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行政管理最优服务

2024-07-05

税收行政管理最优服务 篇1

关键词:税收管理,纳税服务

一、纳税服务的提出

纳税服务的渊源可以追溯到18世纪启蒙运动时期, 亚当斯密在其经济学著作《国富论》里提出了“平等、确实、便利、省费”的原则提出政府为人民服务, 更确切的说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服务。

20世纪50年代, 美国最先明确提出纳税服务的概念,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发展以及处于对纳税人权益的保护, 纳税服务的理念逐渐被世界各国所接受, 并成为世界各国的普遍共识。

纳税服务的实质就是税务机关为保护纳税人的合法经济权益而进行的一系列服务行为, 具体来说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依据行政法规和税法等相关规定, 满足纳税人的合法需求以及衍生的合理需求, 在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行使权力的过程中, 采取规范、便捷、全面的方法, 帮助纳税人实现自行依法纳税并实现合法权利的行政管理行为。

目前理论界对纳税服务的观点主要有三种。一是权利义务说, 该学说认为一方行使权利需要以另一方履行义务为前提, 纳税人有申请减免税和对了解相关税收法律的权利, 税务机关也因此有给纳税人办理减免税申请和提供税务宣传的义务, 即具有纳税服务的义务:二是税收文明说, 该学说主张从政治文明的角度理解纳税服务, 认为纳税服务是文明社会的组成部门;三是市场管理说, 它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关系看做是企业同顾客之间的关系, 因此, 税务机关应服务于纳税人。

二、税收管理与纳税服务的对立统一关系

在传统意识中, 政府及税务部门习惯于将税收活动看作是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强制向纳税人征收税款的活动。由于政的征税活动具有国家强制力的保证, 纳税因此只能是配角, 是政府强制力的服从者。然而从公共财政大的角度看, 税收的实质其实是公民享受国家提供的公共物品和服务, 通过支付给政府税款作为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进行补偿。从这个意义上说, 税收也可看作是纳税人实现公共需求的经济途径, 是纳税人的一种自发课税, 以此换公共物品和服务。因此, 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反映了对同一件事物的不同理解方式。

首先, 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是税收工作的两个方便面。税收管理是税务部门工作的内化表现, 是税务部门对税收活动进行计划、调控、监督的一种管理活动;纳税服务是是税务部门工作的外化表现, 税务部门对纳税人提供帮助使纳税人的纳税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税收管理活最终要落脚到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帮助和服务, 因此管理是寓于服务之中的, 两者密不可分, 因此很难区别一项工作是管理还是服务, 它仅是同一事情两个方面而已。但是反过来, 认为服务寓于管理之中则显然颠倒了服务和管理的关系。

其次, 税收管理最终目标是实现满意的纳税服务, 税收管理的过程受到纳税服务目标的约束, 因此可以说纳税服务是税收管理的价值取向、最终目标和结果, 是管理成果在外部环节的主要体现, 税收管理的目标服务于纳税服务的目标。

三、我国纳税服务现状

就我国来说, 税务机关的很多工作都属于纳税服务的范畴,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以电视、网络、报纸等为手段的收税信息服务;二是通过提高对纳税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技能;三是通过设立办税服务厅和网络办税平台构建良好的纳税服务环境:四是通过税务行政复议等手段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五是, 通过建立问责机制、政务公开机制实现内部管理规范化;六是通过多元化的纳税申报模式实现纳税征管的人性化和效率化。

但是目前我国的纳税服务仍然不健全。首先, 纳税人权利体现不充分, 虽然我国已经以法律形式明确了部分纳税人的权利, 但是相对有欧美等发达国家, 对纳税人的权利规定不够明确和规范, 而且在执行上也存在难度;其次, 纳税人权利缺乏保护, 我国目前缺乏足够的纳税人组织, 通过纳税人自身争取应有的权利因此变得非常困难, 同时税务机关的服务质量相对较差, 虽然我国建立了大量税务中介, 但是它们作为税务机关的附庸并不能完全取得纳税人的信任;最后, 我国的纳税服务方式还相当单一, 税务在执法服务中做的纳税工作严重不足, 通过网站、电视媒体等进行的税务宣传也很不到位。

四.纳税服务改革初探

纳税服务是一个系统工程, 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构建良好的纳税服务体系是我国税务部分今后工作的一个重点, 具体来说, 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完善纳税服务体系, 优化税收征管流程。

建立完善的纳税服务体系是一个长期过程, 首先需要树立正确的纳税服务观念, 各地税务机关应加强对先进国家和地区的学习;其次, 要建立多元化的纳税服务体系, 寓服务于管理之中, 简化审批程序, 清理整顿项目;其次要努力建设集网上申报与审批、政策咨询、法规公告、办税指南、投诉举报、税收论坛等为一体的信息平台, 确保各个工作环节都能公开、高效地完成;再次, 建立税务机关激励机制, 通过设立纳税人满意评价器等方式加强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评价;最后, 要推行多元化申报缴库方式, 可采用支票、银行卡、电子银行等多种途径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申报方式, 最大限度地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提供的社会资源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

2、加强对纳税人的权利保护。

首先, 应该加强立对纳税人的立法保护, 国外主要通过以法律形式明确纳税人的权利为手段进行保护, 过去我国宪法只是明确了我国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2001年修订通过的《税收征管法》首次明确了纳税人具有的基本权利, 我国关于纳税人权利的立法还很很不完善, 应该在宪法、预算法、社会保障法等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纳税人的权利;其次, 应该加强对纳税人的行政保护, 纳税人所拥有的应该受到税务人员尊重等一系列权利不宜通过法律形式规范, 因此应该通过行政手段约束税收服务人员的行为;最后, 应该加强对纳税人的司法保护, 使纳税人具有依法维权的能力。

3、建立服务监督、服务管理、服务考核制度, 建立健全服务问责机制, 不断提高纳税服务质量。

参考文献

[1]卢现祥.税收起源与税收功能新论[J].经济学情报.1997, 04[1]卢现祥.税收起源与税收功能新论[J].经济学情报.1997, 04

[2]杨元伟.电子商务时代税收制度及政策选择的理论分析[J].税务研究.2002, 07[2]杨元伟.电子商务时代税收制度及政策选择的理论分析[J].税务研究.2002, 07

[3]唐平舟, 刘吉成.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应对策略探讨[J].商场现代化.2008, 05[3]唐平舟, 刘吉成.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税收应对策略探讨[J].商场现代化.2008, 05

[4]张峰.论税收管理、纳税服务、税收执法之关系[J].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 02[4]张峰.论税收管理、纳税服务、税收执法之关系[J].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 02

上一篇:重庆工商大学下一篇:嵌入式系统软件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