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十篇

2024-07-10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篇1

(1)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占国有资产比例逐年增长, 但相对西方发达国家投入仍显相对不足。自2002年以来,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在国有资产中的比重从2002年的24.11%上升到2008年的35%, 增幅十分显著。西方发达国家公共财政支出持续呈增长趋势, 公共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从1970年的约28%上升到1990年的43%。

(2)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主体来源日益多元化, 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的体制不完善, 执法不严格。虽然资产属国家所有, 但出资人缺位严重, 没有明确的责任主体, 没有人承担风险, 更谈不上有效监管, 出资人缺位使监管失控。资产占有单位在进行市场化经营时, 就有可能任意处置, 违规投资和经营。

(3)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分配在趋向合理, 但各行政事业单位也存在苦乐不均的现实。由于体制上的缺陷, 单位间在资产配置上苦乐不均, 形成了国有资产资源的巨大浪费。

(4)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在转经营性国有资产中管理在不断强化, 但仍面临国有资产在这过程中不断流失的困境。

2 国内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上的有益探索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是国有资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引起大家的关注。十六届三中全会以后,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改革和管理问题才被提到国家议事日程上, 现在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还没有找到一条普遍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或没有一个好的管理办法。下面以上海模式进行分析。

1997年, 上海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就开始推行国有资产委托管理制度, 该组织体制的基本模式是:国资委———行政事业主管部门———机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产业集团, 形成三级架构。上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已经明确, 就是继续推进政企分开、管办分离, 加快事业单位改革, 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改制, 推向市场;暂时不宜完全市场化的, 要引入市场竞争规则, 模拟市场化。

3 国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经验借鉴

如何有效管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在这漫长的历程中, 不同国家在资产的成因、资产在该国经济中所占比例和所起作用、资产管理模式及成效等许多方面呈现出多样性。由于发达国家非经营资产管理进行早, 管理方法相对成熟, 操作性强, 而且一定程度上代表的时代的潮流, 因此本文在介绍国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经验以中西方文化下的日本和美国为例。

3.1 日本模式

在日本, 明确非经营性资产国有发展责任的法人主体有两类:一类是公法人, 包括雇员为公务员的公共团体以及雇员为非公务员的特殊法人、认可法人等;另一类则是私法人中的公益法人。

日本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有两个突出的特点: (1) 政府作用非常突出。在日本, 诸如教育、科技、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的主要领域, 一直都是由政府直接组织, 所需投入也几乎全部来自于财政拨款。 (2) 有完整而稳定的法律体系。在日本, 涉及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机构组织方式和行为规范的法律体系详细而明确。

3.2 美国模式

以美国为代表一些国家普遍流行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模式是国家公园模式。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是, 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纳入公务员系统, 作为国家官僚机构的一部分。管理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一般的财政预算, 而不是取得的营业收入。在许多其他国家由政府提供的服务, 在美国却由非营利组织和私人提供。覆盖的领域有:文化、艺术、娱乐、教育、研究、卫生、医院、托老院、托儿所以及其他卫生机构;社会服务, 残疾人救济、难民救济、环境保护和动物保护;经济、社会和社区发展;住宅、就业和就业培训;法律服务、慈善、宗教组织、专业或行业组织, 等等。美国人民相信, 非营利组织还可以提供政府所不能提供的服务。

4 借鉴其他国家经验, 完善我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建议

4.1 全面清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明晰产权

产权问题是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核心问题, 产权虚置问题是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产生一切问题的根源。由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形成比较复杂, 单位分成很多类, 性质也比较复杂, 所以对其产权界定也是如此困难, 也才呈现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产权明晰越加重要性。

4.2 加强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建设

作为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神圣不可侵犯, 禁上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这是我国立法一贯坚持的原则。这是因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归全民所有, 是全民利益的载体和源泉;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物质基础, 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任何侵犯, 都会直接危害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国有资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 就是要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给予充分保护。

4.3 健全规范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科学管理制度

仅从法律制度建立是远远不能完全解决非经营性国有资产问题, 还必须依靠科学的管理制度。要从工作的实际出发, 制定和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又要从改革完善管理机制入手, 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建立强有力的组织管理队伍, 提高管理水平。

4.4 制定和执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考核指标

制定资产管理考核指标, 应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 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要有资产的完整、安全性指标, 使用中的高效性指标; (2) 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制定保值、部分增值指标。管理部门通过一定的量化考核指标, 严格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考核监督工作, 并做到赏罚分明。

4.5 严格规范和管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经营性资产

针对很大一部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流失是在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过程中产生的,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必须重点管理, 严格监控。 (1) 对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 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严格资产的报批、登记手续。 (2) 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变为经营性资产, 要按市场化运作进行, 对资产进行评估。 (3) 对闲置或多余资产对外出租、出借或投资经营等, 要按国家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按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阶级分别设置账目及明细账。

5 结论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 必须建立和完善长效的管理体制, 严格执行国家资产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 各级部门上下通力协作, 齐抓共管, 形成管理的合力, 真正把资产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高效, 更好地服务于行政事业任务, 更好地服务和谐社会的构建。

参考文献

[1]李忠信, 王吉发, 李树岗.国有资产管理新论[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2006.46-48.

[2]肖翔.国有资产管理与评估[M].上海: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 2008.31-34.

[3]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课题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研究[C].经济参考研究, 2009, (1) .

[4]方虹, 牛晓燕.我国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有益探索[J].产权导刊, 2008, (3) .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篇2

关键词:国有资产,资本经营

利用资本市场,实施资本经营,促进企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已经成为市场经济的一个显著特征。纵观世界上著名的大企业、大公司,没有一家不是在某个时候以某种方式通过资本经营发展起来的,也没有哪一家是单纯依靠企业自身利润的积累发展起来的。联合、兼并、收购、重组等资本经营方式是企业做大做强,实现低成本高速度发展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一、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资本经营的涵义和必要性

1.1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资本经营的涵义

资本经营指与生产经营相对应的概念,是企业投资人 (控制人) 通过企业兼并、收购、股份制、资产重组等多种方式,对资本进行优化配置和有效运用,以实现资本回报最大化的经营活动。

1.2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进行资本经营的必要性

1.2.1缩短经营周期。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要在竞争中取胜,提高利润水平,就必须不断扩大企业经营规模,与通过内部积累扩大企业经营规模相比,资本经营的扩张速度快得多。

1.2.2取得最佳生产规模。在一定技术条件下,特定产业都存在一个最佳生产规模,即生产经营费用最低的生产规模。随着技术进步,企业最佳生产规模也在不断变化。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为降低生产成本,创造最大利润,必须通过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来取得最佳生产规模。

1.2.3节约交易成本。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通过并购那些处于同一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形成纵向一体化组织,不仅可以保证原材料供应,确保销售渠道畅通,而且可以节约交易过程中各种交易成本。

1.2.4剥离非主业资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由于历史原因,下属企业中大多存在盈利能力低的非主业资产和亏损企业。精干主业,壮大主业,剥离非主业资产,减少亏损企业,是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重要的经营战略目标。

1.2.5分散经营风险。通过并购其他行业中的企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可实现多元化经营,避免投资集中于同一行业、同一产品、同一市场,从而分散经营风险。当然,并非多元化经营都能取得成功,多元化经营要取得成功,必须采取正确的策略。

1.2.6引起公司的管理创新。公司内部的重组整合与外部的收购兼并必然产生新的企业管理层、管理理念及新的管理模式。这种新的管理体系必须要与企业的运作相结合,才能推进企业向前发展,不同的企业有着不同的管理理念与管理方法,不同企业之间的整合,形成的新管理水平而不是原来管理水平的简单叠加。新产生的管理水平更符合整合后企业的生产运转,促进企业的发展。

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资本经营的基本模式

资本经营模式是企业进行资本的扩张、整合、重组等运营具体方式的总称。按其资本经营的目的不同,一般可分为扩张型和收缩型两种基本类型。

2.1扩张型资本经营模式

扩张型资本经营模式是指在现有的资本结构下,通过内部积累、追加投资、吸纳外部资源即兼并和收购等方式,使企业实现资本规模的扩大。根据产权流动的不同方向可以将资本扩张分为三种类型:

2.2.1横向型资本扩张。横向型资本扩张是指交易各方属于同一产业或部门,产品相同或相似,为了实现企业规模经营而进行的产权交易。横向型资本扩张不仅减少了竞争者的数量,增强了企业的市场支配能力,形成竞争主体之间的双赢局面,而且改善了行业的结构,解决了市场有限性与行业整体生产能力不断扩大的矛盾。

2.1.2纵向型资本扩张。纵向资本扩张是指处于同一生产链上的生产经营不同阶段的企业或者不同行业、部门之间,有直接投入产出关系的企业之间的产权交易。

2.1.3混合型资本扩张。混合型资本扩张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之间没有直接投入产出关系和技术经济联系的企业之间进行的产权交易。

2.2收缩型资本经营模式

收缩型资本经营是指企业把自己拥有的一部分资产、子公司、内部某一部门或分支机构转移到公司之外,从而缩小公司的规模。它是对公司总规模或主营业务范围而进行的重组,其根本目的是为了追求企业价值最大以及企业运行效率的提高。收缩型资本经营通常是放弃规模小且贡献小的业务,放弃与公司核心业务没有协同或很少协同的业务,宗旨是支持核心业务的发展。当一部分业务被收缩掉后,原来支持这部分业务的资源就相应转移剩余的重点发展的业务,使母公司可以集中力量开发核心业务,有利于核心业务的发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2.2.1资产剥离。资产剥离是指出于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改善财务状况的目的,通过协议转让、拍卖、出售等方式,将企业所属的一部分不适合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的资产出售给其他单位的行为。

2.2.2公司分立。公司分立是指公司将其拥有的某一子公司的全部股份,按比例分配给母公司的股东,从而在法律和组织上将子公司的经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去。通过这种资本经营方式,形成一个与母公司有着相同股东和股权结构的新公司。

2.2.3分拆上市。分拆上市是指一个母公司通过将其在子公司中拥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给现有母公司的股东,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的经营从母公司的经营中分离出去。分拆上市后,原母公司的股东虽然在持股比例和绝对持股数量上没有任何变化,但是可以按照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分成,而且最为重要的是,子公司分拆上市成功后,母公司将获得超额的投资收益。

2.2.4股份回购。股份回购是指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一定途径购买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适时、合理地进行股本收缩的内部资本重组行为。通过股份回购,股份有限公司达到缩小股本规模或改变资本结构的目的。股份回购与股份扩张一样,都是股分公司在以司发展的不同阶段和不同环境下采取的经营战略。

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资本经营的创新模式

3.1整体上市型模式

整体上市是指一家公司将其主要资产和业务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进行上市的做法。随着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的要求越来越高,整体上市越来越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主要模式。根据上市融资主体的不同,整体上市可具体分为两种模式:

3.1.1集团直接上市模式。集团先吸收合并旗下的上市子公司,向子公司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换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子公司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按照每股折价比例的折价换取集团公司发行的股份,子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及权益并入集团公司,其现有法人资格注销,集团公司成为上市融资的主体。

3.1.2借助子公司上市模式。上市子公司采取先增发股份,然后用募集的资金购买集团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的方法,最后将这些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实现资本的整体上市,上市子公司是融资主体。

3.2行业整合模式

行业整合基本模式是以资本经营为手段,收购某行业内个别优秀的企业,再通过个别优秀企业去整合与提升整个行业。

3.3产融结构模式

产融结合是产业资本发展到一定程度,寻求经营多元化、资本虚拟化,从而提升资本经营层次的一种趋势。产融结合是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间的资本联系、信贷联系和资产证券化 (股票、债券、抵押贷款或实物资产的证券化) ,以及由此产生的人力资本结合、信息共享等总和。其具体类型主要有:

3.3.1交叉持股型模式。交叉持股是指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相互渗透,交叉持股。多种形式的相互持股,即能够通过控制权防止来自外部的收购和对企业经营的干预,又能通过持股产生的收益为企业经营提供缓冲器和安全阀。

3.3.2联合控股型模式。联合控股是指多个相互关联的企业集团共同持有某一家金融企业的股份,虽然每一家企业持有的股份比例不高,但多家关联企业的持股比例总和却比较可观,可以达到控股地位。由于金融企业一般规模都比较大,而且国家法规也有对单个企业持股比例的限制,因而,为了达到控股的目的,在金融企业中,联合控股模式比较普遍。

3.3.3集团控股型模式。很多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为了控制一家公司,通常并不采取由公司直接持股成为被控制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而是通过旗下的若干家子公司分别持有一定比例的被控制公司股份,从而以持有股份总和大于其他股东而占据被控制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地位。

3.4参股型模式

该模式的产融结合是不以控股为目的的。产业资本通过参股金融企业可以实现多元化经营来分散风险、分享金融业的高收益及通过金融企业的渠道来为自己融资、投资创造便利。

四、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资本经营模式的选择

资本经营模式的选择是企业资本经营成功的关键。各种资本经营模式都有其自身特点和适用条件,在具体运用时需根据所属企业具体情况,选择一种、多种模式或几种模式的组合。

4.1对所属优势企业的资本经营模式的选择

优势企业主要是指科技水平国内领先,市场占有率高,规模达省级、国家级、多元化经营效益可观的企业。其资本经营宜采用股票上市、控股扩张、收购兼并、跨国投资经营等方式或方式组合,迅速壮大生产规模,实现跨越式发展。

4.2对所属优而无势企业的资本经营模式选择

优而无势的企业是指达不到优势企业的条件,但其产品适销对路,技术设备较好,其所存在的弱势在于规模小、负担重、债务多、资本缺、宜采用参股联合,利用外资嫁接改造,二级市场产权转让、无形资产资本化等形式,把企业规模盘大,增强实力。

4.3对所属劣势企业资本经营模式的选择

劣势企业资产状况不良,生产经营不死不活,处于休眠期,但与优势企业一样,也可通过资本经营解决产品经营中无法解决的难题,寻找企业的最佳经营模式。仅把劣势企业的资本经营理解为“破产、逃债、人员下岗”是狭隘的,认为劣势企业只能充当资本经营的陪衬更是片面的。劣势企业完全可以充当资本营运的主体,而且自有其进行资本经营的特定方法和手段,他们宜采用租赁、托管、债务重组、转让闲置厂房和设备、房地产置换等形式摆脱困境。

4.4对所属扭亏无望、严重资不抵债企业的资本经营模式的选择

扭亏无望、资不抵债的企业宜采取拍卖出售、折细变现、破产重组等方式。

4.4.1拍卖出售。对长期亏损,人员较多,缺乏发展创造能力的企业,通过拍卖,将企业整体出售或折细变现出售。

4.4.2破产重组。对严重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依据《破产法》实施破产处理。

上述资本经营众多形式归纳起来无非两条:一是资本集中,即凭借自己的优势,聚集资本,把现有的可通过各种方式获取的资本最有效地利用起来,提高资本经营的规模和效益;二是资本分散,即采取精干主体、分离辅助、内部分立、分块搞活,搬迁改造,易地建设,实行资本的空间转换等方式,以激活呆滞资本。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探讨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资本经营选择的方式仅仅是简单的归纳,在现实的运作中可以变化与创新,也可以重叠和组合,公司可根据自身情况,探索其他形式的组合,这样就可形成国有资本经营丰富多彩的局面。

参考文献

[1]、张风林, 《西方资本理论研究》, 辽宁大学出版社, 1992第1版

[2]、陈东升, 《资本运营理论、分析、案例》, 企业管理出版社, 1998年1月

[3]、王海平, 《资本运营与扩张》, 工商出版社, 1997年12月

[4]、赵炳贤, 《资本运营论》, 企业管理出版社, 1997年1月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篇3

【关键词】非经营性;转变;经营性;国有资产;对策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许多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不断的改革,对其使用或者占有的一部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在市场上进行推广,即将其向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转变,以支持第三产业的发展,从而减轻财政负担,弥补各单位经费不足的问题。

一、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向经营性国有资产转变的基本原则

1.保持国有资产安全原则。国有资产从本质上来讲属于全体中国公民,目前由国家作为代理人加以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其他任何人都不得处分、私分、侵占、毁损国有资产。在国有资产改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变为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过程中,同样应当坚持这一原则。在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变为经营性国有资产过程中,要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如低价出售、私下无偿转让或占有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密切关注国有资产的流向与变现过程,切实发挥管理职能。

2.经济性原则。并非任何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变为经营性国有资产之后都会给单位或者企业带来正面效益,有些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变为经营性国有资产后反而会给单位或者企业造成更大的负担。因此国有企业在进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变为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改制过程中,应当审时度势,按照经济与否确定是否进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向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转变。另外,单位和或企业还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如战略发展规划等,考虑到某些非经营性资产对以后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作用。因此,对于没有经济效益的非经营性资产应当坚决予以转变;对于转变后效果不佳或者不转变对企业长远发展还有积极作用的资产,应予保留。

3.区别对待原则。对于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向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转变,应当充分考虑到国有企业的实际特点、所处的社会环境、被转变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独立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等众多原因,准确选择转变为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方法和模式以及经济后果。不能不加分析地采取强制性的统一步骤或方案,而应当对不同条件的企业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

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向经营性国有资产转变中的问题

1.转变中程序不健全。国有资产的经营者和所有者并没有完全的分离,从而造成国有资产产权并不明确,如果一些单位在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向经营性国有资产转变的过程中没有按规定进行转移手续的办理,没有将转让方和受让方的义务和权利进行明确确定,从而造成这一资产的产权管理空位而留下隐患,对于这种情况,在部分乡镇企业中非常突出,在部分乡镇企业中,特别是那些老企业,没有人能搞清它们的注册资本的来源,对于它们的资本,往往只能靠主观回忆而并不是证据来确定。从而使得这类本来是国有的却成了私有的或者集体的资产。这些问题的出现,最大的原因就是在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向经营性国有资产转变的过程中,并没有一套明确的、有效的、严密的程序。

2.转变后折旧计提不到位。在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向经营性国有资产转变后,对于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中尤其是固定资产的补偿问题并没有一个满意的方案。固定资产的消耗过去是通过财政拨款来进行弥补的,而在转变后,则是通过在经营收益进行折旧的计提来弥补。但是,在实际中,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变为经营性国有资产之后,其中又存在相当一部分资产并没有进行折旧的计提。这些没计提折旧的单位,有些是实在没能力计提,但也有部分单位具有折旧的能力却仍没有这样做,从而使得单位在成本核算中严重脱离实际,收入跟利润完全高估。

3.转变后资产效益不高。对于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向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转变后效益不高的原因,主要是有相当一部分部门在其经营性活动中并没有根据国家规定的成本支出标准进行,从而产生单位“高成本、高费用、高工资、低效益”的现象,即“三高一低”现象。例如,某工管局在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向经营性国有资产转变中,其资产高达182万元,可是收益却非常少,其中,大部分国家财产都变相为个人的私人财产;再比如,某电视局,其转变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达358万元之多,在实际中其经营非常好,收益也不错,可是在每年国有资产年检时,其所提出的报表中所反映的收入却只有几万元,相当的低。

4.转变后管理缺乏。经过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向经营性国有资产转变后,这些国有资产在资产的补偿问题上,却没有人去检查、监督,有无计提折旧也没有相关管理部门去问津,有些单位必须缴纳国有资产占用费,却寻找各种原因拒交。比如某市资产管理局于2006年对42家企业进行调查发现,除8家企业因故没有进行正式营业之外,其他所有34家企业中仅仅只有那么一家企业按规定向相关管理局缴纳了占有费,其余的则以最近经济效益不佳为借口而拒交占用费。

三、非經营性国有资产向经营性国有资产转化的对策

1.加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向经营性国有资产转变的宣传工作。在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向经营性国有资产转变过程中应该做好宣传工作,让相关单位认识到这种转变对社会、经济、政治的重要性及其必然性。从而依照国家规定的“节约、有效、合理”的原则,切实以国家利益为重,提升这些资产的利用效率。使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向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转变过程中实现优化管理和有效利用。

2.加强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向经营性国有资产转变的评估工作。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向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转变过程中,应该严格依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评估,从而防止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高值低估行为,避免我国国有资产的流失。并按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评估值来确定国家投入商业经营和生产的资本金,并在此基础上要求相关单位、企业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增值保值。从而提升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利用效益。

3.加强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向经营性国有资产转变的审批制度建设。在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向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转变过程中,应该加强其审批制度建设,建立一套完善的转变程序,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所有者、经营者以及使用者的权、利、责加以明确。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变为经营性国有资产之后发生创收的,它不仅在管理上发生了变化,而且其产权也发生了变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变后由之前的国家所有变成了企业所有和经营,其所创造的收益也归企业所有。因此,加强审批制度建设,建立一套严密的转变程序,明确各方的权责关系,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有效利用有着极大的意义。

4.加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向经营性国有资产转变的专项管理。加强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确保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相关事业单位或者行政机构应该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向经营性国有资产转变进行专项登记,登记资产的投入单位、投资形式、价值、数量等,同时建立对这些资产进行考核和管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对投出资产的经营、收益分配情况进行考核、监督。确保非经营性资产的转性在经营创造效益的同时,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综上所述,我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向经营性国有资产转变是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和利用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在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向经营性国有资产转变的过程中,会出现程序不健全、折旧计提不到位、资产效益不高、管理缺乏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即做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向经营性国有资产转变中的宣传工作、评估工作、审批制度建设工作、专项管理工作。

参 考 文 献

[1]赵媛.浅谈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中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转化问题.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8(2)

[2]赵兴军,杨国栋.浅析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管理.网络财富.2008(5)

第九章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 篇4

第一节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概述

一、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含义

(一)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是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占有、使用、管理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

*包括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等。

*主要存在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科教文卫、体育、军队、警察等公共部门。*随着我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存量规模的不断增长,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日益受到重视,不少地方政府也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在其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财政部于2006年下半年先后公布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这两个法规的实施标志着我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二)特点

1.主要配置于非生产经营领域,占有使用资产主体是非生产经营组织,资产使用目的是实现行政的、社会的服务职能,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2.政府机构占有使用,所以也称行政事业类国有资产;

3.主要由政府拨款形成,其他来源包括政府划拨的土地使用权,社会捐赠的财产、文物等历史遗产,行政性收费和向消费者收费形成的资产等;

4.主要形态应是实物形态,如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建筑物、设备、文物、陈列品、图书等,其他形态包括属于流动资产的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应收预付款等,还包括专利等无形资产;

5.法定性,即国有资产是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

【补】社会产品可分为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和非公共产品(私人产品)。非公共产品应由企业生产。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可以由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共同生产。

公共产品的提供要讲究公平原则和非歧视原则,基本公共产品的提供和享有要均等化。不同地区、城乡、种族、阶层、年龄、性别等等,都有权享有基本的公共产品。

经济学用交易费用和信息不对称理论来说明,市场配置的成本与企业组织内行政配置的成本相等是企业资产的合理边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也存在合理边界问题。既不能实物资产全部由市场配置,排斥组织内部行政配置;也不能政府拥有全部资产的产权,排斥部分实物资产的市场配置。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应追求的目标是:按市场与组织合理边界配置实物资产;按非竞争程度和非排他程度配置实物资产,鼓励其他社会组织加入到公共产品生产中来;按均等化原则合理配置;提高实物资产使用效率,保持其安全完整。

管理原则是:公平与效率兼顾原则;依法行政配置为主原则;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原则。

二、我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立“分级代表、分级管理”和“三个统一、三个结合”的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即

三个统一:国家要指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

三个结合: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明确了在公共财政

模式下三层次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即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资产管理机构或资产经营公司)——行政事业单位的自上而下的管理体系。

各级财政部门代表国家行使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职权,是政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

主管部门受财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

我国目前是分类监管模式,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分布有不同的管理机构进

行管理,行政单位的国有资产由财政部门委托给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监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由各财政部门委托给事业主管部门监管;

三、国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模式

*日韩模式、德澳模式、美加模式

1.日韩模式

*财政部——主管部门模式,由财政部负责综合管理,由各级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管理; *把国有资产主要划分为行政财产和其他财产,其中包括:

公用财产(主要是政府办公大楼、国立学校、国立医院、公务员宿舍以及附带设施和土地);公共财产(是用于公共目的的财产,包括公园、公路等公共设施和森林、河流等公共资源);企业财产(是国有企业的生产设备、厂房、职工宿舍等)。

*立宪制的日本行政资产还包括皇室资产;

2.德澳模式

*德国、澳大利亚两国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模式为“财政部——直属局”模式即,联邦政府资产由财政部门直属的机构负责,并在全国设立分支机构管理散布在全国的联邦资产。*德国政府资产又称公共资产,泛指由政府投资形成的资产,主要包括政府办公大楼、车辆、办公设备、土地等政府公共资产及其他建筑物和公路、森林、土地等公共资源。

*澳大利亚政府资产主要包括政府运作资产、政府资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是,澳大利亚财政管理部下设资产采购局、资产管理局、资产出售局,分别负责政府采购、管理、出售,构成了从形成到处置的资产管理链条。同时资产管理局、采购局和出售局必须向财政管理部定期提交资产和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财政部向国会提交预算并汇报资产的管理情况,必要时需对政府资产管理的情况进行审计。

【思考】澳大利亚政府为何“难为”华为

虽然华为曾经在全球8个全国宽带网项目(NBN)中中标,但澳大利亚显然不想在第9个NBN项目中为其留一席之地:据澳大利亚媒体报道,澳大利亚当局已决定禁止华为参与投标项目总投资达359亿澳元(1澳元约合6.54元人民币)的NBN项目。这个决定无关技术和能力,事关“背景”。

这场持续了两年多的讨论最终以华为全面被拒为结果,显然,对于外国公司进入澳大利亚的核心领域,澳政府还没有准备好。

澳大利亚分析人士认为,澳大利亚的兄弟国美国拒绝了华为,美国中央情报局与澳洲情报局保持互通信息,相信美方向澳方提供了一些建议

3.美加模式

*“财政部——管理局”模式,即由财政部负责非经营性国有资产预算管理,并负责制定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法规,而专门的资产管理机构则负责行政资产管理的具体事务;

在美国,由美国财政部及总统预算办公室负责联邦政府财产的预算管理,财政部负责政府财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的制定,联邦政府资产管理的执行机构是1949年成立的联邦行政服务总

局,具体负责联邦政府财产的管理事务;行政服务总局负责统一采购各部门需要租用的资产,以保证资产购置环节资金使用的经济和有效;

在加拿大,由加拿大财政部和国库委员会负责政府资产预算,财政部同时负责制定政府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联邦政府的公共工程和政府服务部为政府资产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为整个联邦政府提供后勤服务;

*包括政府财产和遗产财产;

政府财产包括政府办公大楼等房地产和车辆;

遗产财产包括收藏类遗产如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等。

【思考】

这三种模式有何异同?你认为哪一种管理模式更有效?更适合中国?或者你认为中国应该适用什么样的管理模式?

共同点:财政部门为主导管理政府非经营性国有资产,预算管理和规章制度都由财政部门制定;

差别:1.不同管理模式,财政部门职责范围不同;政府干预较多的市场经济国家,财政的职能发挥较强,如日韩模式直接由财政部门负责;而政府干预较少的国家,财政部门的影响力限定在一定范围内,如美加模式,财政部门仅负责预算和规章制度。2.不同管理模式,资产管理机构与财政部门的关系不同;日韩模式,资产使用单位各自的行政主管部门直接负责行政资产的管理,对财政部门负责和汇报;德加模式,管理局直属于财政部,负责业务管理,并直接对财政部负责;美加模式,资产管理机构独立于财政部门。

【国外经验的启示】

1.政府集中采购资产;能以低于市场价购得资产

2.资产取得方式趋向市场化;

*授权式:资产管理机构负责政府资产集中采购,按统一标准调配资产以满足各部门使用需要,而使用部门不需要为此付费,相当于财政直接拨付使用;

适合于发展中国家,政府干预较多的国家;

缺乏严格健全的管理制度,自觉节约使用的意识不强;

适用于管理政府中小额资产或零散易耗办公设备和材料;

*大额固定资产和不动产,各国趋向于市场化的付费方式;

资产管理机构负责统一采购,使用单位经申请可使用,向资产管理机构支付租金,但资产管理机构的收费一般低于市场价

3.资产维修方式灵活,处置程序规范;

资产管理机构灵活决定是机构下设维修部门或委托私营公司,但必须有效限制维修支出;

4.资产信息管理和报告制度完善;

设计资产信息追踪制度,或建立资产管理的数据库,用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对资产进行追踪管理;

在电视剧《潜伏》中,余则成通过调查情报站里仪器的使用情况,得知李涯和谢若琳联手对付自己,翠平被利用了;

【课堂讨论】

1.1993年,上海开始了建立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探索,明确由市国资委对全市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在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上,推行国有资产委托监管制度,即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委托给包括上海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政府机管局)所属上海市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级机关国资办)在内的一些部门实施管理,该管理体制模式被称为我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上海模式。

该模式规定了三项内容:各单位汽车编制、配备和更新,由市政府机管局统一管理;对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及其相应土地实行权属统一管理;市级机关国资办统一管理市级机关国有资产;

我国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状况如何?你有什么想法、建议?

2.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由于其非营利性的特点,长期主要依靠国家行政手段进行资产和资金的分配。由于没有良好的监管机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一是资产管理混乱、家底不清;二是资产处置不规范,损失浪费严重。三是资产利用率低,闲置多。

2011年,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召开《昆明市市属改制企业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听证会。广泛存在于昆明市属改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将推行有偿使用制度,从而告别无偿使用时代。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篇5

寻租经济学理论认为, “租”是一种超过机会成本的余额, 即超额利润。“租”是通过创新、承担风险和垄断而形成的。通过创新和承担风险获得的超额利润是正常合理的“租”。对社会发展是有积极意义的, 能够增加社会福利。垄断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因创新、稀缺而形成的暂时的和自然的垄断, 这种垄断因自然原因而产生, 所获得的超额利润是合理的。另一种垄断是由特权所决定的。特权是指每个“经济人”都想获得组织的强制性权力并行使而造成的具有“排它性”的人为优势。行使特权以获得这种人为优势而产生的超额利润, 这种超额利润在寻租经济学中界定为“租金”。在现代经济学的国际贸易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中, 租金被进一步用来表示由于政策干预和行政管制抑制了竞争, 扩大了供给差额, 从而形成的差价收入。

既然政策干预和行政管制能够创造出差价收入即租金, 那么自然就会出现寻求这种差价收入的活动, 即“寻租活动”。最早的“寻租活动”的称呼也源于克鲁格发表的《寻租社会的政治经济学》。从那时起, 人们开始把这种超额的差价收入叫做“租金”, 而把谋求得到这种权力以取得“租金”的活动称作“寻租活动”。寻租活动的特点是利用合法或非法手段, 如游说、疏通、走后门、找后台等得到占有租金的特权。所有这类活动, 都是要耗费社会资源的, 从这个层面上讲, 这是社会资源的一种浪费。

2 寻租性国有资产流失的界定

国有资产主要包括经营性国有资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和资源性国有资产三大类。经营性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作为出资者在经营性组织中依法拥有的资本及权益;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是指各级党的机关、各级政府及其派出机构、文化教育和卫生等事业单位所占有的国有资产, 以及由社会大众共同使用的公共设施和公共工程等国有资产;资源性国有资产是指以资源形态存在并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国有资源, 包括土地、矿藏、森林、河流、海洋、滩涂、山岭和草原等。在此探讨的国有资产是经营性国有资产。

国有资产流失主要指运用各种手段将国有产权、国有资产权益以及由此产生的国有收益转化成非国有产权、非国有资产权益和非国有收益, 或者以国有资产毁损、消失的形式形成流失。

对寻租和国有资产流失内涵的理解可以看出, 寻租是公共权力的异化, 是国有资产流失的一种常见表现形式。寻租性国有资产流失是由寻租活动导致的一种行为。

3 寻租活动与国有资产流失

3.1 权力寻租与国有资产流失

权力寻租是指握有公权者以权力为筹码谋求获取自身经济利益的一种非生产性活动。特指源于公共权力的租金即权力租。

政府政策干预和行政管制能够创造租金, 自然就会有人寻求这种干预和管制从而获取租金的活动。在实际操作中, 公职人员被赋予过大的“自由裁量权”, 这成为他们谋取私利的刺激点, 租金及寻租活动随之产生。如果这种寻租活动发生在国企管理层与公职人员之间, 国有资产流失在所难免。

3.1.1 政府对企业的种种管制是产生寻租性国有资产流失的根本原因

政府对企业进行的各种管制, 大大增强了公职人员对企业进行种种干预的权力, 即设租。政府设租、企业寻租从而形成了行贿受贿的权钱交易循环。一方面, 个人要利益, 经营者打着改制的旗号, 中饱私囊, 将国有资产想方设法变为经理们的个人资产。因此, 为一己私利, 许多国企管理层利用管理漏洞向公职人员行贿, 以谋求自身经济利益, 而这部分经济利益往往是以占有部分国有资产的形式体现的;另一方面, 由于国有资产“人人共有, 但人人都不负责”的特点, 许多国有企业的管理层为满足自我贪欲, 接受外企贿赂, 与其签订定单, 协议, 从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例如, 随着戴姆勒席卷22国贿赂案在美国爆出, 一度给中国带来信心与荣耀的中石油、中石化也再次进入了受贿者名单。根据FCPA的规定, 中国国企的员工也被定义为“政府官员”。根据美国司法部提供的信息, 在2000年到2005年间, 戴姆勒的雇员通过DCCL以“佣金”的形式向中石油中石化共进行了至少417万欧元的不正当支付, 这些“不正当的支付”包括为政府官员及其亲属提供的旅游及利益性馈赠, 并与其对华政府客户的1.12亿欧元销售订单直接相关。戴姆勒公司向中石油中石化管理层及其亲属的佣金均计入增加了其向我国销入车辆的成本价格, 行贿的佣金本质上来源于中石油中石化自有资产, 因此戴姆勒公司自身实质上没有成本的增加, 反而赚取了大笔利润, 由此可见, 权力寻租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可见一斑。

3.1.2 监督体系不健全是产生寻租性国有资产流失的现实原因

我国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和操作上存在诸多漏洞, 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今天, 国际社会一方面给我们带来了巨额国际资本、先进技术、高水平管理和更多的贸易机会;另一方面也给中国的经济、政治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造成了全方位的冲击。而如何加强这些方面的监督, 还没有有效的方法和措施, 有的甚至还基本上处于空白。这种监督的不到位和制度的滞后性, 为权力寻租创造了环境。有些国企负责人和国家工作人员乘企业关、停、并、转、包、租、合等改革的时机, 利用职权进行贪污犯罪等, 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在产权交易过程中, 评估机构恶意低估国有资产价值, 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

例如, 2010年4月份, 中国移动四川无线音乐基地项目负责人之一的李向东利用职权侵占企业资产, 携款一亿多元潜逃。在无线音乐市场中, 由于运营商较强的产业控制能力, 内容创生系统话语权较弱, 低水平的消费方式让内容收入占比不高, CP内容创生和SP营销积极性受到一定抑制。由于是最终面向用户的分销商和收费渠道, 谁的内容和业务将进入其通路, 都将由中移动数据部说了算。因此, 在运营商选择CPSP的过程中, 普遍存在着极大的寻租空间, 当前的业务结构使得数据部的权力过大, 缺少制衡机制, 因此往往出现业务部门内部人士在外注册相关公司并参与自己主管业务的运营。正是这种弱势的地位, 使得CP和SP们寻租成为了业界的潜规则。企业内部管理的漏洞以及监管的不力造就了今天的李向东, 利用手中的权力, 将国有资产转为私人资产。国有企事业单位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 但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却处于缺位状态, 所谓的厂长经理也只能是名义上的代理人, 企业经营缺乏透明度, 职工民主管理流于形式, 职工大多处于不知情和无法有效监督的地位, 难以发挥民主管理监督的效能。

3.1.3 信息不对称引起寻租性国有资产流失

在交易中拥有信息优势的主体在自利心的驱使下, 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谋取利益。因为这些信息并不为他人所了解, 所以寻租活动有其存在的空间, 寻租者正是利用这些信息优势来进行寻租。力拓“间谍门”事件就是最好的体现出代理商灰色寻租活动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例子。澳大利亚力拓有限公司驻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胡士泰及中方雇员王勇、葛民强、刘才魁采取利诱等不正当手段, 获取中国钢铁企业商业秘密, 严重影响和损害中国钢铁企业的利益, 给中国有关钢铁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其中, 2009年中国20余家企业多支出预付款10.18亿元, 仅下半年的利息损失即达人民币1170.3万余元。

3.2 会计寻租与国有资产流失

会计寻租指在社会总财富水平和企业真实业绩并未改变的前提下, 通过改变会计信息 (包括对外公布的财务信息以及供内部管理决策使用的信息) 进行财富的非公平性转移和资源的不恰当配置, 从而对其他社会主体利益造成损害的非生产性寻利活动。会计信息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 其天然的经济后果使得各利益相关者必然会对其进行寻租行为。会计信息供给者的寻租行为因而也就能严重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企业的会计人员对信息失真有直接责任。

(1) 从经济规律考虑, 所有权应享有相对的经济效益, 而现实情况许多企业账实不符、有账无物、有物无账、账外资产大量存在;随意处置国有资产, 特别是国有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严重背离, 大量国有资产流失。

(2) 从产权变动方面考虑, 国有资产流失表现在以下方面:组建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时, 虚列负债、漏报资产、低评国有资产;企业“优化资产结构”进行资产重组时, 片面强调甩包袱, 追求政绩, 多报坏账损失, 多报存货和固定资产损失, 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私有和集体企业与国有企业组织联营, 私有和集体企业采取虚增资产账面价值, 提高其投资比重, 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股份制改造企业故意对国家股不分红, 不配股, 将这部分红利用于对少数人的分配, 明目张胆掠夺国有资产。

4 寻租性国有资产流失治理对策

4.1 充分发挥竞争机制的制约作用

引入竞争机制对于实施有效的国有资产监管十分必要。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存在着管理者和所有者对企业经营信息的不对称占有和两个主体之间激励机制不相容, 因此能够充分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的信息非常重要。而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的充分信息只能来自竞争。在公平竞争的条件下, 无论是国有制还是私有制, 都可以利用市场这个间接治理方式以及其内生的内部治理结构, 对经营者实施有效监督, 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另外, 设计一套有效的监督、激励机制来获得具有信息优势的代理人的合作也是十分必要的。

4.2 强化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审核、查处机制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企业负有指导、督查责任。首先, 明确国资管理部门和企业领导的责任。对失职、渎职者依法追究其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加强审计力度, 对企业的不法行为进行曝光、披露, 实行舆论监督。其次, 强化国企的内部监督。国企监事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要健全并有效运转, 避免内部监督流于形式。将企业改制工作置于群众的参与监督之下。企业资产清理、资产评估, 以及重要改制方案的实施等情况, 要及时地反馈给全体职工群众。第三,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监督改制企业的清产核资, 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管理, 保证评估质量。对改制企业中发生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 要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杜绝企业改制中人为因素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尽量避免企业内部寻租行为的发生。

4.3 加大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惩治力度

会计影响资源配置与利益分配的主要手段是会计信息的提供, 而会计寻租正是通过对会计信息的操纵进行获利。

(1) 减少政府在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的直接参与程度。寻租行为与政府在经济系统中的活动范围与区域大小有关。因此, 要减少政府在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的参与程度, 着重履行将准则作为法规颁布并监督其执行的职能, 只有在必要时才直接参与准则的制定;

(2) 限制会计政策的选择范围。法定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可选择性是导致合法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因素, 因此要减少合法会计信息失真产生的可能性就不能忽视这一问题。但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给予企业较大的会计政策选择权, 因而不能通过限制企业的选择权来解决这一问题, 而应通过内部审计或一定的监督机构来制止企业通过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进行寻租。另外对于同一行业相类似的不同企业, 其会计政策的选择范围也应有所限制;

(3) 建立有效的事前监督机制和事后惩治机制, 提高寻租者的会计寻租成本。设计出严密科学的管理制度、监督机制和防范措施, 提高寻租者预期受罚概率。事前监督机制有助于提高寻租活动的曝光概率, 降低经济人参与寻租活动的概率, 防患于未然;事后惩罚机制的作用在于提高寻租活动的私人成本, 影响经济人的成本、收益计算, 使其成本期望值大于收益期望值, 因寻租得不偿失而放弃寻租行为。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 寻租性国有资产流失也愈演愈烈, 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从寻租理论的本身的发展, 对寻租、寻租活动和寻租性国有资产流失作出相应界定。对寻租活动引起的国有资产流失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并据此提出了相应的防范对策。

关键词:寻租,权力寻租,会计寻租

参考文献

[1]邹薇.寻租与腐败.理论分析和对策[J].武汉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7, (2) .

国有资产经营绩效评价体系探讨 篇6

长期以来以公有制为主的计划经济体制,决定了公有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绝大比重,同时,国有资产在公有制中又占主导地位,因此,国有资产一直以来都是我国经济研究的主要对象。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把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改革的目标,以市场经济体制为大背景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结构进行了调整,在多元化经营形式的背景下,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也需要适应现状,逐步建立产权明晰,职责分明的现代化企业制度。

但由于传统体制的长期影响,有相当数量的政府和企业主管部门存在政资不分、政企不分的问题,国有资产所有权的统一性受到地区和部门分割,导致国有资产的“沉淀”和“凝滞”,从而造成国有资产的低效甚至无效营运。庞大的国有资本凝固不动,不仅无法实现资本增值,还会因为社会生产技术进步导致资本价值的贬损。

二、国有资产经营绩效评价的必要性

绩效是业绩和效率的统称,包括经营过程的效率和经营活动的结果两层含义。其中经营业绩是指经营者在经营管理企业的过程中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和取得的成果;管理效率是指在获得经营业绩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

国有资产经营绩效评价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加强宏观调控,还有利于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第一, 它有利于政府机构转变职能,建立新型的政企关系。第二, 有利于引导企业的经营行为沿着正确方向发展。绩效评价涉及内容多、范围广,能够全面系统得对企业的经营状况作出评价,有利于企业发现自身的不足,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第三, 有助于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通过有效的绩效评价可以对经营者的努力程度和才干进行可靠的衡量,为经营者的选拔、奖惩和任免提供充分的依据。第四、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品牌意识,提高竞争实力。把企业绩效评价结果公布于众,可以促使企业努力改善自己的社会形象,通过提高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履行社会责任等提高公众的认可度。

三、国有资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绩效评价体系是由一系列与绩效评价相关的评价制度、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以及评价机构等形成的有机整体。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可以分为绩效评价制度体系、绩效评价组织体系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三个子体系。其中,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企业经营绩效评价的核心。

(一)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

1. 财务绩效与非财务绩效结合评价的原则

企业经营绩效分为财务绩效和非财务绩效。前者主要是从财务报表上直接反映出来的企业经营绩效,包括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效益;后者主要反映企业采取的经营管理措施及其效果,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从财务报表上往往不能直接得到反映,体现为未来的财务绩效。

2. 多角度综合绩效测评的原则

多角度综合绩效测评要求评价指标要以企业盈利能力评价为核心,同时,关注企业的资产质量、经营风险和成长能力等状况。对于企业来说,短期的账面盈利并不代表企业健康发展和能够真正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过快的规模扩张和负债经营,或者账内账外存在大量的不良资产,虽然能够使企业在短时间内表现出良好的盈利表现,却会使企业资产的安全性受到严重威胁。

3.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企业的经营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经济活动,不是所有的经营成果都能量化反映,因此,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应当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其中财务绩效主要采取定量评价的方法,运用有关模型进行评价计分;管理绩效主要采用定性评价的方法,聘请咨询专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评议。然后将对管理绩效指标进行细化,对能够用量化指标设置相关量化指标进行辅助评价。

(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成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确立是一项复杂、综合的业务活动,也是整个绩效评价活动的关键环节。在建立指标体系时,指标的选取要尽可能做到全面完整,要考虑数据来源情况,又要避免指标的重复,尽量采用现有各专项评价体系的评价结果,减少指标总量,做到简单、省力,尽可能减少企业填报的负担。根据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原则,企业经营绩效评价指标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盈利能力评价指标

盈利能力评价是财务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盈利水平的高低不仅关系到所有者收益的大小,而且也关系到企业债权人债权保障程度的高低。因此,盈利能力评价可为企业所有者是否继续投资提供依据,也可为长期债权人对企业的信贷政策奠定基础,同时,也可为企业经营管理者正确进行经营决策,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提供依据。

盈利能力可以通过企业的财务报表数据反映出来,盈利能力评价主要通过对一系列盈利能力指标的分析、比较来完成。能够较好的反映企业盈利水平的财务指标主要有:毛利率、销售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收益率、股权收益率和资本收益率等。

2. 营运能力评价指标

营运能力评价,又称资金周转评价,是指通过分析比较企业资金周转速度来判断和评价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的高低。资金周转速度快说明企业资金周转良好,营运能力就比较强。企业的资金周转涉及到供、产、销各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到企业资金的正常周转。资金只有顺利地通过各个经营环节,才能完成一次循环实现价值增值。而资金能否顺利通过各个经营环节,取决于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高,资金通过各经营环节顺畅,完成一次循环的时间就短,周转速度就快;反之,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低,资金就容易在经营环节受阻,完成一次循环的时间就长,周转速度就慢。因此,资金周转评价的重要意义就在于为进一步的改善经营管理、增强企业营运能力指明方向。

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确定和实现企业经济资源在各项资产中的最佳配置。如果能够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企业的生产、销售必将因此而变得更具效率。因此营运能力指标的计算与比较是反映企业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通常采用的反映企业营运能力的指标有: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和资本保值增值率。

3. 偿债能力评价指标

偿债能力就是指企业偿还各种到期债务的能力。偿债能力分析是指通过对企业变现能力和债权物质保障程度的分析研究,观察和判断企业偿还到期债务能力的强弱,从而判断企业的经营风险。企业资本可以分为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债务资本的实质就是债权人将资本的使用权让渡给经营者使用,企业必须还本付息。按期偿还各种债务的本息,是企业必须履行的经济责任。企业偿债能力的强弱一方面影响企业举债的能力。偿债能力强的企业更容易取得借贷人的信任从而获得借款;另一方面,影响到企业的经营风险。如果企业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就会面临财务危机甚至破产。因此,企业偿债能力分析和评价有着重要的意义,通过对企业偿债能力的分析,不但可为债权人了解企业的变现能力和债权的物质保障程度提供财务信息,而且也可为企业经营者了解和掌握企业举债程度和筹资风险程度提供财务信息。

按照债务期限的长短,企业债务可以分为短期债务和长期债务。相应的企业偿债能力分析可分为短期偿债能力分析和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短期偿债能力是指企业偿付流动负债的能力,也称变现能力。流动负债是指需要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一般而言,流动负债是需要用流动资产来偿付的。所以说,任何一家想要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手中必须持有足够的流动资产,以支付各种到期的费用账单和其他债务。目前最常采用的反映企业短期支付能力的是流动性比率。这是建立在对企业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关系分析的基础之上的一组比率,主要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现金比率。

长期偿债能力是指企业偿还债务期限在一年以上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偿还能力。由于偿还长期债务最终是用全部资产,因此,评价企业长期偿债能力的主要财务比率有:资产负债比率,负债权益比率和利息保障倍数等。

4. 企业发展能力评价指标

企业发展能力,也可以称为企业的成长性,它是企业通过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断积累而形成的发展潜能。发展能力的形成主要依靠于企业不断增长的销售收入、企业降低开支而节约的资金和企业创造的利润。一个企业盈利能力再强,但如果不能有效的形成积累,企业也很难得到发展所需的资本支持。因此,考察企业发展能力,对于评价企业财务综合状况显得十分重要。涉及的主要经营指标有销售增长率、资本累计率、固定资产成新值,三年利润平均增长率,三年资本平均增长率等。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企业经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对企业经营状况的抽象概括,通过不同指标可以反映企业经营管理的不同方面。在评价指标体系的具体运用过程中,应注意总目标、分目标、准则、指标之间的整体性、独立性和相关关系,既要保证各指标的独立性又要能通过不同指标的综合分析对企业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参考文献

[1]秦寿康, 等.综合评价原理与应用[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 2001:136-146.

[2]申书海.企业效绩评价指标体系探析[J].国有资产管理, 2000, (8) :4-7.

[3]刘苏, 姚立根.国有企业改革绩效综合评价方法研究[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 2000, (2) :25-29.

加强高校经营性资产管理的建议 篇7

一、理顺产权关系,依法组建高校资产公司

明晰校办企业产权关系是建立健全经营性资产经营管理体系的前提。要加强高校经营性资产的规范化管理,学校应过渡为资产管理者,企业过渡为资本经营者,实现事业和企业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笔者认为,要依法构建权责明确的国有独资性质的资产经营公司作为国有资产的营运主体,将学校所有经营性资产划转到资产经营公司。用资产纽带关系取代行政隶属关系,形成高校经营性资产的营运体系,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到位,从体制上保证国有资本金效益的提高。资产经营公司专职从事经营性资产的管理,代表学校行使出资人权利,统一持有校办企业及学校对外投资的股权,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规范的产权关系和法人治理结构,对企业进行经营、监督和管理,并承担相应的保值增值责任。高校不再直接投资办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而是以技术、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和经营性资产作为股权对企业进行投入,高校按所持有的股份份额享受红利,承担责任,通过分红实现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避免高校因企业经营不善而承担无限责任,实现由学校办企业到通过入股实现管理的转变。

二、建立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制度,做好产权界定

产权界定工作政策性强,操作起来非常复杂,需要分步实施。

(一)要认真对现有经营性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并予以制度化。清产核资是学校加强经营性资产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全面掌握学校各类资产状况和明确责、权、利关系的必要手段。清产核资工作应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资产经营公司和资产使用部门共同参与,坚持“全面清查、准确无误、分门别类、逐一登记”的原则,对经营性资产增值变化情况进行清查,摸清经营性资产的真实“家底”。在清查中发现的账实不符、账账不符的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调整,涉及资产处置的要按规定程序进行上报。

(二)进行客观公正的资产评估。资产的价值在不同的时期会随着客观情况的变化而发生改变,经营性资产在初始投入时,进行资产评估明确资产价值是必须的,由于学校提供给企业的房屋、土地等经营性资产大都是无偿拨给的,拨给时没有核定基本价格,所以,清产核资后,要按规定程序对其价值进行评估。资产评估应由法律认可的专门机构和有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经过评估核定资产的价值量,作为国家投入经营单位的资本金,以此作为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保值增值考核的基础,并进一步建立中介机构定期评估的工作机制。

(三)建立学校与资产经营公司的投资关系。在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牵头和资产经营公司对经营性资产进行界定,分清哪些经营性资产是学校转移给企业的,哪些是企业自购自制的,分清来源,理顺产权关系,并经上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产权登记,发放产权登记证。

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过程管理

对于经营性资产,要结合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

(一)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学校将非经营性资产转给资产经营公司前,首先要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查核实,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同时,还应严格投资方向的审查,组织有关专家对所投资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论证,以保证经营性资产的经营效益和高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杜绝盲目投资。

(二)建立经营性资产的专项管理制度。学校对已界定为国有并转入经营的资产,应按照分类核算原则,建立专项管理制度,建立经营性资产台账,如实登记和反映经营性资产的种类、数量、投资方式、使用单位、完好程度、使用效益等,以全面反映学校经营性资产的动态信息,确保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坚持有偿使用原则,建立和完善收益分配制度。学校经营性资产应坚持有偿使用原则,并形成相应收益分配制度。资产有偿使用制度的实质是将学校经营性资产的资本收益用于平衡高校预算收支和学校经营性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更好地明确资产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在资本收益分配上,应合理兼顾学校、企业和个人的利益,注重调动和保护投资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既要努力使经营性资产通过经营实现最大限度的增值,又要在保证国有资产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保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为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高校应建立一支业务素质较强的经营性资产管理队伍,将一些有能力、有经验、有创新精神的人员充实到队伍中去。同时对现有队伍中不适宜担任管理岗位人员进行调整,留任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篇8

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理想的状态应该是学校开发和利用可以盈利且实际具有盈利能力的资产(主要包括校内商店、食堂、文印室等),恰如其分地发挥学校资产对教育教学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千方百计保证国有资产的平安、稳定和增值。学校重视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本着合法性、适度盈利性、安全卫生及民主管理等原则,在管理过程中保障师生权益,提高管理效能,并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与之相对照,该市大多数学校存在着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不到位、不规范的情况。一些学校由于决策不当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久拖不决,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并或多或少地损害了学校的权益。

一、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缺乏经营意识,坐失校园市场

从理论上讲,学校是公益性单位,学校所有资产存在的目的是为师生服务的,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但是,鉴于基础教育学校普遍存在教育投入不足的现实情况,学校适当开发和利用校园市场获取一定的收益是可以理解的,甚至是必须的。有需求就有市场,如果学校不去开发和利用自己的市场,社会力量就会无偿占有业已存在的学生市场。

一些规模很大的城区学校及乡镇中小学没有或关闭了自己的校办商店,他们的理由是“不差钱”或“管理难”。事实上,“不差钱”不是理由,有了更多的钱就可以更好地改善办学条件;“校办商店会给学校管理带来难度”是因噎废食的想法。管理效益高的学校是无需因影响校园卫生而直接停办校园商店的,即使从方便学生、服务学生的角度来说,校园内也必须存在校办商店。

2.招租过程随意性较大,招致学校权益受损

2004年前后,由于“六有”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原因,该市中小学大都面临着巨大的债务压力。很多学校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长期出租校内商店、食堂等经营性设施的办法缓解资金压力。最长的一所学校校办商店出租25年,一半左右的中小学校办商店出租10年以上。一次性长期出租学校经营性设施,解决或缓解了学校一时之难,但从长期来看却给学校利益带来了损害——学校无法因生源增长获得相应增加的经营性收入;一旦因学校方面的原因中止合同,学校即需赔付一笔巨额的违约资金。

在置办经营性设施时,存在着产权关系不清的现象。如一所中学大门旁边的浴室,当初是学校为了解决学生洗浴问题,招募社会人士在学校属地上建设了房屋,由学校供应水电开办的。但是后来该建房户获得了浴室的房产证。学校现在面临的情况是:向该浴室免费提供水电,但是师生洗浴却是自费的,浴室的污水还得向校内排放。再如一所小学的校办商店,2002年学校签订协议由一名社会人士出资为学校建了厕所,学校将校内商店免费交给该名社会人士经营10年。但是现在学校面临的情况是由于校长、会计的更迭,一些重要的资料丢失了,学校找不出协议依据,该名社会人士声称学校当初承诺其经营的期限是20年。

一些学校存在着“一校多店”的乱象。如一所高中学校一校三店,另外两所初中学校一校两店。这些学校共同的特点是商店租金低,管理难,取缔更难。如上述高中学校的三个商店都是经营户在校内自建的,签订的合同是无期限合同,商店无需向学校交一分钱。现任校长要将商店收回管理,但是却无法解决经营户索要的巨额建房赔偿。这些承租户不仅用其所极纠缠学校,而且互相之间常常产生利益纷争,学校不得不出面调解他们之间的矛盾。由此可见,实行“一校一店”的做法是十分必要的。

个别学校的合同签订存在着严重漏洞甚至有暗箱操作之嫌。如一所中学当初与一名村民签订的商店经营合同竟没有至关重要的承包起迄时间,成了永久合同;一所小学将其教学点承包给一名教师栽树,校方的盖章是“ⅹⅹ小学教导处”。该教学点现需要建设教学楼并恢复完全小学,但该承包人向学校提出巨额赔偿要求;一所一贯制学校有中小学、幼儿园学生2400余人,学校在教育局文件出台、明确要求学校经营资产承租合同一年一签之后,仍然违规一次性与承租户签定3年承包合同,并且租金过低,商店承租户每年仅向学校缴纳租金1万元。

极个别学校的经营性资产为黑恶势力所操控。如某学校的校园商店承租房,原先一分钱不交,后来学校费了很大的力气才要来了每年4000元的租金,学校现在生源增加,想提高租金,但难以做到。根据约定学校必须用该商店提供的饮用水,而单是饮水费用一项学校每年即需付给该商店5000多元。学校领导及教职员工对此是敢怒而不敢言。

3.收入管理不规范,坐收坐支等违规现象仍普遍存在

绝大部分村小实际上存在着校内商店,但是与商店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正常收取租金并上缴财政专户的比较少。中心小学、中学也有个别学校存在这种现象。如一所中心小学将校内的一间商店免费交给一位教师家属经营,置换为该位教师家属的护校报酬。这些做法都违反了“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财务管理原则。虽然涉及的金额很小,但是教职工还是有意见的。

一些规模较大的学校也存在着用所获得的实物或服务直接冲抵承租金的现象。如一所高中学校的校园超市一年多未向学校缴纳约定的租金,原因是学校在此期间在该商店购物的金额已经超过了商店应缴的租金;一所城区实验小学的打印社是外包的,学校也用自己应付的文印费冲抵了应收的承包款;而一所初中学校打印社的承包方式是学校与承包方商定打印价格,然后“两不找”,这实质上也是一种“冲抵”。

合同是一种法律文本,具有严肃的约束力。但个别学校存在着有合同可依时仍然不收或延迟收取承租金的现象。如一所初中学校的几家校内商店,每年四五百元的租金现已经停收,学校称是在为取缔这些商店作准备;一所小学校园超市已经经营一年多了,但仍没有收取租金,他们还以为应由教育局勤工办与承包方商定并收取租金的。

二、改进经营性资产管理的建议

总体上看,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的现状是城区学校好于农村学校,规模大的学校好于规模小的学校。大部分学校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其自身的原因,也有行政管理方面的原因。为此,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和改进管理工作。

1.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学校经营性资产要有明确的管理方式导向

学校的经营性资产主要指的是商店、食堂、文印室等,但食堂涉及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很难监管,文印室几乎唯一的营业对象是学校集体,不必外包,因此,学校经营性资产中最重要的项目是校园商店。所以,食堂原则上不再对外承包,改由学校自主经营,应该成为刚性要求,学校食堂是特定的服务于学生的设施,必须“低成本、零利润、让利于学生”,一些实行食堂托管(学校不收承包费、经营者自带设备从业)的学校,应加强对食堂卫生状况和价格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和承包方微利经营。从一些学校的实践来看,学校完全可以自办经营好自己的食堂。该市几家学校将文印室外包经营的方式各不相同,一所高中学校收取租金的方式是按其总经营额的20%计算,另外三所初中学校采取的办法是经营者让利经营后“两不找”,不管何种方式,都意味着有一种力量助推着学校的文印量越来越大,无形之中会损害学校的利益。所谓的经营收入其实也还是学校的正常公用经费支出,因此,文印室租赁毫无实际意义。

综上所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对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作出这样的明确要求:商店必须招标后租赁经营(合同最好一年一签),食堂、文印室一律自办经营。任何学校原有的合同到期后都不得继续外包食堂、文印室。较大规模学校必须建立校园超市直营店或加盟店,所有的学校都必须维持且只能维持一校一店的局面。

2.学校要加强对经营性资产的常态管理

学校要成立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领导组织,对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管理。日常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建立学校经营性资产台账,掌握学校经营性资产的规模和收益情况。如果学校经营性资产有变动的要及时掌握变动情况;参与和主持经营性资产的招租工作,与承租方签订好租赁合同,并备案保存;及时收取租金,并上缴财政专户;对所属的商店、食堂、文印室等进行成本核算,严格控制承租户及学校的经营利润;对商店、食堂等进行质量和卫生方面的管理;化解经营性资产管理方面的各种矛盾纠纷;研究、开发新的经营性资产项目,等等。

3.加强对校产承租户的教育和管理

校园是育人的场所,校园内的商店、食堂、文印室、卫生室、报刊亭等都是校园环境的一部分,在这些处所工作的人员包括承租户等都自然地扮演着“兼职教师”或“临时教师”的身份。校内承租户需要学习,需要提高素质,其一言一行要与学校的育人氛围相协调,他们要在经营过程中体现对学生的爱心和对学校的关心,应该传递一种积极的影响。因此,对这些承租户进行教育甚至是考核都是必要的。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应对校产承租户进行文明礼仪、质量安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培训、考核,考核的结果可以作为他们续租的依据。

如今,社会和学校越来越重视校园经营性资产的管理,这不仅关系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及对教育事业的保障、促进作用,还从一个侧面直观地显示了一所学校的整体管理状况。管理好学校经营性资产体现了公平、正义的学校管理要求,任何学校、任何学校管理者都不应等闲视之。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篇9

为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规则统一、权责明确、规范透明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推动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的优化和规模整合,提高国有资本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现就推进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县属国有企业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X政办发〔20XX〕X号)文件规定,由各部门、单位按隶属关系和“谁出资,谁监管”的原则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经营性国有资产尚未实现集中统一监管,没有建立统一集中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

经对县属企业资产、产权等基本情况初步调查,目前县属国有独资、控股企业XXX户,其中县委管理的企业X户,即鲁北企业集团和财金投资集团,下属企业XX个;县直部门、单位分散管理的县属国有独资、控股企业XX户,其中一级企业(即县直部门、单位直接出资设立的企业)XX户,由其出资设立的二级企业

XX户。我县注册的一级XX家国有企业中,能够正常经营、规范管理、核算的企业XX家(将根据尽职调查的深入进行适时调整)。截至2018年底,资产总额241.63亿元,负债总额155.11亿元,国有资产总值72.67亿元。2018实现营业收入73.71亿元,上缴税金3.96亿元,实现净利润4.08亿元。其余企业规模小、资产质量差、管理水平低、经营不佳;个别企业资不抵债,生产经营困难或无生产经营,已属于“僵尸”企业;极个别企业注册登记后并无实际性经营。

二、基本原则

(一)政企分开、政资分开。

县政府授权国资监管机构集中代表县政府对企业国有资产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其他县直部门、单位不再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今后各部门、单位不得再以各种名义投资设立经营性企业和经济实体。

(二)积极稳妥、有序实施。

坚持稳中求进,合理把握工作进度,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确保按期完成。

(三)依法操作、公开透明。

履行法定程序,规范操作流程,坚持公开透明,严肃工作纪律,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依法维护各相关方合法权益。

三、实施范围

本方案确定的集中统一监管实施范围是指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直属事业单位对国家出资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国家出资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四、分类监管

对纳入实施范围的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区分不同类别,实行分类监管。

(一)授权县国资监管机构对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国有资产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其中,所属行业特殊的,由县国资监管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设立过渡期。过渡期内,经县政府批准,由县国资监管机构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职责,县国资监管机构委托企业原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其它职责。

(二)授权县财政局对负有政府性债务企业、文化企业、地方金融类企业(含基金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国有资产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三)对严重资不抵债、停业停产、不具备正常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国有产权不再划转,由原主管部门提出清理关闭、注销清算的意见报县政府研究确定,并做好后续组织实施工作。

五、实施步骤

对纳入实施范围的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集中统一监管。

(一)动员部署(2019年6月底前)。

对推进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尽职调查(2019年7月底前)。

根据前期对县属企业初步调查情况,聘请、组织中介机构对拟进行集中统一监管的24户县属一级企业(不含鲁北企业集团和财金投资集团)开展尽职调查,逐户形成尽职调查报告。此项工作由县财政局牵头负责,县审计局、县人社局配合,县审计局负责尽职调查报告的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企业职工身份认定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的审核。

(三)制定实施计划(2019年8月底前)。

对企业尽职调查工作完成后,拟定该企业集中统一监管实施计划,区分企业不同类别,确定各企业相应监管方式,列出分类监管企业名单。此项工作由县财政局牵头,企业主管部门及企业配合。

(四)进行改革重组(2019年9月底前)。

根据县属企业业务范围和行业特点组建3—5个企业集团,领导层由县委县政府直接任命,中层管理人员和子公司负责人的任命和调整由集团公司决定,报县国资监管机构备案。县属企业作为子公司划入集团具体管理,建立形成“国资监管机构—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集团公司)—国有出资企业”三层组织架构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五)产权划转和企业交接(2019年10月底前)。

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县政府批准的实施计划所确定的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企业名单,办理企业领导班子和党组织关系移交手续,进行产权划转、工商登记变更、管理关系移交等工作。过渡期内,委托监管企业领导班子管理、党组织关系归属部门不变。县财政局依据县政府批准的方案,办理企业长期使用的需划转为企业性质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性质变更和划转。

六、政策措施

(一)列入集中统一监管范围的县属企业在产权划转及改革重组中执行国家、省、市改革重组相关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审批服务、税务、自然资源和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管理权限负责具体落实。

(二)对县属企业长期实质性使用的县级行政事业性资产,划转为企业资产,经评估后列入企业国家资本金;

因非独立使用等特殊原因无法随同划转的,设置5年过渡期,由企业按原使用方式及条件继续使用。产权划转的县属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关系保持不变。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组织、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审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审批服务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我县国资管理及国资国企改革等工作,实行组长分行业负责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按上级要求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县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专班,加强组织领导和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对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是县委、县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此项工作涉及单位多,工作量大,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协力推进。县财政局负责本工作方案的具体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按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县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研究解决。

(二)确保平稳推进。

县属企业在国有产权划转前,县直部门、单位所持企业国有产权以及所属企业股权增减变动、改制等有关事项,仍由原主管部门、单位履行相关管理职责。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需要进行整改的,由原主管部门、单位负责会同企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完成整改后,再进行产权划转。有关县直部门、单位及所属企业要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期间企业平稳有序运行。要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宣传政策,认真答疑解惑,深入化解矛盾,做到职工思想不散、工作秩序不乱、经营业务不断。县属企业在国有产权划转前形成的信访稳定问题,由原主管部门、单位负责解决。

(三)严肃工作纪律。

县直部门、单位及所属企业不得隐瞒经营性国有资产,不得抽逃、隐匿资产,不得擅自划拨、转移、出卖资产,不得突击花钱、私分财物,不得突击进人、突击提拔。目前尚未将所出资或管理的国家出资企业有关情况报送县财政局的部门、单位,要在本工作方案印发后的15日内报县财政局。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由相关部门严肃追究原主管部门、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促进企业发展。

推进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同时,国资监管机构和承担委托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要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促进企业改革发展,不断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实施集中统一监管后,有关县直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继续做好政策指导、行业监管等管理服务工作。

县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按照本工作方案实施集中统一监管。

附件:XX县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XX县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XX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XX  县委常委,副县长

XX  副县长

XX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XX  副县长

XX  副县长

成  员:XX  XX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XX  XX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XX  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XX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XX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XX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XX  县财政局局长

XX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

XX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XX  县审计局局长

XX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XX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XX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XX  县税务局局长

XX  县水务局局长

XX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XX  县地方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XX  XX经济园区管委会主任

XX  县财政局副局长

XX  XX工业园管理中心副主任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篇10

一、着眼长远, 清醒认识国资国企审计重要意义

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资国企的良性高效经营管理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的健康运行和发展。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治理的卫士和谋士, 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主要体现在:

1. 促进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 确保国资推动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

国资国企作为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和重要支柱, 具有调整经济布局、引导经济转型等重要职能。通过对国有企业贯彻执行国家战略性结构调整、发展新兴产业等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措施情况的审计, 有助于了解政策执行的实际效果, 发现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促进宏观经济政策的落实和完善, 推动国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2. 揭露国资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发挥国家审计对国企运营的预警作用。

通过对国有企业遵守法律法规、重大经济决策、投资经营状况及内部监督管理等情况的全方位审计, 发现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揭示影响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系统性风险, 并通过跟踪监督被审计单位对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促使国有企业及时查漏补缺, 防患于未然, 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

3. 推动国企改革及制度完善, 发挥国家审计在经济运行中的建设性作用。

国资国企的良性发展离不开监督提醒, 审计在揭露和查处问题的同时, 更好、更多、更高层次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及建议, 有利于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升效益, 强化权力监督与制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推动建章立制、为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立足现状, 深入分析国资国企审计存在问题

目前, 审计机关对国资国企的审计监管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对国有企业经营的合规性以及基本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二是受组织部门委托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三是对国资委在履行重大经济决策、取得资产收益、考核企业经营状况等出资人职责进行监督;四是对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情况进行审计。在审计实务中, 由于审计人员思维观念、业务能力、技术方法等方面的限制, 造成国资国企审计跟不上新形势和新发展的需要, 国资国企审计存在问题如下:

1. 重视财务收支而忽视经营业务。

国资国企审计离不开对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真实性的甄别, 但不少审计人员脱离企业具体业务流程、行业规范、政策背景等非财务性要素, 仅将财务收支作为国企审计的唯一目标, 这种做法容易造成审计人员被财务数据迷惑, 甚至误导, 难以发现数据背后隐藏的异常及程序、决策的违法违规。

2. 重视资产处置而忽视日常管理。

重大投资和资产处置涉及金额大、规范要求高, 是审计项目的重点关注方向, 但随着国资国企“三重一大”事项管理程序越来越严格、越规范, 权力寻租的隐蔽性越来越强, 以权谋私的手段也越来越高明, 违法违规行为常常隐藏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业务中, 如房产出租、合同条款的设置、资金收付的及时性等, 由于这些事项属于常规性业务, 往往容易被忽视, 致使资产流失和利益输送未及时被发现。

3. 重视违规结果而忽视决策过程。

违法违规问题的出现, 往往伴随着领导干部的未决策和乱决策, 究其根本又往往与贪污腐败、个人利益密不可分。但在审计过程中, 审计人员常常陷入就违规谈违规的误区, 忽视违规背后的决策程序、决策背景和利益关联, 其后果和责任往往由具体执行者承担, 造成责、权、利不对应不统一。

三、转变思路, 正确把握国资国企审计监督重点

鉴于上述情况, 审计机关必须转变思路, 寻求新的切入点和突破点, 持续加大审计力度、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以促进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增强责任意识, 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维护国家利益。审计机关可重点加强对以下事项的审计:

1. 对国有资产日常管理的审计。

国有资产在经营、管理和使用过程中, 除常见的闲置浪费、丢失毁损降低了资产使用效率外, 还有一些方面更加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需要审计人员引起重视:一是资产及资金的出借情况。审计应关注国有资产或资金是否被非国有企业和个人无偿占用, 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不合理价位出租出借, 相应合同手续是否齐全完整, 是否存在延期未收回的现象, 对延期未能收回事项是否有惩戒措施。二是融资借款情况。关注企业是否有闲置资金未善加利用, 却通过各种渠道对外融资, 分析是否有融资的必要, 融资对象的性质及其与企业、企业管理人员的关系, 融资成本是否过高, 是否存在特殊业务费、咨询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等。三是关联方交易。常见的现象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以亲友名义成立业务关联公司, 通过关联交易, 将国有企业的主营业务或利润转移到关联公司, 最后转化为个人收益。因此要重点关注企业是否存在可疑的经营业务, 尤其是跟非国有企业、个人的偶发性大额交易、非主营业务、资金往来频繁或者资金被长期占用的经营业务。

2. 对股权转让和资产处置的审计。

在对该事项进行审计时, 要重点关注国有股权转让方或国有资产处置方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及有关文件的规定, 采用合法有效的程序、客观公正的价格、公平竞争的方式来进行处置。首先要审查处置程序是否合法到位, 如是否经集体决策, 是否经评估定价, 是否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批同意, 是否走产权交易平台等。其次需关注定价依据是否正确合理, 是否存在先定价后评估的情况, 是否将全部资产, 尤其是房屋、土地、无形资产都纳入了评估范围, 评估方法及价格参照物的选用是否适当。再者关注转让方是否如实、公开披露信息, 征集受让方, 并采用公平竞价的方式交易, 是否存在管理层在拍卖和竞标过程中暗箱操作、隐秘信息, 使国有资产落入既定企业和人员之手的情况。最后还需关注交易后续事项是否得到妥善处理, 如交易款项是否及时收回, 产权是否及时过户等。

3. 对企业改制、兼并和重组的审计。

在审计这一事项时, 审计人员需重点关注改制、兼并、重组方案是否经董事会、职代会、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 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是否清晰, 是否经过清产核资、审计评估, 有关收益是否及时上交出资人等。尤其要关注是否存在国有企业领导层利用自己对企业资产分布情况和质量状况的熟悉了解, 把企业中的优质资产单列出来, 或转让给由亲友参股设立的公司, 或与非国有企业、个人成立合资公司, 而把质量差的资产、人员、历史包袱剥离出来, 继续留在国有企业的情况, 以及未纳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或剥离资产被改制后的非国有企业和个人无偿占用的情况, 如部分企业改制、兼并、重组后, 故意不变更企业名称和工商登记, 以便继续占用原国有企业的建筑业资质、老字号品牌等, 侵吞侵占国有利益。

4. 对资产购置或对外投资的审计。

重点审计资产的购置或对外投资是否符合企业的经营发展方向, 是否经集体决策, 在进行投资决策时是否做过可行性研究和科学合理的投资预测, 投资定价是否有据合理等。尤其要关注与民营企业合伙投资的项目。在这种项目中, 民营企业往往借助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关系, 以国有企业为资金库、救火队, “空手套白狼”, 国有资金、资源被合伙项目长期无偿或低价占用, 而在项目即将迈入收益期之际, 国有股权被低价转让给民营企业, 从而将利润全部转移给民营企业。更有甚者, 存在以前年度低价卖出的国有资产, 待买方进行一番包装后, 国有企业再寻借口以高价回购的不正常现象。低卖高买的巨大差价养肥了一部分个人和利益相关单位, 却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利益。

四、结束语

当前, 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尚未健全, 管理模式较为松散, 资产流失屡见不鲜, 加强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投资处置的审计, 强化对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监管, 建立合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是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手段。各级政府及国有资产管理者应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盘活资产存量, 严防资产流失, 提高使用效率, 保障我国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健康运营。

参考文献

[1]张勇.国家审计防范企业国有资产流失的对策研究[J].时代经贸, 2012 (6) :127.

[2]杨红英.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缺陷及应对措施[J].当代经济, 2014 (18) :128-129.

[3]何国成.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国资国企审计的若干问题研究[J].审计研究, 2014 (6) :42-47.

上一篇:绘画造型下一篇:Office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