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震害四篇

2024-08-25

房屋震害 篇1

钢结构房屋

在阪神地区,钢结构房屋主要有3种类型:(1)单侧向斜撑框架型;(2)双侧向斜撑框架型;(3)无侧向斜撑的抗力矩框架型。在所调查的钢结构房屋中,70%为有抗力矩框架。表7为日本建筑学会(AIJ)调查组所调查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和劲性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破坏统计。根据表7绘出的所调查的钢筋混凝土/劲性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和钢结构房屋在不同破坏程度下的破坏百分率如图29所示。从图中可以看出,这两类结构房屋都受到了很大的破坏。甚至钢结构房屋的倒塌/严重破坏和中等破坏的百分率比钢筋混凝土/劲性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的相应百分率还要高一些。

日本原建设省建筑研究所对650栋钢结构房屋的破坏情况进行了调查,破坏程度和房屋栋数的关系示于图30中。从图可见,在650栋钢结构房屋中,有17.7%遭到严重破坏或倒塌。但是,如图31 (BRI.1996)所示,1981年以前建成的钢结构房屋破坏严重,而1981年以后建成的钢结构房屋则破坏比较轻微。

钢结构房屋的地震破坏和其建造年代有关。图32为1995年阪神——淡路地震时,不同建造年代的钢结构房屋的震害统计。从图可见,1981年以前建造的钢结构房屋,地震时大多受到中等以上破坏,而1982年以后建造的钢结构房屋则大多完好或轻微破坏。这是因为,日本在1981年对《建筑标准法》(Building Standard Law)作了重大的修改,要求验算在侧力作用下,形成屈服机制时的抗水平荷载能力,根据形成屈服铰的构件的变形能力规定了最低抗侧力水平。

钢框架结构破坏现象主要有:

(1)节点破坏,主要发生在低层、1970年以前建造的老旧钢结构房屋。因为20世纪60年代缺少钢材,这类房屋多采用冷弯型钢。图33所示为节点板在地震时发生出平面大变形。

(2)斜撑破坏,主要发生在连接部位,如图34所示。斜撑自身也会产生破坏,如平板斜撑破坏(图35),宽翼缘断面斜撑构件压屈 (图36)等。

(3)柱子破坏,如柱身断裂(图37)、柱顶破坏(图38)和柱身压屈(图39)等。

(4)梁柱节点焊接破坏,主要发生在中高层预制抗力矩框架结构中, 如图40所示。

(5)钢结构构件锈蚀,如图4 1所示。

(6)钢结构构件完好,但外墙板掉落,如图42所示。

(7)钢结构房屋首层倒塌,如图43所示。

(8)钢结构框架发生很大的水平残余变形,如图44所示。

在芦屋滨(Ashiya Hama)滨海镇,有5 2栋中、高层钢结构集合住宅,于1975年至1979年之间建成,如图45和图46所示。其中有21栋,地震时结构钢框架遭到严重破坏,震后做了修复,如图47所示。此类住宅的结构体系由巨型抗力矩框架组成,而框架的柱和大梁则均是大型钢珩架。 这是富有创新性的非传统结构系统。 大梁每隔5层设置。住宅单元由用驳船运到现场的大型钢筋混凝土预制组件构成。震后观察到的破坏现象有:宽达50厘米,壁厚5厘米的方形柱和管柱的脆性破坏,以及交叉斜撑钢构件宽翼缘断裂。在一些地方,柱子中的残余水平断错宽达2厘米。一般来说,脆性破坏发生在承受很高拉应力和剪应力组合的框架构件。在一个住宅单元, 构成抗侧力系统的8个主要钢柱中,有6个发生断裂。尽管钢框架发生严重破坏,房屋的其他构件(包括窗户)并未出现明显的破坏。在这些模数结构房屋中,钢框架设在房屋的外边,明显可见(EQE,1995)。

中国台湾集集地震

台湾集集地震也是发生在地震风险估计过低的地区,实际地震烈度远远大于震前估计的地震烈度。

集集地震使大约5000栋房屋完全倒塌,4000栋房屋部分倒塌,为数更多的房屋则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集集地震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大规模的地震断层位移,包括水平向和竖向位移。跨越断层线的房屋,基础承受不了这么大的位移,房屋因而遭到破坏,如图46所示。这种破坏的房屋修复十分困难,目前还没有经济可行的办法。最好的办法是避免把房屋建造在断层线上。但是,准确确定断层线的位置还是一个尚待探索的课题。还有一些房屋建在可液化的土层上,集集地震时,由于土壤液化,使地基发生不均匀沉降,从而造成房屋倾斜,如图47所示。

20世纪后半世纪以来发生的大地震显示,柔性首层建筑,往往在首层发生破坏。因为首层通常开间很大,同其他层相比,强度和刚度都比较低,造成房屋的结构和非结构系统在竖向步连续,因而地震时,在较弱的或较柔的楼层发生破坏。这种破坏通常称为“柔性层破坏”(soft-story damage)。图48是中国台湾集集地震时发生的典型的“柔性层破坏”的事例。

在中国台湾,有很多房屋,不仅首层是柔性层,而且首层的层高较大,采用强梁弱柱体系,结构布置也很不规则。房屋在迎街的一面,开洞很大,如车库门、商店的窗户等,而在背街的一面则大部分是墙,开洞很少。这样,在房屋的纵向,迎街的一面不论是强度和刚度都比背街的一面弱得多。由于有柔性首层,而且结构布置偏心,地震时,房屋首层破坏后向迎街一侧倾斜,如图49所示。

短柱破坏是世界各国强烈地震中常见的破坏现象。当柱的部分高度有非结构墙体时,非结构墙体限制了柱的自由变形,从而形成短柱。虽然受到约束的柱子的长度较短,在挠曲强度达到以前,柱子有可能承受更大的侧力,但是,对于短柱,常常首先达到剪切强度,从而造成非延性剪切破坏。图50为这种破坏的典型案例。构造措施,特别是延性构造,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抗御地震的重要环节。中国台湾集集地震以后,调查发现非延性构造的事例很多。比如,在遭到地震破坏的钢筋混凝土柱中,柱子的箍筋间距过大,搭接长度不足,横向接头钢筋过少,箍筋弯钩90度等等。图51所示的钢筋混凝土柱,因箍筋间距过大,且有非结构墙体约束,在1999年台湾集集地震时,遭到破坏。

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如果没有设置防震缝,则在地震时会发生碰撞。图52所示为竹山镇竹山高中的专科教室楼和商科教室楼之间由于未留防震缝而造成的碰撞破坏。

结论

从上述比较分析可以得到以下有参考价值的结论。

1、无筋砖结构房屋和装配式单层钢筋混凝土工业厂房是中国唐山地震时倒塌和破坏率最高的房屋类型,是唐山地震灾难的罪魁祸首。重屋顶的木屋是日本阪神——淡路地震时,倒塌和破坏率最高的房屋类型,是阪神——淡路地震灾难的罪魁祸首。唐山地震表明,采用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并在各层楼盖用圈梁拉结的多层砖结构房屋具有较好的抗震性能。

2、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越高,破坏率也越高。在神户的大多数严重破坏区,遭到严重破坏或倒塌的钢筋混凝土房屋占全部钢筋混凝土房屋的比重竟高达11.6%。其中,4%钢筋混凝土房屋是按现行1 98 1年版建筑标准法设计的,却遭到严重破坏:2%钢筋混凝土房屋也是按现行1981年版建筑标准法设计的,却发生倒塌毁坏。按现行新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设计的或采用隔震或减震系统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地震时表现较好。但是,按旧规范设计的,或有柔性薄弱层的,或缺乏延性构造的,或结构布置不对称的,或在混凝土柱里埋设有管道的,或未留防震缝的,或跨越断层线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地震时倒塌和破坏率则较高。

3、劲性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一直被视为最佳抗震结构体系之一,但日本阪神——淡路地震表明,1981年以前建造的劲性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在地震时遭到严重破坏,根据1981年建筑标准设计和建造的劲性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虽然总体上震害很轻,但仍有倒塌和严重破坏的。15层以下的劲性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破坏严重,而更高的劲性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则破坏较轻。

4、钢结构房屋也一直被视为最佳抗震结构体系之一,但日本阪神——淡路地震表明,在调查的650栋钢结构房屋中,有17.7%遭到严重破坏或倒塌。甚至钢结构房屋的倒塌、严重破坏和中等破坏的百分率比钢筋混凝土和劲性钢筋混凝土房屋的相应百分率还要高一些。1981年以前建成的钢结构房屋破坏严重,而1981年以后建成的钢结构房屋则破坏比较轻微。在芦屋市的滨海镇,有52栋中、高层钢结构集合住宅,采用富有创新性的巨型抗力矩框架结构。地震时,有21栋结构钢框架遭到严重破坏,宽达50厘米,壁厚5厘米的方形柱和管柱均发生脆性破坏,交叉斜撑钢构件的宽翼缘断裂,柱子中的残余水平断错宽达2厘米。这说明,采用新技术需要十分谨慎。

5、地震经验教训重复出现,比如:有柔性首层的房屋的抗震性能远不如无柔性首层的房屋;缺乏延性会造成的剪切破坏,引起房屋严重破坏或倒塌;非结构构件的破坏会堵塞应急通道,甚至夺去人的生命等。

6、大量的寿命为20年左右的高层房屋建筑在第5层倒塌,这可能同这些高层建筑设计建造所依据的老版本建筑标准法,允许较弱的上部结构从第5层开始有关。大多数严重破坏的房屋是新规范颁布的那一年(即1981年)以前建造的。采用修订过的建筑标准法设计和建造的房屋,抗震性能有明显的改善。可见,根据成熟的研究成果,及时修订抗震设计规范至为重要。

7、地震时,如何避免钢筋混凝土、劲性钢筋混凝土和钢结构房屋严重破坏和倒塌,仍然是一个尚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10、提高现有按旧规范和旧技术设计的房屋的抗震能力是我们面临的紧迫任务。

房屋震害 篇2

关键词:5·12汶川地震,震害特点,震害防御

1 汶川特大地震的特点

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在青藏高原东边缘的龙门山断裂带上, 是非常罕见的板内特大地震。该地震为逆冲、右旋、挤压型断层地震, 发震构造为映秀-北川断裂带, 在压应力作用下, 由西南向东北做逆冲运动;断层破裂面从映秀起向东北49°方向延伸, 总破裂长度达240km。该地震震源深度19 km, 断层面最大垂直位移达9 m, 地震强烈振动时间长达100 s, 持续的强烈振动对地面建筑物的破坏特别巨大, 震中烈度高达到Ⅺ度, 造成的破坏程度历史上罕见。此次地震造成大量建筑物毁坏, 引发了众多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次生灾害, 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该地震受灾面积达44万km2, 涉及四川、甘肃和陕西3省237个市县。地震波及大半个中国及亚洲多个国家和地区, 北至辽宁, 东至上海, 南至香港、澳门、泰国、越南, 西至巴基斯坦均有震感。

2 地震作用的破坏方式

地震作用的破坏方式主要有地震引起的地面振动和地质灾害两种。这两种破坏方式都与建筑物所处位置的地质构造和场地条件密切相关。

地震波在不同地质构造中传播速度和方式是有差异的, 所以在地面引起的波动和破坏的程度也是不同的。总体来看, 处于断裂构造或褶皱构造区域内的建筑物比处于稳定水平岩层构造区域内的破坏严重, 尤其是断裂构造区域内的建筑物破坏最严重。在汶川特大地震中, 沿映秀-北川断裂带两侧20 km范围内发育有较多的断裂或褶皱构造, 所以该区域震害异常严重。

地震波在场地土层中传播时, 不同场地条件的土层对地震波有放大或减弱的作用, 所以在震灾区常出现, 同一区域因场地条件不同而建筑物的破坏程度差别较大的现象。总体来看, 在较密实稳定土层的场地, 震害较轻;在较松散土层或含水丰富土层的场地, 震害较重, 且震害一般随松散土层的厚度增加而增强。另外, 共振现象对建筑物的破坏也影响较大, 当场地的卓越周期与建筑物的自振频率以及地震波的振动频率相近时会引共振效应, 也会加剧建筑物的破坏。

地震地质灾害可以分为来自地面下部和地面上部的两类。地面下部的主要有地面破裂、地基液化、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地面上部的主要有山体滑坡、泥石流、崩塌、堰塞湖等地质灾害。地震地质灾害加剧了建筑物的破坏, 尤其是山区的建筑物。在汶川特大地震中, 修建在滑坡地带或断裂带附近的建筑物在此次地震中破坏非常严重, 甚至在一些地震低烈度区域, 因选址不当, 建筑物建设在滑坡地带, 而使一些建筑物被掩埋或冲毁。

3 不同结构类型房屋震害特点分析

3.1 砌体结构震害特点分析

砌体结构因其经济简易的特点在我国被广泛采用, 砌体结构的材料有明显的脆性, 所以砌体结构的抗震性能较差。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 砌体结构中没有设置构造柱和圈梁, 屋盖一般采用预制空心板, 板之间无连接, 而且较多地使用了大开间、大开窗、外走廊等建筑形式。大量的砌体结构房屋未经过正规单位设计和施工, 多为自建, 所以还存在建筑砂浆强度过低, 墙体厚度太薄或采用空斗墙等问题。汶川地震中这些结构形式的建筑物在重灾区普遍发生了严重的破坏或整体倒塌。

3.2 框架结构震害特点分析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也是汶川地震灾区采用较多的建筑结构。这种普遍被认为抗震性能较好的结构, 在这次地震中也表现不佳。震害调查显示, 此次灾区一些框架结构的破坏体现为柱先于梁破坏, 发生一跨到底的现象。这与规范中主要考虑抵抗水平荷载的作用, 对竖向作用考虑不够有关。而此次地震的竖向作用十分强大, 震中区域的框架柱出现了水平和竖向作用叠加的压缩破坏, 导致房屋破坏严重甚至垮塌。还有填充墙布置不均匀、不对称造成建筑刚度不一致, 导致梁柱或填充墙发生破坏, 如商住楼底层填充墙较少, 使之成为薄弱层, 发生底层垮塌。还有填充墙对框架梁柱产生约束作用, 限制了梁柱的形变, 导致梁柱发生破坏。框架结构的大量震害现象表明, 不合理地布置填充墙会严重影响框架结构的抗震性能。

3.3 混合结构震害特点分析

混合结构也是城镇建设中应用较多的一种结构。这种结构, 由于两种材料的力学性质不同, 在地震作用下, 两种材料连接处易发生破坏。不管是底部框架、上部砖混的竖向混合结构还是部分框架、部分砖混的水平混合结构, 由于刚度突变、传力途径复杂和变形能力不协调等因素, 导致此类建筑破坏严重。

3.4 简易结构震害特点分析

震害调查显示, 灾区农村因经济条件和技术条件所限, 大量的农村房屋为自建的简易结构房屋, 这些房屋都没有进行专门的抗震设计。房屋主要使用简易的砖石、砖木、土木、土坯等结构形式, 由于没有任何抗震构造措施, 而且墙体的粘结材料强度差, 在这次地震中的震害十分严重, 普遍倒塌。

3.5 柔性结构震害特点分析

柔性结构房屋指结构连接处或整体结构延性较好的房屋, 主要为木结构或轻钢架结构。这类结构一般质量较轻, 因而地面加速度在这类结构上所产生的能量没有其他建筑物大, 另一个优势是柔性材料可以吸收并消散能量。木结构采用榫卯连接, 榫头在榫卯节点处有一定的延伸性, 柱在基石上也可轻微滑动, 而且穿斗或斗拱的连接方式将屋盖与柱连成一体, 保证了木结构房屋的整体性。轻钢结构由于其质量轻、连接可靠、结构整体延性好, 而且屋盖和墙板均采用轻质材料, 使其具有较好的抗震性能。柔性结构的这些特点使其在这次地震中震害较轻。

4 抗震设防标准对房屋抗震性能的影响

抗震设防标准是与一个国家的科学水平和经济条件密切相关的, 抗震设计规范的修订也是随着国家技术和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更新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 我国抗震设防标准也在不断发展完善。我国目前共颁布了五个版本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即:1974年版、1978年版、1989年版、2001年版和现行的2010规范, 89规范开始引入了弹塑性分析法和时程分析法抗震计算, 提出了“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设防原则。2010规范修订过程中, 总结了2008年汶川地震震害经验, 对灾区设防烈度进行了调整, 增加了有关山区场地、框架结构填充墙设置、砌体结构楼梯间、抗震结构施工要求的强制性条文, 提高了装配式楼板构造和钢筋伸长率的要求。

5·12汶川地震的震害显示, 按不同年代抗震设防标准建设的房屋, 震害明显不同。1990年以后建设的房屋抗震性能明显增强。因为从89规范开始, 采用了基于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 提出了强度验算和变形验算的要求;人们也认识到了圈梁和构造柱重要性, 89和2001规范在圈梁和构造柱的设置上提出更高的要求, 在此前对圈梁和构造柱的设置没有要求。据统计, 倒塌的房屋中按当年74和78规范设计的比例达到了80%以上。所以, 此次特大地震的重灾区房屋的大量倒塌是在所难免的。

5 震害防御思考

5·12汶川特大地震, 极重灾区和重灾区地震烈度远大于当地基本地震烈度, 说明《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局限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89版) 引入了弹塑性分析法和时程分析法抗震计算, 提出了“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设防原则, 震害调查和分析表明, 1990年以后修建的房屋震害情况有显著减轻的趋势。然而, 工程建设抗震设防工作仍需进一步改进。

5.1 要建立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的抗震设防标准

目前, 由于地震预报技术尚不过关, 加之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单位面积国土上承载的人口和经济总量越来越大, 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 震害损失十分巨大。自8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起, 我国抗震设防采用63%、10%、2%地震超越概率下的地震动参数设防, 本次地震表明, 安全性较好。那么, 能否在坚持“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设防原则下, 随着经济发展, 适当提高地震超越概率风险水平取值, 提高抗震设防标准, 使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 从根本上提高建筑抗震能力呢?

笔者认为是可行的。众所周知, 地震的时空分布是非均匀性的, 破坏性地震的孕育和发生与断裂构造紧密相关, 在深入研究基础上, 定期修订完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固然重要, 但难以避免“高烈度区低设防问题”。在经济承受范围内, 通过完善防震减灾立法和行政管理体制, 适度提高地震超越概率风险水平, 变为动态设防, 就高不就低, 避免或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另外, 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明确安评建设工程范围, 提高安评技术水平。应从国家层面, 明确安评工程范围, 或者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制定范围, 并随着经济发展, 适时修订安评工程范围, 不盲目扩大或缩小, 结合当地实际, 切实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落到实处, 真正提高当地建筑抗震性能。

5.2 要提高规划选址的科学性, 充分重视不利场地对建筑的影响

多年来, 工程建设选址存在不科学、不规范的问题。许多工程建设, 未进行必要的工程地质、水文条件及自然灾害影响评估, 未能全面考虑避开地震断裂带、滑坡、泥石流、崩塌等自然灾害危险地段, 预防和减轻地震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原因有二, 一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 人们未能尊重自然、统筹兼顾, 缺乏前瞻性;二是法制体制不完善, 行政管理缺位或滞后。

因此, 建设单位须高度重视工程项目选址, ①要考虑从地形地貌上尽可能避开陡坡、高耸的山丘、河岸和边坡的边缘等不利地段;②要从场地条件上要尽量避开饱和砂层、软弱土层、液化土、软弱不均土层等;③如无法避开, 则应采取工程措施处理。相关政府部门, 要严把工程建设审查关, 在工程选址时, 充分考虑不利场地对建筑的影响;要完善法制体制, 规范行政管理, 从制度上保证选址的科学性。

5.3 要加强房屋结构抗震设计, 注重建筑新材料及工艺应用

房屋设计要设置多道抗震防线, 提高房屋整体稳定性。加强水平向和竖向地震作用验算, 适当增加柱间支撑、剪力墙及加大受力构件的延性等措施, 提高房屋抵抗地震作用的整体稳定性, 房屋不会因部分结构或构件破坏而导致整个结构丧失抗震能力而倒塌。地震和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抗震民居设计和施工的技术指导, 使之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此外, 当今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 抗震新技术、新材料不断涌现, 应积极推动新技术在建筑抗震方面的应用, 如隔震消能体系、轻钢结构、钢结构等技术和混凝土轻质高强墙板等新型墙体材料的运用, 达到设计抗震能力。

6 结束语

从我国大陆地质构造和历史地震分析来看, 我国正逐步进入地震活跃期, 西部、北部、东南部发生强震的可能性不小。然而, 人类目前还不能准确预测地震的发生, 即使能准确预报, 大地震对建筑的破坏导致的次生灾害和经济损失将是巨大的, 防震减灾工作任重而道远。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 加强大震特点、场地条件、建筑结构、设防标准和建筑材料等方面的深入研究, 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以完善和发展防灾减灾理论, 成熟后用立法形式固定下来, 使工程技术与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紧密结合, 理顺行政管理体制机制, 有效防御与减轻大震灾害, 必将大大提升我国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水平。

参考文献

[1]“5·12”汶川地震房屋震害研究专家组.5·12汶川地震房屋建筑震害分析与对策研究报告[R].

[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S].1974、1978、1989、2001版.

房屋建筑装修震害损失评估探讨 篇3

关键词:房屋工程;建筑装修;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中图分类号:P31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136(2010)21-0142-02

1引言

地震破坏的特点是波及范围广,经济损失大,特大地震的破坏甚至会影响国家的经济发展,使国家处于紧急状态。日本因关东大地震造成内阁更替的史例,使得各国政府均十分重视对地震损失的评估,定量估计地震灾害损失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地震灾害损失评估是政府和社会团体抗震救灾决策的重要依据。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快速而准确的预估地震灾害的损失,对灾区内外的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国际社会实施紧急救援、抗震救灾以及震后恢复重建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论文主要针对房屋建筑装修在地震灾害中损失评估的方法展开分析讨论,以期从中找到可靠有效的震害损失评估方法与经验,从而为震后救灾救援管理提供有效决策依据,并以此和广大同行分享。

2地震灾害损失概述

2.1直接损失

目前国内外都公认地震灾害损失可以分为两类:直接损失(Direct losses)和间接损失(Indirect losses)。

直接损失是灾害的致灾因素(水淹、风刮、地震、土埋、虫咬等)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物质破坏对应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大都不折算为金钱。对于直接损失,除人员伤亡外,最重要的是列出需要估计的物质损失清单,即清算损失的项目或内容,包括:[1]

(1)房屋;

(2)室内财产(包括库存)、室外财物;

(3)基础设施;(基础设施的范围没有清楚的定义,但至

少包括生命线系统:交通、电力、通信、供排水、供气、燃料、北方地区的供暖。个别文献还包括学校、医院、食品供应等,这种提法没有被广泛的接受,一般按生命线系统建立清单。)

(4)工业设备装置;

(5)其他如水利、地下等工程结构;

(6)农作物、牲畜;

(7)次生灾害破坏损失,如地震火灾、风后水淹等损失;

(8)应急救灾的投入,如医疗、救险、防疫、物资、临时安置、清理废墟、尸体掩埋等。

2.2间接损失

对于地震灾害的间接损失,不同的研究机构或组织对其定义划分的范围也是不一样的,联合国救灾署办公室发放的小册子“预防和减轻灾害:经济问题”对间接损失的内容解释为:

(1)(原材料、零件)供应中断或减少;

(2)下游企业减产;

(3)人员伤亡或失业造成的经济下降;

(4)其他链式影响。

间接经济损失是灾害损失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大型灾害或生命线系统破坏损失中,间接损失可能占很大比例,甚至超过直接损失,遗憾的是:现在连间接损失包括哪些内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都还没有统一划分的方法。[2]

3房屋建筑装修震害损失评估探讨

3.1房屋震害损失评估模型分析

城市房屋建筑震害直接经济损失包含主体结构损失、房屋装修损失和室内、外财产损失三部分,对应图1的评估流程图,其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L=α( ηisjBisbsεbj+γ1γ2ηisjB'isbsεbj

+ ηisjBiswsj)

式中:L:房屋建筑及室内、外财产直接经济损失总和;

ηisj:i评估区s类建筑j级破坏的破坏比;

Bis:i评估区s类建筑的总面积;

B'is:i评估区s类建筑中、高档装修房屋的总面积;

bs:s类建筑的重置单价(元/m2);

εbj:s类建筑发生j级破坏时的损失比;

ds:s类建筑中、高档装修的重置单价(元/m2);

εdj:s类建筑装修发生j级破坏时的损失比;

γ1: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的装修损失修正系数;

γ2:考虑不同用途的装修损失修正系数;

wsj:s类建筑发生j级破坏时单位面积室内(外)财产损失值(元/m2);

α:总损失值的修正系数,一般取1.0~1.3。

3.2房屋震害损失评估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3.2.1评估项目的完整性

现行评估方法的技术路线和参数选择主要根据80年代的国情,现在我国经济日新月异。按照过去的经验,认为损失的大项是房屋,重点就是房屋,对于生命线和企业、商业损失不够重视。目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城市的建筑装修水平提高很快,个人住房和公共用房很多都采用了中、高档装修,甚至有些建筑的装修费用超过了主体结构造价。然而,我国以前的损失评估中基本不考虑装修损失,即使国家标准(GB 18208.4-2005)也只是在条文4.6.3规定:[3]室内装修应在房屋重建单价或室内财产中考虑,但具体实施时基本不考虑。

3.2.2重置单价

现有方法是去当地当时为修建同样类型和质量的房屋或结构的成本价格。关键是恢复原样,不考虑重建时提高标准增加的费用,因为震后几天内很难确定重建时提高的建设标准。“重置”和“重建”是有差别的,重置指恢复原样,重建则可能提高标准,也没有考虑折旧,因为不破坏就用不着重建,重建就肯定是新的。重要的是用成本价,没有考虑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房屋逐渐成为私人财产,当初买房时花的是市场价,因灾害破坏,相当于私人的财产损失,就像室内财产一样,在财产损失中,电视机的价格不是工厂的生产成本价,而是商店平均售价,水灾用的是当年平均市场价格,比较笼统,隐含了这个含义,因此地震损失有必要也用平均市场价。

3.2.3损失比

现行的损失比是80年代末根据房屋建造预算估计,并咨询建设部门后确定的,比如先列举典型的中等破坏形式,然后考察修复的措施和花费,与总造价相比,得到损失比。现在房屋的建造有了很大变化,最突出的是装修所占比重大大增加,厂房等因空调等设备也有所增加,再沿用过去的值太小。

3.2.4抽样调查

抽样调查是地震损失评估的重点,现场的工作量最大,目的是尽可能使评估结果接近实际,为减少误差,规定了抽样的个数,实际上重要的是抽样点分布均匀,不仅空间上尽量分布均匀,而且破坏程度上也要尽量均匀覆盖。建议降低最小抽样数目,要求调查破坏最轻和最重的抽样点,并给出结果,以便对比检查。

3.2.5次生灾害损失

次生火灾、水灾损失可以参照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

4结束语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快速而准确的评估地震灾害损失,对灾区内外的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国际社会实施紧急救援、抗震救灾以及震后恢复重建都具有重要意义。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研究是一项十分繁重的工作,它不仅涉及地震工程的方方面面,还涉及到经济学、社会学以及统计学。本文只是对其中的房屋损失评估方法进行了一定的探讨,其他方面的问题还有待于广大地震研究工作者在以后的研究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参考文献

1 胡聿贤.地震工程学[M].北京:地震出版社,1988

2 刘 欣、谢庆盛.基于GIS技术的快速震害损失评估方法[J].灾害学,2002.17(3):26~29

3 张风华.城市防震减灾能力评估研究[J].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博士论文,2003

Housing Construction and Fitting of Seismic Damage Assessment

Qin Xiqiang

Abstract:Existing Housing construction in earthquake damage assessment in the practical application of the deficiencies and problems are exposed, the articl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loss assessment, analyzes and briefly discussed the earthquake and the direct loss division of the scope of indirect losses, focus on this basis the loss of housing construction and fitting-damage assessment, building damage assessment damage the housing decoration model to investigate the parameters of the model, and carried out damage assessment process issues that need attention and impact analysis, housing construction for the renovation to further enhance our level of application of seismic damage assessment may be helpful.

多层砌体结构房屋震害调查 篇4

赴5.12汶川地震灾区,分别对绵竹、汉旺、都江堰、汶川、映秀等地进行了实地调查,全面了解多层砌体结构的.震害现象,并针对多层砌体结构在水平地震作用下窗下墙的交叉裂缝提出新的研究方法.

作 者:张璇 郑军鹏 张霄 作者单位:张璇,郑军鹏(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陕西,西安,710055)

张霄(西安三建建设有限公司,陕西,西安,71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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