华北路,南侧与龙华路贴邻,东侧为东北快速路,西邻原有居住小区,该工程功能为超大型综合建筑体。建筑为三座千米级塔式超高层建筑的连合体,在南向、西北及东北角为弧形向上收分,在1 000m以上弧形向外出挑,中央为圆形核心筒直接落地,建筑设计高度1 040m,如图1所示。地上主体塔楼为198层,地下9层,总建筑面积262.1万m2,其中地上面积196.6万m2,地下面积65.5万m2。地下一、二层为商场,三至九层为车库。地上建筑设有高档商场,两个五星级酒店,酒店式公寓以及配套的服务设施,高、中档写字 楼,建筑内业 态分布如 表1所示。

1.2建筑构造与耐火等级

建筑主体为支撑框架外包钢板剪力墙核心筒结构, 采用钢筋混凝土核心筒、型钢混凝土柱及组合楼板结构。 建筑耐火等级一级,建筑构件(柱、梁、楼板、楼梯、吊顶) 均采用不燃烧体。

地下室隔墙采用190mm厚陶粒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需用炉渣灌芯;电梯井道、风管井道、竖井等井道采用CH型轻钢龙骨隔墙体。

主体各层采用钢龙骨双层75mm+50mm(中空)轻质复合墙板,局部采用75mm+50mm(中空)+150mm厚墙板及75mm厚墙板,容重≤8kN/m3。

1.3防火分区的设置

地下一、二层商业按照2 000m2划分防火分区;地下三至九层车库按照1 500m2划分防火分区。

地下一层、二层商业总建筑面积均大于20 000 m2, 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0 000m2的区域,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采用防火隔间连通。

地上商业按照4 000m2划分防火分区,写字楼等功能区按3 000m2划分防火分区。

1.4避难层及避难间设置

该建筑每百米处设置一避难平台,将建筑分为11个单元;根据建筑特点和避难平台的设置位置分析,两个避难平台之间相差100m,考虑发生火灾时情况复杂多变及人员体力等因素,为了确保人员疏散的安全性,建议每个百米单元内应设置避难间,将避难间设置在每个百米单元内的50m处。

在合用前室中设一避难间,面积约20m2,用具有一定的耐火极限隔墙、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设置自动喷淋、火灾报警和加压送风系统。超高层建筑中将独立的楼层作为避难区域或与设备层组合在一起的具有一定安全度的避难区域,此种做法较常见。当超高层建筑有裙房或标准层平面的面积随高度的增加而缩小时,则裙房屋顶平台、高层屋顶平台可充分利用作为避难区域。

1.5消防灭火系统

因建筑面积超过50万m2,计算用水量时,考虑同时发生两起火灾的情况。消防采用重力供水,每个塔楼顶部设置600m3的消防水池,该水池亦作为减振阻尼器的一部分,起到稳定塔身的作用;塔楼的中间避难层设置48 m3的中间转输水箱;地下一层设置900m3的消防水池。 所有消防水池和水箱均分为两格,各功能区均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各种消防设备的配电线路和敷设方式如下:

(1)消火栓泵、消防电梯、消防泵房和消防控制中心的备用照明火灾时持续运转时间为3h,应采用氧化镁矿物绝缘电缆,35mm2及以上采用吊架安装,25mm2及以下可沿电缆桥架安装。

(2)喷淋水泵火灾时持续运行时间为1h,其机房备用照明火灾时持续运行时间应大于1h,如喷淋水泵与消火栓泵共用水泵房,备用照明应按3h设置。防排烟风 机、加压风机、加压泵等和相应机房备用照明火灾时持续运行时间不大于1h,可选用NH型耐火电缆,最好采用氧化镁矿物绝缘电缆。当采用耐火电缆时,应采用防火桥架敷设。

2消防设计难点与目标

2.1中央核心筒的防火设计

中央核心筒作为千米塔的“高速公路”,是人员疏散的主要路线,安全性必须得到保障。

(1)不应放置或布置可燃物,严格限制其火灾荷载, 降低其火灾危险性,如垃圾桶应采用不燃材料,并且及时清理内部垃圾。

(2)地面和墙面装修应采用A级材料,其仅作为人员疏散用,任何阻碍人员疏散的物品及可燃物品严禁进入。

(3)500m避难平台作为核心筒内穿梭梯的转换平 台,是500m以上人员疏散的必经通道,对于整幢建筑安全疏散非常重要,建议在此避难平台设置专职消防队,一旦发生火灾应能迅速扑灭,不影响人员疏散。

设定火灾场景中最大热释放速率为20 MW,通过辐射引燃模型计算出最大引燃距离为7.28m。两栋塔楼 之间的最小间距为65m,塔楼与核心筒之间的最小间距为14m,均大于极限引燃距离7.28m。

2.2外墙及饰面

建筑外饰面为内循环双层呼吸式幕墙,包括观光层及塔冠部分,分两种形式。

(1)外幕墙。单元式框架银白色断桥铝合金明框(中空)LOW-E玻璃与铝单板组合幕墙:配置为12mm超白+1.52SGP+12mm超白,应用于建筑主体;内层幕墙10mm透明玻璃铝合金单元式幕墙。按照风荷载标准值为5.4kN/m2,面板宽度取1.4m,面板高度取2.5m。

(2)拉索点支式(中空)LOW-E玻璃幕墙。应用于主入口及一、二层处。

2.3防排烟系统

室外风向、风速对超高层建筑烟气的流动有显著的影响。超高层建筑所承受的风力是建筑火灾蔓延的主要因素。建筑物越高,风速越大,火灾蔓延越迅速。查气象资料可知,大连市区30年平均风速为4.8m/s,平均最大风速为17.4m/s。1 000m高度处风速可达31.5m/s。

风速越大,火灾的蔓延扩展速度越快,随之高温空气蔓延速度也越大。在没有有效的防火分隔措施时,一座建筑高度在100m以上的超高层建筑,在1 min内高温的烟气就能沿着各种竖向管井蔓延到顶层。

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前室及合用前室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 系统;由于建筑 过高,高空室外 风力过大,建筑内部均采用机械排烟系统。

3FDS数值模拟分析

使用FDS火灾模拟软件对 设定的火 灾场景进 行模拟分析,见表2所示。

模拟时间内,各疏散出口附近2m高度处最高温度不超过55 ℃,低于设定的危险温度60 ℃,对人员疏散不会产生影响。A场景能见度在1 638s下降到设定临界值10m;B场景能见度在1 612.8s下降到设定临界值10 m;C场景能见度在685.8s下降到设定临界值10 m;D场景能见度在1 270.8s下降到设定临界值10m。

各火灾场景中,CO质量分数在模拟时间内均未达到临界值572.6mg/m3。

4结论

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 篇2

现代高层建筑投资规模非常大, 建筑使用功能较为复杂, 这就促成了现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计的复杂化, 同时, 现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计也正在变得日益重要。接下来, 本文将结合笔者进行现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计的实践经验, 来对此进行深入地探索。

1 合理设计现代高层建筑的总平面布局

现代高层建筑对于居民区环境设计是非常讲究的, 在现代高层建筑之中, 假山、小桥、流水、绿化等园林设计得到了非常充分的运用, 但是, 我们也应该看到, 倘若一些景观设计处理不到位, 就会导致现代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云梯车登高等的设计和利用方面面临着一定的困难。在进行居民区总平面布局的规划设计的过程中, 必须积极努力地采取措施来确保居民区的边缘布置在现代高层建筑的长边, 对于临近的市政道路必须给予科学合理的利用。只有这样, 在一些情况下, 消防车不进入居民区内部, 就能够非常方便地做好火灾的扑救和人员的营救工作。与此同时, 也应该注意到, 在居民区内部, 至少必须设计一条能够承载消防车的压力消防车道, 从而保证土建成本能够得到一定的节约, 达到最佳的消防安全设计目标。在建筑间距方面, 一定要优先满足防火间距, 如果确实存在困难, 也必须将相邻墙设计为防火墙, 保证其无窗和无阳台。

2 设置火灾报警系统

在当前形势下, 虽然许多现代高层建筑都已经在走道、电梯厅、楼梯等公共部位配备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然而, 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其原因主要就是由于需要相当长的时间之后, 烟气才会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探测器所探测到, 才能够被人们发现, 由此看来, 我们就不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火势的蔓延。因此, 笔者建议为了取得理想的效果, 具备一定条件的现代高层建筑应该在建筑内厨房、客厅等易早期探测到火灾发生的部位设置烟感探测器。现代高层建筑的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必须能够本着在最短的时间内探测到火灾出现的部位并且进行有效的控制来实现科学配置。与此同时, 也必须根据楼宇智能化设计方面的要求, 来对于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给予全方面的考量, 将各种传感器件融入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之中来, 以便及时有效地找到火灾发生的部位并且进行控制。

3 设置室内消火栓

要实现公摊面积得到在一定程度上的节省, 更加有利于现代高层建筑设计的出售, 这就必须符合下面的条件:现代高层建筑的公共走道能够尽可能地少, 在一两米的范围之内, 最多也不应该达到十米。在现阶段, 对于室内消火栓的设置来说, 必须在现代高层建筑中的适当位置进行设计。与此同时, 对于现代高层建筑, 消防水喉应该得到进一步的推广使用, 发生火灾时, 现代高层建筑居民也能够将消防水喉方便地开启, 将初期火灾迅速有效地扑灭。

4 设置消防水池

从总体上来说, 大部分现代高层建筑都已经设置了消防水池, 从而既会在一定程度上覆盖一定的建筑面积, 导致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提升, 是对于建筑资金的一种浪费, 又会因为经常不用而导致水污染。

对于现代高层建筑具有相对比较齐全的防火措施以及起火的情况下不能够尽快扑灭的特点, 应该采用以下的途径来进行应对:第一, 大幅度提升现代高层建筑的综合规划设计意识, 合理设置消防水池, 切实保障现代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第二, 在不能够进行消防水池的修建的情况下, 必须在现代高层建筑之中安装室外消火栓及水泵接合器, 在一定程度上扩大屋顶水箱的贮水量, 一旦出现火灾, 就可以借助于大功率消防车来从消火栓取水, 并且借助于水泵接合器来进行加压供水;第三, 在建筑中心位置安装消防加压泵房, 倘若市政管网允许消防水泵直接从管网进行抽水, 就可以直接从市政管网取水;第四, 对于现代高层建筑居民区的喷泉、游泳池等可以进行科学合理的设置和运用, 通过多种多样的过滤方法, 在火灾发生的时候作为消防用水, 从而能够及时扑灭火灾, 将损失减小到最小的程度。

5 结论

综上所述, 本文对现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计进行了深入地探索。本文提出了合理设计现代高层建筑的总平面布局、设置火灾报警系统、设置室内消火栓、设置消防水池等几种现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计方法, 希望能够真正有利于该领域的深入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 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学者需要进一步对此进行深入地研究, 切实将现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计置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之中, 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勇气、更大的毅力推进现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设计, 切实推动现代高层建筑消防事业的飞速发展, 保证我们人类能够真正享受到现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服务。

参考文献

[1]赵爱民, 鲁亚姝.现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探讨[J].武警学院学报, 2007 (4) .

[2]智小川.浅谈气溶胶制品的火灾危险性[J].消防科学与技术, 2003 (S1) .

[3]李济成.古建筑消防安全特性及防火对策探讨[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 2004 (11) .

[4]郭铁男.2004年火灾形势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火灾趋势及防治对策[J].消防科学与技术, 2005 (3) .

[5]徐胡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探析[J].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 2003 (4) .

高层建筑中庭消防设计 篇3

关键词:高层建筑;中庭;防火设计

中图分类号:TU97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4) 16-0000-01

一、高层建筑物中庭的火灾危险性

(一)定义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以下简称《高规》)第5.1.5条条文说明解释到:中庭是由露天庭院(天井)发展而来的,是在天井上加盖屋顶,形成的内部空间受限的区域。于是我们可能会想到另外两个建筑术语:内院和天井。那中庭和它们在定义上又是如何区分的呢?能不能简单的认为中庭是有顶的,天井和内院是没顶的呢?笔者认为,这三者一般建筑四周都是围起来的。内院相对空间要大,一般里面都会布置上景观空间,大的内院建筑之间的间距有几十米,《高规》规定短边长度超过24米的内院就要进消防车了,可见内院的尺寸大小相对来说应该是比较大的。

(二)火灾危险性

1.中庭失火后,烟火蔓延速度极快。中庭其内部空间由于上、下各层贯通,极易产生烟囱效应。如在中庭的下层着火。烟火会在中庭内和与中庭相连通的楼层迅速蔓延扩火;如在中庭的上层着火,当着火产生的高温烟气不能及时、迅速向中庭外部排时,就会向中庭周围的建筑空间扩散,进而导致整个建筑全面受灾。

2.中庭失火后,消防扑救与人员疏散难度大。中庭火灾往往涉及到数个楼层,很容易发展成为空间立体火灾,迫使人员安全疏散与灭火战斗必须在多个楼层同时展开,灭火救救援投入人员多,极易造成火灾现场混乱。此外,迅速充满整垫个中庭空间的烟气和热量,使消防扑救人员难以确认起火点和组织有效的进攻,中庭顶部破裂散落的物体,也对人员的安全疏散构成一定的威胁。

3.中庭的火灾预防难。中庭空间大、高度高,采用常规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均难以发挥早期火灾探测和扑救初期火灾的作用,设置的机械或自然排烟装置,往往失去功效达不到预期的设计排烟效果。

4.中庭顶部及每层回廊敷设有大量电缆电线。大功率照明灯具、扬声器以及大量的装饰性彩灯等,遇有节假日及庆典活动时,贯穿整个中庭的宣传、广告的标语、条幅、气球等大量的可燃材料剧增,无形中增加了中庭的火灾危险性及火灾荷载。

二、高层建筑中庭的消防设计存在的疑问

按照现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1.5条的要求,中庭与上、下连通层面积叠加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所采取的四条措施还有不明确的地方。

(一)关于安全出口的设置问题。《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1.1条的要求,高层建筑中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既然规范要求把中庭视作一个防火分区,又要要求中庭也设置两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因此从建筑设计的平面布局上也只能把中庭的一层与联通各层的回廊作为另一个防火分区,才能满足每个防火分区设置两个安全出口的要求。这样设计,势必会使中庭一层面积减少,或每层回廊的面积减少,或使中庭的连通层数减少,以满足不超防火分区面积的要求。

(二)关于中庭内人员安全疏散的问题。《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1.7条要求营业厅内任意一点至最近的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m。中庭内底层人员的安全疏散距离,基本上能满足此要求。但中庭每层回廊内滞留的人员,如何能够安全疏做到中庭底层,是否每层回廊都应设置满足《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的两部疏散楼梯,以及回廊至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如何计算,《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都没有明确的规定。

(三)关于中庭的排烟问题。《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笫八章,规定了中庭采用自然还是机械排烟的高度、排烟面积以及排烟量换气次数等。但如何能确保天窗或高侧窗能够保证烟气的排出,而不因为抽吸空气穿过着火部位,防止增大的气流向着火区提供有氧气新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没有明确要求。当高温烟气上升到一定的高度时,由于冷却而不再上升,烟气会呈伞状向四周蔓延扩散。因此,天窗或高侧窗如何能够保证火灾时及时开启,烟气是否能够上升到天窗或高侧窗有效地排出,都有待于进一步探讨。

三、解决对策

(一)如果把中庭内部空间作为商业营业面积使用,即具有一定的使用功能,则中庭的安全出口的设置,必须满足《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否则,中庭由于没有具体的使用功能,则可不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但应设置与其他防火分区相连通的疏散门,保证滞留在中庭的人员能疏散到未着火的相邻防火分区。

(二)如果中庭内部空间具有一定的使用功能,与中庭相连通的过道、通道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和以背火面温升为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否则可使用乙级防火门和以背火面辐射热为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

(三)无论是闭式喷水灭火系统中喷头的设置高度,还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感烟探头的设置高度,都以8m为限,因此,笔者建议,高侧窗及排烟口的设置高度,也应以8m作为参考。并且还应根据中庭的平面布置,即可燃物品的摆放及火灾荷载的多少,合理设置挡烟设施及排烟装置。

(四)严格控制中庭内的可燃物装修材料及数量,应采用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电器产品及照明器具,应使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远离可燃物或可燃装修构件。在中庭内设置的应急照明应能保证中庭内的照度,在地面上应设置能保持视觉连续性疏散指示标志带。

参考文献:

[1]GB50045-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2001.

[2]GBJ116-8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S].

[3]殷平.中庭防煙排烟设计方法[J].暖通空调,1996(05).

[4]刘勇,付祥钊,谢斌.对不同类型中庭建筑防排烟措施的探讨[J].制冷与空调,2002(02).

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设计论文 篇4

1消防给水系统的分类与分区

项目采用超限高层建筑中广泛采用的中间水箱转输的水泵串联临时高压供水系统,分1、2二个区。1区分低区和高区,1区供地下室至26层,其中低区供地下室至15层,高区供16~26层,低区和高区采用减压阀进行减压分区。1区消防水泵和2区转输水泵设于地下室一层水泵房内,从消防水池吸水。2区供27~49层,2区消防水泵和中间转输水箱设于31层泵房内,转输水箱同时起着2区消防水泵的吸水池和1区消防给水屋顶水箱的作用,其储水有效容积按15~30min消防设计水量经计算确定,并不宜小于60m3。2区高位水箱设于48层,水箱有效容积为18m3。

关于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探讨 篇5

1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必要性

最近几年, 城市中的高层建筑呈现出逐年增长趋势, 它为人们的生活和娱乐以及工作提供了场所, 对于这些高层建筑来说, 其有着很多楼层和几十到几百米的高度, 因而对其的消防安全是很多建筑设计工作者高度关注的问题。现代化的高层建筑有着新潮的装修风格, 其使用的电器种类也十分丰富, 伴随着气体能源的不断推广使用, 使得高层建筑面临着日渐增长的火灾发生率, 因而对其进行消防系统设计时, 一定要满足各类消防标准和消防需求。因而, 对于设计工作者来说, 应该科学的对高层建筑的消防系统进行设计, 从而保障好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

2 在给水系统方面的消防设计分析

2.1 消防水池的相关设计

对于消防水池来说, 其主要扮演储存消防用水的角色, 故而, 其设置的合理度与消防安全息息相关。对于如何设置消防水池, 在相关防火规范中也有相关规定, 认为只要是符合规定的高层建筑, 必须具备相应的消防水池。但是, 就目前来说, 很多消防水池伴随的问题不是没有具备消防水池, 而是很多建筑伴随过多的消防水池, 使得这些建筑物伴随很大的水资源浪费。另外, 伴随过多的消防水池还会引起建筑面积的浪费和成本造价的提高。并且如果消防用水没有及时得到合理的应用, 也可能伴随不可避免的水污染问题。那么如何解决上述的问题呢?一般来说都是采用如下解决对策:第一, 对于自来水公司来说, 应该具备相应的责任心, 保证城市的环状供水处于安全可靠的标准, 并且要适度上调高层建筑中进水管的管径, 使得其不仅能及时对室外消防用水加以满足, 也能对消防水池的储水量及时的进行补充, 如此不仅设计相对合理, 也使得成本投入得到有效控制。另外, 要争取市政及相关部门的支持, 使得临近的高层建筑消防水池可以实现资源共享, 从而使得消防水池的功能得以最大化利用, 同时也节约高层建筑的成本投入。

2.2 能够自动进行喷淋灭火系统的相关设计

一般来讲, 对于高层建筑来说, 在每个楼层间都会涉及一定数目的消火栓。而对于一些地下室以及裙楼的地方, 都会配置能够自动进行喷淋的灭火系统。这个系统运行起来较为简单, 且能够很快的进行灭火, 因而在很多国家中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而在进行这个系统的设计过程中, 如果将消火栓系统中的消防泵与其合作应用, 不仅会使得成本投入得到降低, 还会占用更少的建筑面积。当楼层突然失火的时候, 喷头会在第一时间自动进行喷淋, 因为喷淋系统的作用时间和消火栓系统并不同步, 因而在进行泵后管道的设计时, 要将该两者分开, 如此, 若火灾发生一个小时之后, 就可以将其供水及时的进行阻断。如果条件可以, 要将自动喷淋系统安置于高层建筑物的厨房中或者是在高层建筑物的入户处, 这样将更有利于控制火灾并将其损失控制在最小。

3 在消防供电系统方面的消防设计分析

3.1 消防供电需要达到的标准

第一, 供电要有保障。如果发生火灾时, 要保证高层建筑的所有消防设施都不能断电。第二, 要能及时的进行区分断电。当伴随火灾时, 为了控制火灾局势, 若火灾发生到一定程度, 要对消防设施供电之外的其他电源及时进行断电, 从而将可能伴随的损失控制在最低。第三, 要保障电源之间的切换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对于高层建筑来说, 要结合主电源实际, 设置一定的应急发电设备, 从而作为消防用电的备用发电装置, 并且要做好消防用电设施电源切换的相关设置。

3.2 消防用电系统的相关设计

对于消防用电系统来说, 电源供电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一用一备的方式, 另外一种是同时工作的方式。若同时选择两路电压进行供电的时候, 如果某一个回路伴随故障, 对于其高压侧母线的联络开关来说, 需要积极的进行投入联锁, 从而使得消防用电能的可靠性能得以保障。若选择的方式是一用一备时, 就需要看下备用电源是不是符合消防设备的相关要求。

对于消防用电系统的联络开关来说, 如果其处于切断的状态或者其投入功能的时候, 都需要自动化, 并且, 备用的发电设备还需要具有同步的自动启用功能, 从而能够在第一时间提供供电。

如果消防设备采用的设计方式是低压配电时, 可以采用两种的配电模式, 一种就是树干式的配电模式, 这类模式在功率相对较小的消防设备中应用较多。另外一种就是放射式的配电模式, 其有着较为独立的配电线路, 如果有一条线路伴随故障的时候, 其他线路仍然处于正常工作的模式下, 如此就可以保障消防设备在火灾下仍然处于正常的运转状态。

4 在火灾报警系统方面的消防设计分析

以往的高层建筑中也基本配备了相关的火灾报警系统, 但大都是将感烟探测器置于楼梯等地方, 实际成效远远不能达到预想的效果。分析其原因, 当发生火灾的时候, 烟从屋内到屋外需要经过很多阻碍才能到达探测器, 如此就不能起到在火灾早期就应该在第一时间发现的作用。

因而, 对于目前来说, 在进行该系统的设计时, 需要将第一时间发现火灾摆在重要地位, 要在不影响使用成效的情况下, 将成本造价和后期的维护资金控制在最低限度。就当前来说, 最为理想的系统就是智能一体化的火灾预警系统, 其摄像头不仅可以进行电视监控, 还能进行相应的火灾探测, 当发生火灾的时候可以在第一时间就进行报警模式的切换并将具体位置显示出来, 不仅实用而且经济。

5 在消防电梯方面的消防设计分析

对于高层建筑来说, 其垂直的主要交通工具就是电梯, 而这里提到的消防电梯在没有发生火灾的时候, 和普通电梯的功能基本相似, 而之所以称之为消防电梯, 是因为它还具备如下的功能:第一, 这种电梯具有紧急控制的作用。当发生火灾的时候可以通过消防控制中心将其迫回到第一层, 然后将普通电梯的供电电源及时断掉, 启动应急电源, 从而保证消防电梯的正常使用, 为消防队员及伤员提供脱离危险的路径。第二, 这种电器还需要具备先进的技术标准, 从而在火灾发生的时候, 给高层建筑中工作人员提供便捷安全的逃离路径。另外, 很多设计工作者在设计时, 还需要对排水设施做相应的考虑, 因为不论是变配电站还是发电机房, 大都是在高层建筑的地下室中设置。若在地下室中伴随了积水, 自然不能在灭火的时候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因而排水设计应该得到相应的重视, 设计工作者也应该结合实际, 控制好地下室的排水问题。

6 结语

总之, 对于高层建筑来说, 消防设计确实是一个较为复杂但又必须解决的问题, 因而对于设计工作者来说, 要结合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更深层次的分析和探究, 并基于此, 对消防设计中伴随的问题进行合理的分析和解决, 从而使得高层建筑中的消防设计水平得以提高, 使得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得以保障。

参考文献

[1]林海.高层建筑消防设计问题及管理对策分析[J].中华民居, 2014 (7) :4-6.

[2]黄浩杰.关于高层建筑消防工程设计的探析[J].中华民居, 2011 (1) :202-205.

高层建筑消防系统研究与设计 篇6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系统,自动喷水

随着经济发展,城市的高层建筑逐渐增多。在高层建筑中,由于楼层数目较多,造成人员密度变大。因此,在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人员疏散困难,消防车较难进行高效灭火处理。

利用高层建筑消防系统处理高层建筑中发生的火灾,可以利用火灾报警模块发出火灾警报,通知高层建筑中的人员进行撤离。利用自动喷水模块,对火灾区域进行灭火。实验证明,文中提出的高层建筑消防系统能够提高高层建筑火灾处理效率,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

1 高层建筑消防系统原理

高层建筑消防系统主要分为火灾报警模块和自动喷水模块两部分。火灾报警模块需实时采集高层建筑区域中的图像,提取图像中的火焰特征,将其与火焰图像数据库中的火焰进行对比,从而进行火焰识别。假设经识别,确定该区域发生火灾,则需要启动警报,通知高层建筑中人员及时撤离。自动喷水模块与火灾报警模块连接。当自动喷水模块接收到报警信息后,则自动开启。

2 高层建筑消防系统设计

利用消防车进行高层建筑灭火处理,无法准确对着火点进行灭火,降低了灭火效率。

2.1 火灾报警模块

利用火灾报警模块能及时发现火灾区域,并对高层建筑中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相关人员撤离,提高撤离效率。

高层建筑消防系统中的火灾报警模块需利用非线性识别方法进行火焰识别。根据以往的火灾现场资料,建立不同等级火焰图像的样本数据库。通过非线性识别方法改变不同等级数据的分布函数Uc和同一等级数据的分布函数Ux的差值,使不同等级图像的中点位置距离不断增加,同一等级图像的中点位置距离不断减小,造成不同等级火焰识别准确率提高。

如果高层建筑火灾中可能出现的火焰等级数是C,每个火焰等级中的图像数目是p,第C个火焰等级中第p幅图像用ipC进行描述,那么同一火焰等级中的初始数据分布情况能利用初始数据和这一级别图像中点之间的长度表示,利用式(1)能够对同一种类火焰特征分布系数Ux进行计算

Ux=c=1Cn=1Ρ(ipC-iC¯)(ipC-iC¯)Τ (1)

其中,iC是第C个火焰级别中的初始数据均值。根据上面的阐述可得知,不同级别火焰特征的分布情况与不同级别火焰图像中点长度是一致的。用式(2)能够计算不同级别火焰特征分布系数

Ux=c=1C(iC¯-i¯)(iC¯-i¯)Τ (2)

其中,全部火焰特征参数的均值能够用i进行表示。根据上面的阐述得知,利用特征参数构成的变换函数X能够缩小同一级别火焰特征中点的长度,且增大不同级别火焰特征中点的长度。利用下述公式能够对初始数据ipC进行非线性变换处理

ipC=XUZpC (3)

利用式(4)能够计算同一级别火焰特征参数

Ux=XTXiX (4)

利用式(5)能够计算不同级别火焰特征参数

Uz=XUCiX (5)

利用非线性变换方法,能够得到全部火焰图像特征参数均值

X=argΤr(XcX)Τr(XiX) (6)

通过式(6),能够得到高层建筑指定区域中全部火焰图像特征参数均值。设置一级火灾的火焰图像特征参数衡量标准是λ1,二级火灾的火焰图像特征参数衡量标准是λ2,利用以下公式可够判断火灾等级:

(7)

2.2 自动喷水灭火模块

在自动喷水灭火模块中,需要在整个高层建筑中的每一空间安装螺旋喷水装置。当高层建筑中的火灾警报信号传递到自动喷水模块,螺旋喷水装置将会大量的出水。水在螺旋装置中流动时,会产生压力,促使水沿着螺旋叶片喷洒。

水以水流的形式喷洒在火灾现场,造成喷洒区域面积较小,导致灭火效率较低。因此,需要将水变为水雾形式喷洒。螺旋水雾喷洒方式未使用任何化学药品,因此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并且需要耗费的时间较短,使用的水量也比较少,能够快速、准确地进行灭火处理。

在通水管道中的水有较大的压力,在火灾发生区域,因火灾现场的温度过高,会增大水流压力。

假设高层建筑中,屋顶无吊顶装饰,则应使用竖直型螺旋喷水装置。在这种喷水装置中,螺旋叶片与屋顶的距离在100~120 mm之间。临近螺旋喷水装置之间的距离需>2 m。单位区域中的螺旋喷水装置分布情况如图1所示。

3 仿真结果

为验证文中算法的有效性,需要进一步实验。建立高层建筑火灾现场模拟环境,分别利用传统的消防车灭火方法和文中提出的高层建筑消防系统进行100次消防演练。对每次高层建筑火灾处理效率进行标定,具体分布如图2所示。

在图2中,利用文中算法进行火灾处理的效率高于传统算法,表示该算法在高层建筑火灾处理中,具有一定的优势。

对实验中的相关数据进行记录,能够得到如表1所示。

在高层建筑火灾处理过程中,对表1中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可得知,使用文中提出的高层建筑消防系统进行火灾处理,提高了火灾处理的效率。

4 结束语

文中提出了一种高层建筑消防系统。需利用火灾报警模块发出火灾警报,提醒高层建筑中的人员撤离现场。通过自动喷水模块,对火灾区域进行灭火处理,从而完成了高层建筑消防系统的整体设计。实验证明,该算法提高了高层建筑火灾处理效率。

参考文献

[1]周俊.城市火灾消防规划支持方法研究[D].武汉:武汉大学,2011.

[2]周璀.湖南森林火灾应急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研究[D].长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0.

[3]武国华.森林防火应急资源调度模型研究[D].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0.

[4]陈鸿.城市消防站空间布局优化研究[D].上海:同济大学,2007.

[5]张钰,袁同山,王哲,等.基于组件式GIS及领域本体的计算机辅助消防救援系统[J].计算机测量与控制,2010,18(1):214-216.

刍议高层建筑给排水消防设计 篇7

1 高层建筑给排水消防设计存在的不足

1.1 消防安全设计重视不足

与普通建筑相比, 高层建筑更需要设计者将给排水系统与消防安全紧密联系在一起, 从而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得到保障。但很多设计者将普通建筑给排水系统理念与高层建筑给排水系统设计混为一谈, 忽视了建筑给排水系统的安全消防功能, 甚至有高层给排水系统未经消防审查就投入应用。这类高层建筑给排水消防设计是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重视不足的表现, 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隐患。[2]

1.2 消防给水管网存在隐患

由于我国目前的消防给水管网设计施工主要以试漏检修和强度试验为主, 然而某些消防给水管网试漏检修和强度试验不符合规范, 和规定的设计相差甚远, 往往造成消防给水管给水不顺畅, 使消防给水系统不能在消防安全中发挥其正常作用, 带来安全隐患。

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不合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主要存在喷头设计不规范和自喷系统的水力警铃设置不合理两方面的问题。喷头设计不规范主要体现在一个是没有吊顶的喷头设计按照有吊顶的喷头设计, 导致喷头位置不合理, 另外就是图纸上设计的喷头位置与实际施工不相匹配, 导致设计与实际不符。而自喷系统的水力警铃设置不合理主要是警铃没有设置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的附近, 导致火灾发生后, 没有及时使消防安全相关人员注意到, 从而导致火灾变得严重, 造成生命和财产的损失。[3]

1.4 消火栓系统减压阀的选择不当

消火栓系统减压阀对减轻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过大造成消火栓的损坏有着重要作用。在实际设计中, 消火栓系统减压阀的不当选择和设置, 会给给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转带来隐患, 一旦发生火灾, 给排水系统运转受阻, 则导致火势蔓延, 火灾情况恶化, 给居民带来安全隐患。

2 高层建筑给排水的消防设计措施

2.1 消防水泵房给排水设计

为了保证室内外消防用水量, 就要有足够的消防储备水量, 这就需要在高层建筑的合理位置设置消防水泵房和屋顶消防水箱。消防水泵房是以消防水池和增压水泵等设施为基础而设置的, 为了保证室内外消防用水量, 在生产、生活水量达到最大时, 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和市政给水管道为支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 且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大于25L/s的情况下就需要设计消防池。消防池的设计是作为在天然水源、市政给水管道消防用水的补充, 以便在天然水源、市政给水管道消防用水量不足时, 能及时保证消防用水量。消防泵房的设置应注意: (1为了保证消防池的水能够正常循环, 减少死角, 需要在消防水池中加设导流墙, 从而使通过循环水泵的池水正常循环。 (2) 在对消防泵房的水泵选择时, 要以提高效率、节约能源为宗旨, 选择水泵, 以提高水泵组综合运行的效果。此外, 在水泵并联时, 要接近高效段的左边界。 (3) 要将水泵组装高度调速与其全速运行状态挂钩, 同时要考虑防超压设计, 消防泵采用多出口设计, 能应对高层建筑分区供水的超压现象, 减少对水泵的损坏。[4]

2.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

高层建筑给排水消防系统的重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也是设计中一个重点,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对给消防安全带来极大的便利, 它的设计可以分几部分进行分析。第一步, 喷头的设计, 按照相关的规定要求, 喷头的数量不能超过8个, 同时, 在设计走道喷头时要在配水支管接出, 以使走道内自喷配水管管径过大的问题得到解决。第二步, 配水管入口的减压设计, 在进行配水管入口的减压设计减压设计时, 可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布置以后, 对入口的水压进行计算, 之后进行减压处理, 同时也要考虑建筑高度以及水力损失。第三步, 末端试水装置的设计, 末端试水装置的型号要以试水接头出水口的流量系数为准, 排水管要间接排放。第四步, 信号阀的设计, 在进行信号阀的设计时要将信号阀的位置放在报警阀的出口。第五步, 消防增压泵的设置, 在进行消防增压泵的设置时, 可适当抬高水箱, 增加增压设施, 控制增压泵的扬程范围, 保证增压泵的流量。第六步, 自喷供水时报警阀的设置, 在设计时, 要使警铃处于公共通道或值班室的附近, 以便及时引起消防安全人员的注意。[5]

2.3 消火栓的设计

室内消火栓主要有消火栓箱、消火栓、水带接扣、消防水带、消防水枪等几部分组成, 在进行消火栓设计时一方面要确保每一层都有两股水柱能到达室内的任何位置, 另一方面要为了减少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 要设置必要的减压孔板等减压装置。减压装置的设置要根据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来确定, 当静水压力超过0.5MPa时, 就需要增加减压装置, 以防止高水压对消火栓带来的损坏。对具体的消火栓位置和数量, 则需要根据消防用水量和建筑物本身性质、特点来进行详细规划, 对于高层建筑物来说, 一般电梯间室必须设置消火栓, 防烟楼梯间前室也应设置消火栓。

3 结束语

高层建筑体积庞大, 火灾隐患多, 火灾产生后, 火情蔓延速度快, 火灾扑救难度大, 往往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带来严重的损失。因此, 要正视高层建筑给排水消防设计存在的不足之处, 针对消防安全设计重视不足、消防给水管网存在隐患、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不合理、消火栓系统减压阀的选择不当等问题, 正确合理的进行给排水消防设计, 并与建筑、电气等其他各专业密切配合, 从而减少或避免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当然高层建筑给排水消防设计是一项系统的工程, 还有诸多方面需要消防安全工作者进一步完善和努力。

摘要:高层建筑体积庞大, 火灾隐患多, 火灾产生后, 火情蔓延速度快, 火灾扑救难度大, 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带来损失严重, 选用正确合理的给排水消防设计对减少或避免人民群众财产生命安全损失具有重要的作用。文章分析了高层建筑给排水消防设计的问题, 并提出了改善措施。

关键词:高层建筑,给排水,消防设计

参考文献

[1]张谦.高层建筑给排水及消防设计体会[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09, (2) :95-98.[1]张谦.高层建筑给排水及消防设计体会[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09, (2) :95-98.

[2]吴思谦.对高层建筑给排水及消防设计方法探讨[J].华章, 2011, (4) :112-114.[2]吴思谦.对高层建筑给排水及消防设计方法探讨[J].华章, 2011, (4) :112-114.

[3]宋娜.浅谈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给排水设计[J].科技风, 2011, (8) :35-37.[3]宋娜.浅谈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给排水设计[J].科技风, 2011, (8) :35-37.

[4]张向阳.浅析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力计算[J].安防科技, 2008, (1) :42-45.[4]张向阳.浅析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力计算[J].安防科技, 2008, (1) :42-45.

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 篇8

【关键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给排水设计

【中图分类号】TL35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2)08—0163-02

1.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国际地位和影响力明显提高。伴随着这些巨变,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中耸立的高楼大厦越来越多。高层民用建筑已经是每个城市不可或缺的元素。近些年来,高层民用建筑火灾频发,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问题成为威胁公共安全的重要因素,这一问题不仅为建筑界所关注,更引起了政府、居民和全社会的广泛注意。

2.高层民用建筑的分类

高层民用建筑可以按照火灾危险性、使用性质和扑救难度等标准进行细分:其中,一类居住建筑是指十九层及超过十九层的民用建筑;二类居住建筑是指十至十八层的民用建筑;一类公共建筑是指高级旅馆、医院、重要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二类公共建筑是指除一类以外的所有公共的高层民用建筑。

3.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给排水设计应该注意的问题

3.1 室内外消火栓的设置

首先,要注意室外消火栓与水泵接合器的设置。在实际生活中,很多高层民用建筑都没有考虑到室外消火栓与水泵接合器的连接。水泵接合器的作用是方便消防车从室外消火栓那里取水。室外消火栓就是消防用水的取水口。实际上,室内各种消防灭火设备的水泵接全器应该分散布置,而且要与室外消火栓的数量相对应。当遇到两组及两级以上的水泵接合器要安装在同一处时,可以在规定的距离内适当增加室外消火栓的数量以满足消防灭火的要求。

其次,要注意消防电梯前室的消火栓的专用的性问题。《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指出,消防电梯前室的消火栓是为了方便消防队员使用消火栓并开辟通路,其不能计入消火栓的总数内。因而,在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给排水设计中,我们通常将其视作消防电梯前室专用。

3.2 消防水箱、水池的设置

第一,要注意高位消防水箱容积的设置。关于消防水箱的容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消防水箱应该存储10分钟的消防用水量。如果室内消防用水量超过25L/S,而且经过计算消防水箱所需要的储水量超过18立方米时,仍然可以采用18立方米。因而,有许多人认为高层民用建筑的喷淋系统和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总和应该大于25L/S,经过计算,10分钟的消防用水量应该大于18立方米,所以无论何种民用建筑,都应设计18立方米的消防水箱。笔者认为,这样把喷淋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流量简单的相加是不正确的。在保证喷淋泵启动前的喷淋用水量时,高位水箱里面喷淋系统消防储水量可以按照系统最不利处四只喷头在最低工作压力下的10分钟用水量来确定。以中危險Ⅱ级为例,最低工作压力为0.1Mpa,最不利处喷头的流量为1.33L/S,这样经过计算得到的高位水箱内的消防储水量应该为3.2立方米。这样的结果与按喷淋系统的设计流量计算出来的结果差别十分明显。因而,不能简单地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来确定高层民用建筑的高位消防水箱的容量。

第二,应该正确设置消防水池,以保证高层民用建筑两路供水问题。通常情况下,高层民用建筑都应该设置消防水池。关于消防水池的容积,应该根据火灾延续的时间内室内各种消防用水量的总和减去市政进水管的补水量而得。从消防水池接入水泵问的引入管数量应该不低于2根,因为在接入泵房前就将引入管汇合为一,就仅仅是单路供水,这样供水就会存在安全隐患。因此,从消防水泵接入各消防管网的供水管也至少应该有两路。

3.3 自动喷水灭火器的设置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中规定,轻危、中危险级场所中各配水管入口的压力都不应该大于0.4Mpa。高层民用建筑一般为中危险级,自喷水泵应该按照最高层最不利喷头的工作压力来确定。由于自喷水泵的扬程还必须考虑建筑的高度和水力损失等其他因素,因而,在实际设计中,高层民用建筑的每个配水管入口的压力应该大于0.4Mpa。在工程实践中,有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对这一问题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在自喷水泵扬程的确定上过于乐观,并没有严格根据水力计算来校核水泵的扬程,也没在这一基础上校准底部几层配水管入口地方的压力。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喷头喷水的强度远远超过规定的范围。

3.4 消防电梯底坑的排水

相应规定指出,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该设置排水设施,排水井容量不应该小于2立方米,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该小于10L/S。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出台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消防电梯的正常和安全的运行,使消防电梯达到方便救人、方便灭火的目的。在工程实践中,我们注意到,很多潜污泵设置在消防电梯的底坑里,潜污泵检修时消防电梯不得不停用,这样会影响消防电梯的正常运行。笔者根据实际工作经验认为,消防电梯井底排水应该在底坑外面的地下室其他位置设置集水坑,二者可以通过管道相连通。除此之外,还必须设置备用泵,一用一备比较适宜,二者自动切换,这样可以提高潜污泵的利用效率和可靠性。另外,消防电源也应该配置,一旦发生火灾,普通电源被切断后,排水泵不能发挥作用,此时,消防电源的后备作用就可以显现。

参考文献

[1]武丽洁.高层民用建筑设置消防给排水设施需注意的几点问题[J].安防科技,2010,(12):47-49

作者简介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篇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条例》、《河北省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高层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和已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高层建筑,是指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所明确的高层民用建筑,包括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2层及2层以上的公共建筑。国家相关标准调整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自防自救的原则,以高层建筑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单位、业主、使用人等为责任主体,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 高层建筑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安全管理单位负责;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单位的,由全体业主共同负责。高层建筑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业主各自负责。

高层建筑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时,业主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的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的约定,在其使用、经营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五条 高层建筑投入使用后,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应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高层建筑实施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并将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每年报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备案。

第二章 职责和义务

第六条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工作责任制,协调解决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对高层建筑比较集中的地区,应当根据高层建筑灭火救援工作需要,为本行政区域公安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配备登高消防车等特种装备器材。

第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定期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督促和指导高层建筑业主、使用人按规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确定消防安全管理单位,组织本辖区内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单位的高层建筑业主、使用人进行自我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对相关工作予以协助。

第八条 市、县(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公安派出所要加 — 2 —

强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和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单位的高层建筑业主、使用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情况加强监督和检查。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高层建筑,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安全监管。属于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高层建筑,由公安派出所进行消防安全监管。

第九条 市、县(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将涉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避难场所统一纳入规划管理。在实施规划审批时,应当确保留足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避难场所等消防施救场地。

第十条 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高层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责任,有针对性地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按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抽查建筑外保温、外墙装饰材料质量。

第十一条 市、县(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中应审查高层建筑消防验收合格或者备案手续;监督和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责任,并将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纳入行业管理、信用评价、先进评比等内容。

第十二条 市、县(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高层建筑户外广告牌、店招店牌和相应景观照明设施设臵的监

督管理工作,确保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 市、县(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高层建筑内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公共娱乐场所,不得核发相关经营许可证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 同一高层建筑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业主、使用人的,业主、使用人应当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确定统一的消防安全管理单位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并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备案。

业主、使用人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安全管理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或者责任书,对消防安全管理事项、双方权利义务、消防设施和器材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费用落实、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发生变更时,业主、使用人应当协助变更后的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查验消防设施、器材和共用部位消防安全,办理相关承接管理手续。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在管理区域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日进行防火巡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防火检查,并填写巡查、检查记录;

(二)在每层醒目位臵设臵火灾危险性、安全逃生路线、安 — 4 —

全出口位臵、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等标识和警示标语,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三)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与具有相关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协议,定期进行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设施全面检测;

(五)督促、指导业主、使用人做好消防工作,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对发现的专有部分或者使用部分火灾隐患及时要求整改。对劝阻、制止无效以及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

(六)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广播、视频、公告栏、广告牌、闭路电视、社区网络等途径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七)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并妥善保管消防档案资料;

(八)其他依法应当履行或约定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

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向业主、使用人通报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业主、使用人应当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六条 业主、使用人有权对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合同或者责任书情况进行监督,查阅消

防档案资料,了解掌握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以及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等情况。对未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合同或者责任书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有权依法予以更换,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第十七条 高层建筑共用消防设施的检测、维修、更新、改造及共用部位火灾隐患整改的费用,在建筑保修期内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后,纳入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开支范围;没有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由业主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各自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第十八条 高层居住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严格遵守电气安全使用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以及与线路负荷不相匹配的保险或者漏电保护装臵;

(二)严格遵守燃气安全使用规定,严禁私自拆卸改装设备和用具;

(三)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规定,不得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危险品;

(四)保持楼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不得锁闭、堆放物品、存放车辆或者设臵其他障碍物;

(五)自觉维护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 — 6 —

拆除、停用;

(六)学习和掌握消防常识,主动参加灭火逃生演练,及时报告火警,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七)发现违章用火、用电或者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等行为,及时报告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或向96119举报投诉;

(八)其他依法应当履行或者约定履行的义务。

第三章 施工现场管理

第十九条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消防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火灾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二十条 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施监理,并记录备查。对施工现场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改正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或者向96119举报投诉。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建志愿消防队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第二十二条 施工人员进场前,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现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

第二十四条 高层建筑的外保温材料应当按照《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执行。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体应当采用不燃材料搭设,外脚手架的安全防护网应当采用阻燃型防护网。

第二十五条 宿舍、办公用房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宿舍、办公用房不应与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变配电房等组合建造;会议室、娱乐室等人员密集房间应设臵在临时用房的首层。

第二十六条 施工现场消防车通道应当保持畅通,施工现场出入口设臵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宜布臵在不同方向,且不宜少于2个;只能设臵1个出入口的,应在施工现场内设臵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通道。

第二十七条 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或区域,应当设臵防火警示标识。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应当远离明火作业区、人员密集区和建筑物相对集中区。

第二十八条 在建工程作业场所的临时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建造,并应设臵明显的疏散 — 8 —

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第二十九条 在用高层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继续营业、使用和居住时,应在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分隔。

第三十条 施工现场应设臵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灭火器等临时消防设施。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对已失效、损坏或丢失的消防设施、器材及时更换、修复或补充。

室内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与结构层同步建设,管径、水压、水量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结构施工完毕的每层楼梯处应设臵消防水枪、水带,且每处不应少于2套。

第三十一条 施工作业前,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技术交底。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包括以下内容:

(一)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或环节;

(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的防火措施及配备的临时消防设施;

(三)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及注意事项;

(四)逃生方法及路线。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并根据现场情况变化及时完善。防火技术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辨识;

(二)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

(三)临时消防设施、疏散设施的配臵;

(四)临时消防设施和消防警示标识布臵图。第三十三条 施工现场用火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动火作业前施工人员应向施工单位申请办理动火许可证;

(二)动火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

(三)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施工单位应配备灭火器材,清理可燃杂物,并进行现场监护;

(四)严禁直接在裸露的可燃材料上进行动火作业,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动用明火。

第四章 在用高层建筑管理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设计。

高层建筑的业主、使用人进行局部改造或内部装修前,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安全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应当与业主、使用人、施工单位约定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明确禁止的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三十五条 高层建筑总平面布局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消防车取水口和水泵接合器等应当设臵明显标识。

不得设臵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面或者影响消防 — 10 —

扑救、遮挡排烟窗(口)的架空管线、广告牌、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设备。

第三十六条 疏散通道、楼梯、出口等疏散设施应保持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锁闭或者安装栅栏门、卷帘门、设臵储藏间、堆放杂物、停放自行车等影响人员疏散的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避难层(间)。

第三十七条 常闭式防火门的闭门器、顺序器应当保持完好有效,防火门应处于常闭状态;常开式防火门应能在火灾发生时自行关闭并反馈信号。

第三十八条 进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时,应经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办理动火许可证,落实防护措施。作业完毕后,作业人员应当对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第三十九条 电气线路、电器设备、配电箱安装与维修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单位、业主、使用人应当定期对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企业对电气线路及设备进行安全技术检测。

第四十条 高层建筑内不得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高层建筑使用燃气应采用管道供气。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气。

第四十一条 倡导高层建筑业主、使用人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灭火器、自救呼吸器、逃生梯和逃生缓降器等灭火逃生器材,— 11 —

并放臵在醒目、便于操作的部位。

高层建筑的首层显著位臵应当设臵消防平面图,标明建筑基本情况以及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消防电梯、消防设施的位臵等内容。高层建筑的宾馆客房内应当设臵应急疏散路线图,配备手电筒、自救呼吸器等逃生器材及其使用说明。

第四十二条 高层建筑内厨房的排烟管道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清洗,宾馆、餐饮场所厨房的排烟管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清洗和养护。

季节性使用的高层建筑要在每年暑期结束后对排烟管道进行检查、清洗和养护,并在投入使用前再次进行检查。

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消除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需要厂家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修的,应当立即委托维修。厂家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接到维修委托后,应在24小时内组织人员进场维修,并在约定时限内修复。

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系统的,应当经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批准,并报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系统故障、停用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第四十四条 消防控制室应当设定专人负责,落实每日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且持证上岗。值班人员必须掌握应急操作程序,并能熟练操作控制室设备。

第四十五条 消防控制室应配备以下物品:

(一)消防泵房、配电装臵房、排烟(送风)机房等重要设备房间的钥匙,确保紧急情况下能迅即开启;

(二)用于巡查、确认火灾所需的照明、通讯、视频等器材;

(三)扑救初起火灾的头盔、服装、简易防毒面具、破拆和便携式灭火器材;

(四)其他需要配备的物品。

第四十六条 消防控制室应当制定张贴以下工作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

(三)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五)其他有关制度。

第四十七条 严禁在高层建筑内部和周边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发现违规燃放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向公安机关举报投诉。

第四十八条 火灾发生后,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单位、业主、使用人应当立即组织人员疏散,扑救初起火灾,并协助做好灭火救援工作。

高层建筑应明确疏散引导员,负责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组织、引导人员安全疏散。

第五章 奖 惩

第四十九条 对于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成绩突出的高层建筑

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单位、业主和使用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年终评先评优中应予以表彰奖励。

第五十条 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单位违反本规定,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严重影响消防安全,或者未及时组织整改火灾隐患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高层建筑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本规定,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或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中未履行法定职责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规定所称业主,是指高层建筑房屋及其附属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所有权人;本规定所称使用人,是指以承包、承租或受委托经营等方式实际使用高层建筑房屋及其附属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单位及个人。

本规定所称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是指高层建筑交付使用后,业主、使用人自行确定的管理高层建筑的组织。

本规定所称在用高层建筑,是指已经入住或者投入使用、营 — 14 —

业的高层建筑。

第五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超高层建筑消防设计 篇10

1 高层建筑电气及设备配线的消防要求

高层建筑由于结构复杂, 人员众多, 一旦面临失火, 首先要求建筑的安全性能够得到保障, 这就需要在高层建筑中配备可靠的防火措施, 尤其是高层建筑中的用电设备与电气线路的安全性要得到保障, 要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线路的耐火性、有效性、经济性都要符合要求, 这样一旦发生火灾意外, 建筑的电力系统能够在相当一段时间中切实有效的保障运行, 从而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在这其中, 最为重要的, 是消防设备的供电线路的可靠性与电气线路的耐火性两项指标。这是因为在火灾初起的时候, 高层建筑的线路可靠性对于扑灭火势, 抢救群众有着重要的意义, 能够有效的保障实施各项灭火工作, 将损失降到最低。

2 消防设备对于电气配线的特殊要求

当发生火灾的时候, 高层建筑的电气线路能否在一定时间能维持正常的运行状态, 对于灭火行动和逃生、抢救等工作的顺利进行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说是至关重要也不为过。为了防止在火灾期间出现电气线路发生短路、接地故障等事故,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国家对于电气线路的耐火指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对于电气线路耐火配线和消防设备电气线路耐热配线的耐高温性能都提出了高标准高要求, 以防在关键时候能够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那么, 高层建筑在施工时应当如何达到上述标准呢, 通过对施工建设人员的走访, 笔者总结出以下几条:

1) 消防设备的配电线路在安装埋设的时候, 应当充分的考虑到起火等特殊情况, 应当将电线穿入金属管或者阻燃塑料管中, 深埋入不易燃烧导温的建筑结构体中, 如果是采用穿管的方式埋设, 其深度不得低于3cm。事后火场调查结果表明, 当埋设深度大于3cm时, 配线能够在高温状态下保持相当长时间的正常使用功能。

2) 当由于条件所限, 消防设备所需的配电线路只能采用明敷的方式, 不能埋入时, 需要采用另外的方法来保证线路高温状态下的正常使用, 通常, 如果是金属线管, 则需要在其表面刷防火涂料, 从而降低金属材料的导温性, 提高了线路的耐燃性, 如果采用的是阻燃型塑料管时, 则可视情况而定, 这是因为金属管材的导热性较好的缘故。

3) 当消防设备配电线路采用绝缘层和护套不延燃的电缆并敷设在电缆竖井中时, 因电缆本身具有耐火耐热性能, 可不用金属管保护, 但当与延燃电缆敷设在同电缆井时, 两者之间必须用耐火材料隔开。建筑物顶棚内的消防电气线路, 一般宜利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布线。难燃型材料的吊顶内, 可采用难燃型 (氧指数大于50) 硬质塑料管、塑料线槽布线。

综合来说, 在配电线路的架设上, 解决防火耐高温问题的主要途径有两个, 一是通过敷设的方式, 将线路深埋在建筑结构中, 即通过外部的材料来进行隔热降温的目的;另一是通过提高电缆和电线自身的防火耐高温属性。这两种方式如何选择, 要看具体的情况而定, 不过, 虽然相同截面的防火电缆价格成本要比一般的电缆高出不少, 但是考虑到敷设的成本因素, 使用防火电缆后的总成本不但没有升高, 且能降低不少, 而且, 可以节省建筑的宝贵空间, 因此, 在两种防火措施中, 应当优先选择采用耐火电缆的方案。

此外, 在长期从事消防工作的经历中, 笔者发现, 在建筑火灾中由于电气线路耐火性不强, 导致火灾通过电缆为途径, 燃烧蔓延的火灾案例不在少数, 许多高层建筑当初设计建造的时候考虑不周, 需求设计不足, 导致线路长期处在一种高负荷的状态下运行, 又或者电缆使用期过长, 发生了老化, 这些都是火灾的隐患, 有时甚至是火灾的起源。当火灾初起时, 聚氯乙烯材料的普通电缆极易燃烧, 会成为火灾蔓延的助燃物, 同时, 这些材料的燃烧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 对建筑人员的撤离和消防人员的的灭火工作带了极大的困难, 因此, 高层建筑在建设的时候, 只要条件允许, 就要采用阻燃型材料, 以绝后患。

3 结论

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设备的电气配线是整个消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配线材料虽然不起眼, 却是整个系统是否能正常运转的重要保证, 丝毫大意不得, 必须结合工程的实际来考虑配线的选择, 以提高整个消防系统的运行可靠性, 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的时候, 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另外, 高层建筑的建筑寿命较长, 使用年限跨度较大, 因此, 高层建筑的消防设备电气配线的选择问题上应该具有超前意识, 如在配线的选择上, 选择铜皮防火型电缆产品等。同时, 国家应当尽快规范我国的高层建筑配线标准, 针对我国的具体情况, 对不同类型, 不同用途的建筑的消防设备电气电缆使用规格进行详细的规定, 从而提高高层建筑的质量和消防设备的防火性能, 切实有效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摘要:研究如何防范高层建筑电气设备的火灾, 是一件意义重大而又急近的问题, 本文从消防设备的电气配线着手, 展开相关讨论, 试图找出一种思路, 改进建筑的防火安全性。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设备,防火电缆

参考文献

[1]杨在塘主编.电气防火工程.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997.

[2]中国阻燃学会.电缆方面阻燃技术的现状.阻燃材料与技术, 1995, 4:1-8.

[3]刘文英, 陈钰.无卤阻燃电缆的综合分析.电线电缆译丛, 1994, 3:l-4.

[4]吴久蓉.关于顶棚内必须采用金属管布线的异议.建筑电气, 1998, 7:16-18.

上一篇:信息资源建设下一篇:近代化外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