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制度十篇

2024-08-12

坚持制度 篇1

江西泰和县医保服务大厅工作人员, 对办理业务的服务对象, 做到一次限时、二次办结、三次上门服务。

一次限时。在服务对象按要求提供齐全完备的材料情况下, 要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一次性办结业务。二次办结。在服务对象第一次办理时, 因材料、手续不全不能办完时, 工作人员应口清楚告知对方需补齐的内容, 在第二次前来办理时, 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三次上门服务。因未能清楚告知需补齐的材料、手续, 造成服务对象第二次办理业务仍不能办结的, 工作人员需主动上门, 直至业务办理完毕。 (赖紫娟)

坚持制度 篇2

最近, 南方H1N1流感肆虐, 尤其有学校学生感染的案例, 因此当地教育管理部门都紧张起来, 紧急部署各学校, 要求每日晨检午检两次, 并及时报告。各学校自然非常重视, 比如有一所学校制定了非常详细的制度, 规定几点检查, 发热多少度需要上报隔离, 几点汇总, 超过就要接受怎样的批评, 等等。老师们也都非常重视, 每天严格按照学校要求, 了解学生身体变化情况, 及时给孩子量体温。虽然是突发事情, 但全校却井然有序。但到了第五天出了点小麻烦, 学校有一李老师, 工作一贯认真负责, 每天给孩子量体温, 及时提醒学生喝水, 带着学生锻炼身体。这天早晨又到晨检时间, 可是今天说发热的孩子比较多, 她就让他们排队, 她认真给孩子量体温, 忙了一个早读课才量完, 最后发现真正算得上发高烧的也就两个孩子。她赶忙填表上报, 交到学校校园网上指定的文件夹。可还没到中午, 同事就告诉李老师:“你被通报了”。打开校园网, 通报赫然在目, 上面说上报迟了。老李在当地是很有威望的一位老教师, 做事一贯严谨, 平时老师们也都很尊重她。可今天她却被通报批评了, 心里很憋气。恰好负责此项工作的德育主任进来, 她上前就责问:“你们这些人有没有了解情况, 随便就通报了?不就耽误两分钟吗, 到底耽误你们多少事情?影响多少国家大事了?”德育主任是个年轻人, 觉得自己是领导, 被一老师这么一顿泼头盖脸, 脸上也挂不住了, 说:“这是学校的规定, 任何人都不例外, 不服你去问校长!”这老李自然不怕见校长, 一甩手, 去找校长了。于是, 这就闹到了校长那里了。

这看起来是一件小事, 但因小而大引发矛盾的情况却很普遍。生活中诸如带胸牌上班、早晨上班签到、上交材料要及时、卫生检查、活动纪律等, 都属于细节管理的问题, 都存在制度的执行问题。照说这些事情不大, 事实上在管理实践中, 真正造成矛盾冲突的往往并不是一些重大的事情, 而恰恰是一些小事;许多问题矛盾不在于事情本身, 而恰恰在于事情的处理上。处理好了, 自能加强管理, 增进友谊, 提高组织凝聚力;处理不好, 轻则留下裂痕, 影响干群关系, 重则埋下祸根, 引发矛盾, 甚至激化矛盾, 伤害到组织的和谐团结。

当前, 提倡精细化管理是学校管理的普遍趋势。管理的精细化必然带来制度的精细化, 过于细致的规定要求与组织成员追求个性自由的需要必然发生矛盾。回顾多年前, 提倡制度管理成了全国上下的一致呼声, “依法管理”“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何等振奋人心。到今天, 如果采访校长, 几乎每位校长都能从摊开的手上数出几十项规章制度。有制度就说明有管理, 这似乎成了管理者无须言说的理由。然而, 制度真的能代替管理吗?怎样的制度才能真正起到管理的作用呢?怎样执行制度才能达到管理的目的呢?这在现实的管理中都需要理清和考量的问题。回想当年倡导制度管理的时候, 面临的现实背景是学校严重人治, 长官意志, 专制独裁, 强调集中, 忽视民主是普遍的现象。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 人们呼吁要“法治”, 提出人人要依照制度办事, “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事过境迁, 随着民主化法制化进程的推进, 依靠制度管理已经成为学校管理的基本大势, 制度管理也成为不少学校管理者的自觉意识, 甚至不乏奉为圭臬、不二法度的。悄然间, 制度渐渐成为管理者领导管理一个集体的唯一方式。管理中将人“物化”, 见物不见人的现象并不少见, 或者有些不谙管理精髓的人尚停留在管理是将人管住, 而不是将人心“管”住, 管理中出现简单粗暴的现象屡见不鲜。也因此, 使得制度管理走向了异化, 并逐渐成了钳制思想的绳索、伤害组织成员情感的利刃。

那么, 学校管理中如何科学有效利用制度进行管理呢?

首先, 应该弄清制定制度的真正目的是什么。辞海中对“制度”这样解释: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校园制度文化作为校园文化的内在机制, 包括学校的传统、仪式和规章制度, 是维系学校正常秩序必不可少的保障机制, 是校园文化建设的保障系统。“没有规矩, 不成方圆”, 只有建立起完整的规章制度、规范了师生的行为, 才有可能建立起良好的校风, 才能保证校园各方面工作和活动的开展与落实。“现代学校制度”则赋予了制度更新的内涵, 认为学校制度是促进民主科学管理的途径与平台, 是促进师生成长的推手与杠杆。将制度从权力的圣坛下放到教师可以平视的高度, 甚至放低姿态到教师的脚底, 让教师借此而更加健康快速地成长。这不仅是制度最理想的形态, 又恰好是其最深刻最本质的意义所在。制度是在保护员工的根本利益, 而绝不是在伤害员工的利益。学校管理制度需要的是广大教职工人人都是参与者、建议者、表决者、意识上的主人公, 而绝不是制度的排斥者、对抗者。

其次, 应该谈到如何执行制度的问题。许多制度都有一定的合理性, 当然也有一定的区域和时效, 适应一定的情境。既然如此, 往往在不同的情境下执行同样的制度就有相当大的难度, 需要一定的管理艺术。所以, 许多学校在形成规章制度时, 更艰巨的任务就是提高管理队伍的素质, 提高他们的管理艺术和水平。制度是一柄双刃剑, 用的好, 可以给学校管理插上腾飞的翅膀, 帮助学校在健康的轨道上快速滑行;但要是用不好, 过分教条僵化地用制度管理, 则会伤害成员的心, 反而使得管理者孤立, 削弱管理者的威信, 使得管理者面目狰狞, 群众恭肃有余, 亲近不够, 结果只会令其敬而远之。

回看前文中的案例, 比如那位德育主任统计时发现少了一个班, 可以主动找李老师当面问一问情况, 要是知道谁在玩忽职守自然要严肃处理, 当了解李老师是在认真负责地帮学生检测体温, 就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了, 不能因为有一个制度在那, 就简单教条地死搬硬套。甚至还应该表扬李老师认真负责, 工作严谨, 然后提出下次尽量快一点, 以免影响学校统计和上报。这样, 客观上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耽误统报大事, 又可以赢得李老师的感激。这岂非一举两得的好事吗?在高明的管理者那里, 员工出现问题不是坏事, 处理好了, 甚至可以成为一个增进干群感情的好机会。可见, 如果从管理的角度看, 德育主任的简单教条是造成矛盾激化的根源。

最后, 制度的坚持与圆融。制度是严格的, 是制约人们行为的标准和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执行制度必须公正严明, 人人平等。而人文关怀则强调情感和自律, 通过管理者与广大教师情感上的交流与共鸣, 使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能够被教师所接受并且自觉遵守, 从而推进学校事业的良性发展。学校管理要以人为本, 这是由学校管理的特殊性决定的。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 即教职工在学校管理者的管理下开展教育和培养学生的活动, 对“人”的管理与对“物”的管理, 显然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管理。这不仅因为人是“活”的, 物是“死”的, 更重要的是活着的人, 具有丰富的情感和巨大的主观能动性, 它不可能像机器和商品一样, 无条件地接受管理者的一切指令。管理者的指令只有经过被管理者头脑的加工、消化并得到认可以后, 才能自觉地付诸行动。调动教师的主观能动性, 这于教育工作是何等重要啊!

那么, 如何实现将制度的严肃神圣与人性的关爱有机融合呢?这要涉及许多方面的事。 (1) 制度的产生需要群众的参与, 将制度真正做成全民公约, 将苛刻的不合理的非人性的条目细则剔除掉, 留下真正重要和紧要的, 而不是管理者一厢情愿用来捆绑员工的绳索。制度是组织成员自己参与制定的, 代表着绝大多数成员的根本利益, 因此每个人都会积极主动去执行。人人都是制度的执行者, 人人都是制度的监督者, 人人更是制度的考核者, 这实际上将制度内化成组织成员自身的自律要求, 长此以往, 就会形成良好的教风校风, 积淀下来, 这才真正成为学校的文化, 无影无形但却无处不在, 潜移默化影响着每个人。 (2) 制度的公正与威严不容折扣, 没有特区。制度的施行是刚性的, 严肃的, 它涉及到学校管理的方方面面, 使学校的每一项工作都有章可依。学校既然制定出制度来, 说明这项工作非常重要, 是一些原则性的要求。学校管理者在执行这些规章制度时, 要顶真碰硬, 让每一项制度落到实处。强调制度的同时就是在强调学校的价值观, 学校的方向性的原则。通过坚持, 让员工清醒地认识到学校文化的内核和纲梁。制度推行初始难免有阵痛, 有抵触, 那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弥补, 但原则性的东西一定要坚持。 (3) 要明确制度不是万能的, 不能涵盖学校管理的全部。因此, 学校管理制度的施行, 应该包含刚的处理、柔的关心、爱的补充。即便用制度去处理人, 根本目的却是为了教育人、激励人, 学校制度管理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实施人文关怀使学校规章制度的内涵、意义通过教师个体的理解, 内化为指导自己行为的“催化剂”, 使管理者与教师之间心灵相容, 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 从而提高教师的思想觉悟和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由他律变成自律, 体现出管理的真正意旨。

坚持制度 篇3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出:“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发挥主导作用。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加快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外,绝大多数国有大型企业改制为多元股东的公司。改善国有企业股本结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企业活力。发展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因此,在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之后,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界仍要认真地探讨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理论问题。

一、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

建立国有企业就是要消灭剥削制度,因为消灭了剥削制度,建立了公有制的企业制度,从理论上讲,国有企业比非公有制企业的效率更高。如果说这种断定在目前还是一种推测的话,那么进行改革就是要达到这一结果。明确地讲,改革国有企业的目的决不是要取消国有企业本身,不能因为在改革前国有企业的效率低就要通过改革取消这一所有制形式,实际上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建立新的体制以提高国有企业的生产与经营的效率,切实地发挥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推进社会发展的主导作用。不能因为国有企业以前没有做到有效率而否定改革以后国有企业能够有效率。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其生产方式具有时代的先进性是由企业性质的本质所决定的,即国有企业的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比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间接结合的生产效率更高。因为从逻辑上讲,劳动者为自己生产或工作可以比为别人生产或工作产生更有效率的成果。客观地讲,在人类的历史上,作为生产方式总是不断变化的,一个时代的生产方式总要替换前一个时代的生产方式。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在公有制企业中的结合是直接结合,这是新的事物,是新的生产方式的产生。这种新的生产方式走向成熟,必定能够表现出高于旧的生产方式的效率。所以,对于国有企业,需要明确其生产方式的先进性,需要确认其为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的企业;对于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定地进行下去,直至取得成功。

问题在于,现阶段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企业实践仅仅是起始,社会主义性质的国有经济的企业形式具有不完全性,即客观上还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不完全性表现,不过,这种不完全性的表现并不影响国有企业建立的基本目的要求。若这种不完全性的存在改变了国有企业的建立目的,那是违背原则的,是不能作为社会主义国有企业进行实践的。在中国所进行的改革中,无论怎样,也不允许改变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的建立目的,如果忽略了这个基本点,改革之路就走偏了,就不再是既定的改革而是对国有企业根本性质的改变了,即是改没了国有企业。对于这一问题,任何研究者和实践者都是不容忽视的。如果由于国有企业在现实的改革中遇到种种的困难,就要以非公有制企业的存在形式取代国有企业形式,那就是要取消国有企业,不再保持这种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企业性质了。

中国改革以来,经济理论界对剥削范畴给予了新的深层面的研究。依旧在情感上反对剥削和极其简单地要求取消剥削已经不能代表现阶段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在剥削问题上研究的主流认识。新的理论指出,剥削也是一种劳动,一种变态劳动,即剥削劳动是自人类阶级社会产生到发展至今过程中的客观存在,这不是人们的主观意愿想改变就能改变的。必须明确,剥削的存在是与人类达到的劳动水平和社会生存的基本方式相关的。人类的剥削劳动是在军事劳动变态之后产生的又一种寄生性变态存在,是人类常态社会中产生并存在的无奈的生存表现,也是不可能永远伴随人类社会存在的经济机制。正确而深刻地认识剥削,并不能用剩余价值的范畴来解释,只能是客观地确定:剥削是仅凭占有生产资料(或生产要素)而占有劳动成果的一部分。在科学社会主义的经济理论中,反对剥削和消灭剥削是社会主义的既定目标,对此是具有确定性意义的。但是,传统的理论关于人类消灭剥削的设想带有一定的空想成分,没有看到消灭剥削是人类劳动高度复杂化之后的客观结果,不能理解剥削的历史与现实的存在是由人类劳动发展过程中的内部矛盾决定的,消灭剥削只能通过劳动内部矛盾的发展达到一定的阶段才能实现,任何暴力的作用都不可能使剥削消灭,暴力的作用只能消灭一部分有血有肉的剥削者,不可能消灭剥削产生并存在的社会经济基础。从改革的要求讲,建立国有企业,达到在制度上消灭剥削的目的,永远是坚持的社会主义基点,对此是不能有任何质疑的。否认这一目的,就无从把握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是无法将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进行下去的。

目前,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已经出现了很大的现实阻力。这就是在改革的理论和实践上将公营企业混同于国有企业,这是一种很危险的倾向。因为这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经济成分,不可等同一致。国有企业的改革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改革,无论是从目的看,还是从国有企业的既定性质出发,都不允许将国有企业解读为公营企业,都不可以将国有企业偷换成公营企业,以此扼杀国有企业改革。在国外经济学的理论研究中,在世界任何国家或地区,从来没有出现对公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的混同。人们已经形成的共识是,公营企业是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因此,中国改革国有企业在思想上不能再延续混乱,将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公营企业等同于社会主义性质的国有企业。今后的改革必须明确,国有企业只能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之路,不可以踏上国家资本主义之路,决不能将国有企业与公营企业混同。可以说,明确公营企业是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不同于社会主义性质的国有企业,在国有企业改革的研究中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中具有更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的基础

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建立必须具备国有企业这样的经济基础。国有企业是不同于资本主义经济原则的企业,是属于为建立社会主义国家而创造的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就此而言,只有社会主义国家才存在国有企业,在所有的非社会主义国家都不可能存在国有企业。

事实就是如此,现时代世界上除了社会主义国家外,没有一个国家愿意发展社会主义性质的国有企业。而且,就是在改革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国有企业也面临着生存的极大挑战。但是,无论如何,只要坚持社会主义,就必须坚持和发展国有企业。对此,不能仅仅从市场层面去考虑,而必须从制度的层面来认识。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决定其基本制度的,是经济基础,不是上层建筑。建立资本主义制度的国家,需要有相应的资本主义经济基础。同样,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需要有相应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公有制的国有企业就是建立和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需要的经济基础。资本主义国家不是由于有资产阶级政党的存在而确定其为资本主义性质的。同样,社会主义国家也不是由于有无产阶级政党的存在而确定其为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不是上层建筑决定经济基础,这是基本的原理。因此,坚持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不变,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存在,不是仅需要保证上层建筑不变,更重要的是必须坚持和巩固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

中国的国有企业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存在,需要体现社会主义的特性,即具有其他非社会主义性质企业不具有的特殊性质。目前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既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又是具有大量的非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存在的国家。在这一阶段,中国的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的,是决定社会主义制度存在的基础,不能没有这样的国有企业;与此同时,在这一阶段,中国还要有更多的非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这些企业也要发展也要壮大,也要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家经济建设做出重大贡献,只是对于非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不能认为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的经济基础,特别是不能将作为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的基础存在,无论是改革前还是改革后,国有企业都是要维护人民利益的,或者说国有企业是为人本服务的,搞好企业是为了人,是为了企业的全体劳动者。因此,对国有企业不能抽象地讲为了企业而牺牲劳动者的利益,即社会主义性质的以人为本的国有企业不同于以资为本的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劳动者是企业之本,是企业发展的动力和目的,企业的经营与发展首先要为劳动者的利益考虑。在国有企业的经营中,不允许为了企业的发展而排斥劳动者。如果企业搞好了,而劳动者都被迫离开了企业,那就不是国有企业了,不然,就解释不了搞好企业是为了什么。国有企业是以人为本的,是以劳动者为本的,是要让劳动者当家作主的,怎么可能将主人翁排斥到本企业之外去呢?有人认为,强调国有企业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保障他们的就业,这是养懒人的做法。而事实上,普天之下没有懒人,只有不懂得生存压力的人,一旦懂得或体察到了生存压力,任何人都不会懒的。所以,在劳动者具有先进觉悟的前提下,创办国有企业,不会养懒人,只会创造出更高的效率。这是有体制保障的,并不是盲目实现的。

三、国有企业改革不能学习新加坡经验

新加坡共和国总面积为710.3平方公里(2009年统计数据),每平方公里人口约7 000人,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大的国家之一。新加坡是著名的华人国家,其华人基本源自中国福建、广东和海南等地,其中大部分是福建人。截至2010年6月,新加坡人口达到508万,其中华人占76%;马来族占15.1%;印度族占7.4%,其他种族1.5%。新加坡于1965年8月9日独立。1968年成立著名的裕廊工业区。除此之外,新加坡在加冷、红山和大巴窑等地也建立了轻工业基地。为了吸引外资,政府决定给予外国企业优惠。在工业化进程中,新加坡的制造业成为世界主要电子产品出口国。作为世界主要的港口,新加坡成功吸引著名的石油公司,如蚬壳石油和埃克森美孚,成为世界第三大炼油国。

目前,新加坡已经步入世界发达国家行列,人均年GDP超过3万美元,成为世人瞩目的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在走进21世纪的改革之中,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和各省市区国资委特别青睐新加坡的发展经验,不仅邯郸学步,照搬照抄新加坡模式于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而且源源不断地将中国大批国有企业高层管理干部送到新加坡去学习。

可以说,新加坡的经济发展并不在当代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趋势之内,或者极而言之,在发达国家之中,新加坡只是一个例外。用一句话来总结新加坡的经验,就是“政府办企业赚钱强国富民”。可能中国政府的有关部门感兴趣和要学习的正是新加坡的这方面成功经验。但问题是,新加坡的经验违背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全世界各个国家对于政府投资的基本规定。在现代经济学的任何一本教科书中,都是将政府机构和政府办的企业列为公共服务部门,统一纳为非营利组织。不论是哪一派的经济学家,在这个问题上,认识都是基本一致的,就是说必须维护市场经济原则,不允许政府办企业赚钱。也正因如此,在当代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的政府敢于办企业赚钱。新加坡在这方面确实与众不同,不仅政府办企业赚钱,而且还赚很多的钱;不仅政府办企业在国内市场赚钱,而且政府办企业在国际市场赚钱。不过,新加坡太小了,只有500多万人口,国际社会没有哪一个国家与新加坡计较,也几乎没有哪个国家愿意学习新加坡的做法。一般说,新加坡政府办企业赚钱,对于国际市场的影响不是很大,这些年来国际社会一直是听之任之,并没有人出面阻止新加坡这样做。由此新加坡政府办的企业越来越兴旺,这种赚钱的方式被不断地总结和光大。新加坡政府自诩为老百姓赚钱,自己问心无愧。

但事实上,在现代社会,由社会的理性决定,不允许政府办企业赚钱。政府可以办企业,但政府办的企业不允许是营利性机构,不允许是以营利为目的。政府办的企业,就是公营企业。中央政府办的企业是中央公营企业,地方政府办的企业是地方公营企业。公营企业是政府干预经济的直接手段,是政府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力量,是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的,是不能与民争利的。谁都知道,在市场上,如果政府办的企业要与民营资本办的企业争利,那显然双方处于不平等的位置,依靠政府的力量或信誉,市场往往会向政府办的企业方面发生某种倾斜,破坏市场一致性原则。新加坡政府办企业有自己的理直气壮的说法,认为政府办企业赚钱是为老百姓,而且他们确实是将政府企业赚的钱分给了老百姓,或是给新加坡公民带来了很大的福利。最为典型的例子是,新加坡85%以上的家庭享受到了政府提供的廉价住房,这是让新加坡政府颇为自豪的。但是,尽管如此,新加坡的经验和成功还是不可复制的,政府办企业赚钱在新加坡以外的西方世界都是行不通的。因为,没有人能保证政府办企业赚钱不影响民营经济的利益,没有人能保证政府办企业赚的钱全部用于改善民生。新加坡做到了,并不代表其他国家也都能够做到。

在目前条件下,至少在目前条件下,中国的公营企业赚钱还不可能用在所有的老百姓身上。中国是大国,新加坡是相对较小的国家,两者的社会、文化、历史、经济、政治等等都完全不相同,中国是不能盲目地学习新加坡的。即使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需要改革开放,需要向西方学习,需要借鉴西方国家的一些一般性做法,那也不能是学习西方的例外,不能是借鉴在西方国家都不通行的一些做法。更有甚者,我们是打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旗号学习新加坡的,而我们竟连新加坡有没有国有企业都不知道。新加坡不是社会主义国家,不可能存在国有企业,新加坡政府办的企业都是公营企业,而且都是西方国家中的很不规范的公营企业。所以,中国的国有企业不可能学习新加坡政府办的企业,中国的公营企业也不应当学习新加坡政府办的企业。盲目地学习新加坡,会给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带来灾难,会严重地制约和影响中国公营企业制度的建立与规范。别看新加坡政府办的企业可以在国际市场赚钱,要是换了中国政府办的企业,恐怕就不行了。中国若有像新加坡政府办的投资公司或控股公司一样的企业进入国际市场,你赔钱时不会有人说话,一旦赚钱,肯定会遭到西方国家群起而攻之。到那时,你说我是学习新加坡,不会有人理会的,人家可以搬出种种的理由阻止你的政府企业赚他们的钱。现在,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已经是很盲目了,决不能再继续盲目地走下去。

四、必须坚持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

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表明,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的发展始终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主导作用。缺少国有企业的基础建设作用就不会成就中国的工业化和将来国强民富的宏大目标。在现阶段,中国是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并不只是国有企业为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做贡献,各种经济成分都在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出力,但是,在这其中,必须肯定国有企业发挥的建设作用是基础性的,在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是最为重要和不可缺少的。

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建设开始于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当时,苏联援建的150个大中型项目成为了新中国工业的奠基石。这些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都是国有企业,无论从哪个角度进行评价,这些国有企业都无疑为中国的工业化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其所生产的能源、原材料、机械设备源源不断地输送到全国各地;其培养的技术人员、技术工人成了一批又一批新工业基地的种子和骨干,他们使中国工业的星星之火逐渐形成燎原之势。

在现代社会,工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工业化是经济现代化的前奏。在改革开放之前,中国的工业经济建设主要是由国有企业承担的,国有企业的发展规模与工业经济建设的规模是基本一致的,是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的管束之下的没有企业自主权的企业经营。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考查,中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时期是不能被完全否定的,并且应对那一时期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起到的奠基作用给予肯定。当时,中国的工业几乎是一张白纸,十分弱小,国有企业是经过艰苦创业才发展起来。现在,任何人都不应无视国有企业起步时的艰难。改革之前国有企业发挥作用是受传统体制限制的,这是有目共睹的,改革就是要为国有企业发挥作用松绑。对此,应给予辩证认识,应肯定国有企业的作用和看到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不能抛开体制来看待国有企业的作用。

改革开放之后,在巨大的体制惯性作用之下,实际上国有企业的体制转换进程是较慢的。至今许多国有企业仍还保留着相当大的一部分管理习惯,这些习惯性的做法并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而更多的国有企业似乎是很不适应20世纪90年代之后的变化,或是说也有一部分国有企业确实成为了变革的代价。因而实际的结果是,有些国有企业能够生存下来,面对现实,需要进行更深入的改革;更多的国有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型和小型的国有企业早已不复存在。看到这些已经消失的国有企业,应该说它们的历史使命完成了,作为一种历史会永存的,这种消失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大事。改革至今仍然存在的国有企业,仍然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仍然要在中国的改革与发展之中发挥重要的经济建设作用,这些仍在改革中的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经济成份,目前中国不可缺少国有企业发挥的社会主义建设作用。

在工业化进入腾飞阶段之后,中国已经走上了新型工业化之路。与传统的工业化不同,这种新型工业化要以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为主导,具有更高的科技水平、更好的经济效益、更低的资源消耗、更少的环境污染、特别是人力资源的优势能够得到更为充分的发挥。在现实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各种经济成分都需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都应对中国新型工业化的实现贡献力量。并且必须承认,众多非公有制经济将为新型工业化的实现起到重要作用。对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在现阶段必须给予肯定,必须表示欢迎和拥护,必须高度地理性认识到这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是中国现实社会发展的经济保障,是实现新型工业化的基本支柱,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建设的生力军。但是,在充分肯定现阶段非公有制经济对中国新型工业化实现可以起到的重要作用的同时,在理论上更应肯定这一阶段社会主义性质的公有制的国有企业发挥的经济带动作用。经过30多年的改革,在中国,国有企业已经不是很多了,但与众多的非公有制性质的企业相比,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的某些重点行业和在某些技术创新与管理规范研究方面还是具有更大的强势。譬如,中国钢铁业在1996年的年产才1亿吨,仅仅过了十几年,到了2010年,年产就已突破6亿吨,十几年之间增加了5亿吨的产量,即增加了5倍,而这些钢产量的增加主要是国有大型钢铁企业的贡献,非公有制企业在中国的钢铁业中所占的比重是很小的。再如,高新技术的开发、原油的开采、汽车的制造、船舶的制造等,在这些重要行业,现在也都是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主,并非依靠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可以说,在尖端的技术领域,在各种基础性、资源性的行业,改革中的国有企业要对中国新型工业化的推进起到强大作用,由此对整个国家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新型工业化建设起到重要作用。中国的新型工业化离不开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而国有企业也必定可以在中国新型工业化的实现过程中不断壮大起来,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中国,现实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可能是要经历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期。对此,我们需要特别明确,在中国未来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过程中,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基础需要得到不断的强化和优化,即改革中的国有企业需要做大做强才能在未来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家发展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这一发展趋势必然要求,在国有企业进入改革攻坚阶段之后,必须阻止任何企图改变国有企业性质的做法。我们认为,不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改革,违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有企业改革目的,对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未来发展是十分有害的。在中国现实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坚持国有企业改革与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只有通过有效的改革才能使国有企业生存下来,得到发展和壮大,而社会主义制度也只有在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中才能得到保障。若中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走向未来旅途中,完全没有国有企业了,只剩下各个国家都有的属于国家资本主义的公营企业,那样,中国就不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了,不可能再是社会主义国家了。这是由经济基础对于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决定的。只有存在国有企业,才能决定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所以,中国必须要将国有企业的改革进行下去,促使国有企业焕发生机与活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得更好更有生命力。中国要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不变,必须做到这一点。虽然,中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同其他非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国家一样拥有相当数量的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公营企业,需要像其他非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国家那样依法保护和支持各种私人资本主义性质的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然而,更重要的是,保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大力度地推进国民经济建设,中国需要坚定地坚持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依靠公有制性质的国有企业发挥关键作用。在这方面,将国有企业混同于公营企业是一种误导,亟需得到理论上的澄清和实践中的改正。总之,面对未来,中国需要通过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走上正确的发展道路,进一步发展和壮大国有企业,才能使我国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不改变社会主义性质。

[1]马克思.资本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2]王振中.产权理论与经济发展[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3]董志凯,吴江.新中国工业的奠基石[M].广州:广东经济出版社,2004.

[4]钱津.国有资产的市场化经营[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

[5]钱津.理性出击:中国企业改革分析[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

[6]钱津.特殊法人:公营企业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7]陈彦勋.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研究反思[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1,(2).

坚持制度 篇4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记录

根据部务会统一安排,我带领调研组到挂点的东湖区彭家桥街道七里街社区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会上,有56年党龄的饶文保同志的几句感慨引发了大家的热议。他说:以前在企业,每周都固定时间开展支部活动,现在条件好了,支部活动却越来越少了。退休党员陶桃生接过饶老的话说:现在社区里退休老党员很多,平时在家没什么事,很想有个党员集体活动的机会,但社区党支部很难得才组织一次。

老同志的三言两语,让我感触颇多。为什么以前坚持得这么好的制度,现在却坚持得不好呢?大家普遍认为,现在“三会一课”的内容对基层党员缺乏吸引力。党内组织生活以党员为主体,党员到底需要什么?有的基层党组织没有深入调查,满足于集中开会、学文件、念报纸,理论上空对空,形式上虚对虚,没有抓住基层党员关注的重点。党员没积极性,再好的制度也坚持不下去。

怎样让“三会一课”这一“老传统”散发出“新活力”?我想,首先,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不仅要把坚持“三会一课”放在嘴上,更要体现在行动上。要经常性地下到基层支部参加民主生活会,上党课,与党员谈心谈话,帮助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解决问题,拉近干群之间的距离。

其次,内容上要与时俱进。“三会一课”的内容只有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才更具吸引力。要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以基层党员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活动。在必要的政治学习的同时,要组织党员围绕支部所在单位中心工作和党建工作建言献策。特别是在社区一级,更要积极引导退休党员、下岗职工党员在社区建设中发挥作用,扶贫帮困,参与公益,增强党员责任感。要争取驻区单位支持,经常安排党员集体活动,增强党员归属感。

作为组织部门要强化对“三会一课”等党内基本制度实施的保障。在党建工作的考核中,改变以往那种查记录、看笔记的考核方式。更加注重倾听基层党员声音,通过民调、问卷等方式,以党员对所在党组织的满意度评价基层党建工作的成效。通过“老瓶装新酒”,让“三会一课”在新形势下成为保持党员党性纯洁的有效途径。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记录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切实加强党员干警教育管理工作中,长安法院机关党委始终把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制度抓紧抓好,常抓不懈,做到了党支部建设有章可循、学习活动按制度落实的良性轨道,推进了院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会一课”制度在党建工作中收到良好效果。

一是明确“三会一课”制度有关要求。根据区直机关工委关于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要求,长安法院机关党委对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上好党课进行了详细的规范,明确会议及党课时间、内容、参加人员等,并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及时通报“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通过院机关党委刊物《党旗耀天平》及时表彰宣传推广在开展“三会一课”制度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使“三会一课”制度在党建工作中收到良好效果。

二是规范“三会一课”记录。为了规范“三会一课”记录,院机关党委专门设计定制了《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党组织会议记录本》、《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党组织学习记录本》下发到各党支部、党小组,要求各党支部,结合本支部学习实际,对“三会一课”记录格式进行规范,同时要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必须记录会议的组织情况和会议的内容,即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者、出席者、缺席者、记录者、会议议题、与会者讨论发言要点及会议决议。党课记录除了记录党课组织情况、授课人员、授课内容、时间、地点外,要求参加学习人员做好学习笔记,并结合思想、学习、和工作(生活)实际撰写学习心得,使党课教育收到实实在在效果。

三是创新党课教育形式。长安法院机关党委及党支部在党课形式上打破常规,鼓励大胆创新。各党支部除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外,院机关党委结合形势和法院工作实际需要及时组织全院党员上党课。通过领导上党课、书记委员上党课、专家教授上党课及利用多媒体、数字化平台上党课等形式,尽可能使党课上得生动活泼,实用有效。

四是开展学习评比活动。要求党员充分利用各种学习资源,推动自己,加强学习,不断进步。要求党员学习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交流。并适时开展学习评比活动,表彰奖励在学习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

五是强化“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把“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和平时对各级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重视程度及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考评的重要依据。

坚持制度 篇5

一、规范和坚持公示制是党员发展公开化的迫切需要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推行公示制是新时期党组织为确保党员质量、保证党组织先进性和纯洁性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 扩大了群众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参与和监督, 为遏制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解决发展党员失察、失误的问题提供了一条有效的途径。公示制对不断加大发展党员工作透明度, 帮助党组织严把“入口关”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规范和坚持发展中的公示制对党建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一, 公示制作为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引入的一种监督机制, 为确保党员发展质量起到了“工作前移”的作用。通过对外公示, 了解和掌握党内外群众对公示对象的认可程度, 可以直接衡量基层党组织对公示对象进行培养、考察工作的质量, 有效避免不按程序发展党员以及用“能人标准”取代党员发展标准等现象的发生。同时, 实行公示制还可以使每个要求进步的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使他们充分意识到要想加入党组织, 首先要解决好“思想上入党”的问题, 做到“不唯上、只唯绩”, 不仅要让老师认可, 更重要的是让广大学生满意, 才称得上一名合格的党员。第二, 公示制坚持了正确的导向, 充分体现了党组织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原则。入党积极分子在党组织的培养教育下, 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政治素质是否有明显增强, 只有通过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的一言一行表现出来。因此, 党组织把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等以公示的方式, 交给广大师生评价, 从而使党组织在群众中更具影响力、感召力和凝聚力, 才能使新发展的党员在学生中起到“树立一面旗帜”的效果。第三, 公示制拓宽了大学生民主监督的渠道, 增强了大学生的民主意识。公示制充分体现了党一贯倡导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也为党组织全面地了解、考察发展对象提供了渠道, 并能有效地调动广大学生的责任意识、主人翁意识以及主动参与意识。

发展党员实行公示制作为党组织诚恳接受党内外监督的一种制度, 在具体实行过程中必须处理好以下问题。第一, 要根据高校的实际情况, 科学确定发展党员工作的公示内容和范围。公示的目的是扩大民主监督, 保证发展党员质量。高校具有民主基础, 大学生的民主意识强, 大学生党员发展应该实行过程公开。第二, 要及时正确地处理公示情况。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最终目的是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对反映给党组织的意见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一方面对学生反映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核实, 对确有问题、不符合要求的学生要及时处理。如果对学生提出的问题置之不理, 就可能伤害广大学生的积极性, 也影响党组织的形象。另一方面不能凡是有被反映问题的对象, 不经核实、不经调查, 一律不予发展, 这是党组织对个人政治生活不负责任的表现, 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第三, 要正确对待公示的作用, 不能以公示来推卸考察发展的责任。实行公示制, 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是完善发展党员程序的一种探索, 是对组织考察和党内监督的一种补充, 只是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一个环节, 公示后反馈的意见只能作为组织考察工作的一个重要依据。要坚持党的组织发展工作长期形成的良好制度、程序和方法, 重视并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正确处理好群众监督与发展党员工作中其他程序的关系, 要防止和杜绝以公示来推卸考察发展的责任。

二、实行票决制度是党员发展民主化的集中体现

实行发展党员票决制是保障党员权利、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的必然要求, 是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 强化发展党员工作监督机制, 保障党员质量的有效措施。推行发展党员票决制, 可以有效防止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 体现集体意志, 同时使党员消除过去在举手表决中的思想顾虑, 为党员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提供了有利条件, 避免普通党员因种种顾虑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的“一人表态、众人附和”“违心举手”的问题。这种方式切实保障了普通党员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有利于充分调动党员参与党务工作的积极性。票决制是对党员发展程序的进一步规范化和具体细化, 它对于从源头上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保证党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党员发展中实行票决制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等规定进行。第一, 要明确党组织发展中票决制的适用范围。从目前的工作实际来看, 一是入党申请人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符合入党积极分子条件, 拟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能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二是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符合党员条件, 并被党组织确定为发展对象, 拟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能否接收为预备党员;三是预备党员预备期或延长预备期已满, 拟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能否接收为正式党员。这三类情况在准备充分的基础上都可以采取票决的方式进行审定。第二, 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票决制的相关规定, 使其制度化。要在严格遵守和参照《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试行) 》等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确定实施票决制的原则、具体要求和操作规程, 做到“严肃、严密、原则性强, 细化、细致、便于操作”。第三, 要正确处理票决制与其他组织程序的关系。票决制只是党组织在组织发展过程中处理决定重大事项的一种意见表决方式, 它不能代替其他组织程序。票决前, 支委会要详细介绍票决对象申请入党期间、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间或预备党员考察期间的基本情况和表现情况, 并认真组织到会党员进行充分讨论。如果在讨论过程中, 有党员对票决对象的某些问题存在疑问而出现意见不一致, 支委会应介绍有关情况或加以说明, 然后再进行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的或重要问题不清楚的, 应当暂缓票决, 待查清问题后, 在下一次支部大会上再进行票决。绝不能因为票决制简化或省略应有的程序, 单纯以票决代替其他组织程序。

三、建立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是党员发展制度化和规范化的保障

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是指在发展党员过程中, 由于主观原因造成发展党员工作失误, 而追究有关基层党组织和人员责任的制度。它通过监督党员发展的主体行为与党员发展结果, 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把关”意识和“责任”意识, 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 并使党员发展工作的制度与规范得到强有力的监督和保障。

坚持制度 篇6

一、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是在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下制定的, 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企业和员工的财产不受损害, 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够正常运行。各个相关管理部门和企业都要结合本地区和本企业的具体情况, 将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具体化, 制定操作性强、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并努力打造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通过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管人、管事, 从而有效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意义

(一) 促进安全工作制度化

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安全生产, 安全是企业生产及经营活动的核心内容。很多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企业的领导不重视, 整个企业没有一套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导致组织整体自上而下处于漠视状态, 使本应避免或较好处理的生产事故没能得到最优化解决。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可以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制度化、规范化, 从而不断地加强企业的生产与调控能力, 进而促进生产安全化模式不断得到提升。

(二) 有效消除事故隐患

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 关系到一个企业的长远发展, 更关乎局部社会的稳定, 因为一旦发生了安全事故, 无论是员工、企业和社会都会受到重大影响。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既能够有效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又能够有效消除企业的事故隐患, 促进企业的稳步和谐发展。

(三) 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企业生产效益的提高离不开科学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它能够促进企业不断进行技术革新, 投入更多的资金到安全生产管理上去。建立完善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 通过科技手段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从而达到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目的。

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 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当前影响安全生产的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较好的解决, 一些不利因素依然存在, 如果企业稍不注意或可发生重大事故, 因此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很严峻。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的重视, 企业也应当加大力度, 狠抓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企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则更应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 从思想上加以关注, 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二) 企业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为了更好地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政府安全监管相关部门都应当对安全生产负责。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人是该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应对其所管辖的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法人则要履行好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把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员工、每个岗位、每个环节。

(三) 制定严格的安全生产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强化措施保证, 无论是政府监管部门还是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都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对生产领域、交通、防火等区域的安全工作进行重点治理。为了进一步强化纪律保证, 企业应当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即可启动应急预案, 要严格地追究有关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对安全生产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严格查处。

四、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促进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

(一)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具体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对于一些需要机械操作的企业, 还应当制定详细的机械设备操作流程。例如, 安全生产管理是建筑单位进行项目管理的重点, 但是目前建筑工程现场安全管理的现状不容乐观。相关调查研究数据表明, 在临时用电方面、定期检查工程机械方面、消防设施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不十分完善, 很多地方仍然存在安全隐患。因此企业可以落实HSE (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管理原则, 层层落实责任, 真正地实施谁主管谁负责。

(二) 及时修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不断革新发展, 会出现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生产标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也应当不断与时俱进, 这样才能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因此, 要根据企业生产的实际情况, 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及时修改和完善, 使之具有实效性和可行性。否则,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就会成为一纸空文, 没有执行力, 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也不能有序开展, 产品质量也会大打折扣。

(三) 将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常抓不懈

为了确保企业生产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 各个企业都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 但仍然会有安全事故发生, 原因就是没有很好地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缺乏贯彻的执行力, 使完善的制度本身被迫沦为“一纸空谈”。因此必须严格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特别是各级企业管理者要以身作则, 将相关规章制度常抓不懈, 对造成生产不安全的事件进行刨根问底式调查, 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奖罚分明, 只有这样才能在直供之间形成一种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 建立严格的生产例会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

企业的生产例会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是一个企业日常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部分, 作为企业的领导必须要定期参加。领导带班制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对生产任务起到监督检查的作用。领导带班一方面可以对当天的生产情况有充分的了解, 一旦发生异常情况或生产事故, 领导可以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 并及时进行处理。另一方面, 领导与员工一同工作, 可以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有利于与员工交流感情。此外, 还要定期召开生产例会对全天的工作进行总结, 及时找出生产上存在的问题, 对违章操作或不听从指挥的员工进行批评, 必要的时候可以根据奖罚制度对其进行一定程度的处罚, 同时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现象进行分析, 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有效防范措施。

(五) 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安全生产

要想保证企业各方面工作能够有序开展, 就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生产有计划、有安排地对设备进行检修, 自上而下形成生产安全凝聚力, 紧抓组织安全管理, 实现全程化监督监管。同时, 还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责任人应具有高效的信息分析和处理能力, 要制定紧急事故预案, 这样一旦发生了安全事故也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在企业内部形成联动效应, 有条不紊、高效率地解决问题。

五、结语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 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地提高, 各行各业也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 但与此同时人类的健康问题、安全问题、环境问题日益严重, 特别是安全问题, 它已经成为制约国内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本文分析了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完善和执行对于一个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提出了建立科学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有效措施, 希望能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有力借鉴。

摘要: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是伴随企业不断向前完善发展的结晶产物, 是企业发展的必要基础要素之一, 也是企业提高生产效力、实现利润最大化的根本保障。因此, 文章阐述了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分析了企业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并从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体系化、具体实施方案入手, 以期给予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供有力借鉴。

关键词:安全生产,企业活力,完善,执行

参考文献

[1]刘晖.优化安全管理提高企业效率[J].经济视野, 2013 (10) .

[2]王颖.浅谈标准化工作对企业质量管理的作用[J].商品与质量.2012 (05) .

[3]窦卫东, 吴建.对安全生产管理有关问题的探讨[J].科技向导, 2013 (20) .

[4]候万敏.安全生产管理重在提高执行力[J].管理观察, 2011 (04) .

[5]刘安芳, 闫琼, 刘小娟.安全生产管理思路和方法探讨[J].科技创业家, 2014 (04) .

[6]胡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管理创新探悉[J].湖南农机, 2010 (12) .

[7]张进勇.用工程实例浅谈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控制管理[J].建筑安全, 2010 (10) .

坚持运用“制度加科技”预防腐败 篇7

“制度加科技”预防腐败工作,是近几年来我们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从上海实际出发,针对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国企改革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资源在市场中配置,资金在网络上监管”的工作思路开展的一项创新实践。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要“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高度重视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把科技手段融入制度设计之中,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科技含量”要求,进一步坚定了我们开展试点探索、扩大试点成果的信心,“制度加科技”预防腐败试点工作从此进一步深化,在工作领域上不断拓展,在理论、实践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成果,得到了中央领导的肯定,被写进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在全国予以推广。我们在实践中感受到,“制度加科技”体现了时代发展趋势和上海城市特色,符合中央和市委要求,符合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正在形成具有上海特点的预防腐败工作体系,已成为预防腐败工作的有效武器。“制度加科技”预防腐败的要义

运用“制度加科技”理念和方式,坚持将信息网络技术等现代科技和精细化管理、闭环式管理等现代管理方式融入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制度设计和管理流程中,改革原有权力运行的模式,进一步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

“制度加科技”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强化制度执行为关键、运用现代科技为支撑,将有关制度演化为工作流程,固化到系统程序,确保权力运行“大小有界、公开透明、网上留痕、全程受控”。我们采取纪检监察机关主推、职能部门主抓的方式,项目化推进“制度加科技”预防腐败工作,正在构建一个纵向贯通市、区(县)、乡镇、村居,横向涵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资源交易、资金监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预防腐败工作体系,力求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制度漏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廉政风险防控是“制度加科技”的基础和前提。我们运用“制度加科技”理念和方式,针对各项业务工作中的职责设定、流程设计、制度安排、权力设置等要素,运用现代科技特别是信息技术,把反腐倡廉的措施和要求,渗透到权力结构和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之中,通过评估风险等级、梳理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对可能诱发腐败问题的部位,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予以防控,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既体现权力运行的高效、快捷,又体现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和风险防控,积极构建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体系。

制约和监督权力是“制度加科技”的核心。我们运用“制度加科技”理念和方式,坚持将信息网络技术等现代科技和精细化管理、闭环式管理等现代管理方式融入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制度设计和管理流程中,改革原有权力运行的模式,进一步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比如,开展了行政审批清理工作,加大行政收费清理力度,推进目录管理、业务手册、办事指南、网上审批、数据共享、电子监察“六位一体”的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努力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完善制度是“制度加科技”的关键。我们运用“制度加科技”理念和方式,在制度的设计、执行和完善中充分考虑科技因素,开展制度的廉洁性评估,增强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制度配套的完备性。既注重基本制度,又注重实施细则;既注重实体性制度,又注重程序性制度,大力推进教育、监督、惩治、预防等制度建设,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运用现代科技是“制度加科技”的重要支撑。我们高度重视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网络技术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把制度与科技有机结合起来,把科技手段融入制度设计之中,把信息监管平台作为重要载体,缩小制度设计和执行之间的差距,先后建成了因公出国(境)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平台、“一点通”支农惠农资金网络监管平台等一批信息监管平台,实现了反腐倡廉制度设计目标与执行效果的统一,提高了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制度加科技”预防腐败的有效性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如果执行力的问题解决不好,制度就会成为形式主义的东西,出现制度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就是不落实在行动上的现象。“制度加科技”相当程度上提高制度执行的刚性化。信息技术等现代科学技术具有“程序规范”等特性,能够有效保证业务操作和制度执行的刚性,缩小制度设计和执行之间的差距

“制度加科技”预防腐败工作,紧密结合我国基本国情和上海的城市特征,努力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抓住人情文化、权力过度集中、制度执行不到位等带有一定共性又严重影响反腐倡廉建设的突出问题,找准预防腐败的突破口,不断提高防治腐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制度加科技”能够较好地解决传统文化中消极因素困扰反腐倡廉建设的问题。“熟人社会”、“人情文化”、“潜规则”等对制度的巨大消解作用,是我国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一大难题,既影响制度的有效执行,也使权力行使者面临着巨大的社会压力。运用“制度加科技”,把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融入到制度执行和落实之中,可以用“无情”的电脑管住“有情”的人脑。通过对流程的重新梳理和优化,特别是对管理流程实行节点化管理,将权力运行的有关制度规定固化为系统程序,加强对不同岗位、不同操作环节的相互制约制衡,改变了以往由一个部门或一个人一揽子做到底的方法,使过程管理更加及时、有效,岗位责任更加明确、清晰,在相当程度上克服了人为操作中自由裁量权过大的弊端,确保执行过程的公平、公开和公正,从而降低了腐败发生的概率,筑起抵御人情文化侵蚀的“防火墙”,有利于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制度加科技”能够较好地解决权力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的问题。腐败的实质是权力的滥用,历史和现实都证明,失去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有效预防腐败的核心。“制度加科技”正是抓住了这个关键,把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作为防治腐败的根本目的和核心内容,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

运用“制度加科技”对原有权力进行清权确权、分解制衡、电子固化,使权力运行“大小有界”。在对公共权力进行清理、确定和规范的基础上,加强对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合理分工与配置,形成互相制衡的机制,并通过科技手段将各项权力固定下来,使每一项权力,无论是大是小,其边界都更加清晰,权限都更加明确,从而实现权力运作的不同层次之间、同一层次不同环节之间的相互牵制和制约,改变权力过于集中的状况。

运用“制度加科技”实现权力行使的充分公开,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制度加科技”贯穿了公开透明的理念,与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结合起来,在权限设置时注重内容公开,在权力运行时注重流程公开,通过网络信息技术等科技手段,提高了权力公开、信息共享的程度,实现了权力运行信息的公开。既让掌权者清楚,更让旁观者明了权力行使的过程,打破权力封闭运行的状况,较好地解决权力运行内部难监督、外部不公开的问题。

运用“制度加科技”实现权力行使的信息化、程序化、可控化,使权力运行“网上留痕、全程受控”。在信息系统中对权力运行进行流程再造,并在网上运行中细化和固化各个环节,使任何人只能通过这一系统行使权力,只能行使自己岗位权限内的权力,只能按照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力,既不能放弃操作也不能延时操作、越权操作。限人限时限责,高度程序化的权力运作有效限制了自由裁量权。同时,权力运行的每一项操作都在计算机网络上留下痕迹,被可靠地记录下来,使监督者能够全面了解掌握被监督者充分、及时、动态的信息,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从而提高了监督效能和威慑力。

“制度加科技”能够较好地解决制度执行刚性不足的问题。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如果执行力的问题解决不好,制度就会成为形式主义的东西,出现制度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就是不落实在行动上的现象。“制度加科技”相当程度上提高制度执行的刚性化。信息技术等现代科学技术具有“程序规范”等特性,能够有效保证业务操作和制度执行的刚性,缩小制度设计和执行之间的差距。依托现代科学技术,将管理制度演化为工作流程,将工作流程固化到系统程序,把一系列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置于系统控制之下,置于科学化的流程监督中,不仅可以突破时空限制,而且可以防范制度落实中“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不执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现象的发生,确保制度执行到位,有利于维护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完善“制度加科技”预防腐败的创新之举

“制度加科技”在预防腐败问题上找到了在历史阶段、城市特色、科技发展三维坐标内的合理定位。但是,这项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不意味着我们已经求解了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形势下预防腐败的“方程式”、找到了预防腐败的“路线图”,它是一项创新的探索,也是一个开放性的体系,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充实和完善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要坚持运用“制度加科技”理念和方式,积极拓宽“制度加科技”应用领域,结合系统、行业、领域特点,不断推进反腐倡廉改革创新“制度加科技”预防腐败工作是一项集成创新。通过管理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将管理制度演化为工作流程;通过最新科技成果特别是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的运用,将工作流程固化到系统程序;通过制度创新,在系统程序的运行中促进制度完善,改善制度管理,有效推进了制度建设,确保制度落实。

管理制度的流程化再造。为了确保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和有效管用,使制度真正行得通、做得到、管得住、用得好,关键是对管理制度进行流程化改造。我们运用“制度加科技”的理念和方式,在吸收现代管理理论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和管理创新,对制度规范的对象主要是对各部门和单位的公共权力进行流程重新梳理、再造和优化,抓住权力运作的主要环节,找出每个环节中的控制点,通过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使权力运行“流程化”,使每一项权力行使的责任主体、运行步骤、监督关系、投诉途径等清晰明了,从流程上保证每一部门和个人都只能拥有制度执行过程中有限的权力,同一业务不同岗位、同一流程不同环节之间相互牵制和制约,任何人都不能越权行事。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流程化改造,对权力运行过程进行规范和细化,形成以管理制度为面、业务流程为线、权力行使为点的全方位覆盖、全过程控制的制度刚性执行和权力规范运行机制。通过管理制度的流程化再造,权力

不再由某一部门或个人独占,一项权力被分解为多项权力并且在不同的运行阶段由不同的权力主体行使而相互制衡,制度执行的刚性得到了增强,公共权力岗位化、岗位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商品化的现象得到了遏制。

工作流程的程序化规范。为了实现工作流程可监督、可控制、可溯及、可追究,关键是进一步对工作流程进行程序化规范。我们运用“制度加科技”理念和方式,积极吸纳科技创新成果,利用信息技术的“标准严密”、“客观公正”等特性,把有关工作流程固化到信息系统内,成为计算机可识别并可执行的系统程序,任何人在使用时都只能按照自己的岗位权限进行操作,并且每一步操作都在计算机系统内留下痕迹,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压缩诱发不廉洁行为的“灰色地带”,改变了权力的封闭、半封闭运作状态,实现了权力行使者的“自我革新”。同时,工作流程的程序化规范便于纪检监察部门对行使权力行为的全程化、全方位监控。通过设置技术接口,实现电子监察网络与相关部门业务网络的互联互通,使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能够突破时空限制,把各方面的力量有机统一起来,实现人、技术、制度无缝对接,延伸监督的范围和领域,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跨地域、跨部门的全覆盖实时动态电子监察网络系统,大大提高了监督效能,有效防止了电子监控中的死角、制度执行中的盲点。

制度管理的螺旋式完善。为了提高制度管理的科学性,避免制度之间或交叉重复、或留有盲区的情况,我们将科技渗透到制度的执行和完善过程中,特别是注重通过实践检验制度的科学性和完备性,加强对制度本身的管理,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利用全覆盖实时动态电子监察,及时发现监控点信息的异常变化,及时锁定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并据此对涉及到这些环节和领域的流程和制度进行全面检讨和溯源改进,不断推动制度的创新和优化,不断淘汰不适应形势发展的制度,形成对制度本身的闭环式管理,防止制度管理出现结构断裂。通过“制度—流程—程序—制度”的螺旋式完善进路,使制度在完善之后得到执行、在执行之中得到完善,最终实现制度、管理、科技之间的良性互动。同时,按照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的要求,将有关管理制度与纪律规定、国家法律、部门规章相对接,努力增强制度的系统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形成环环相扣的制度链条和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

上海从2007年被确定为全国“三个更加注重”试点地区以来,开始探索“制度加科技”预防腐败工作,到2011年在全国推广,引起并得到中央领导的重视、专家学者的肯定、主流媒体的关注和党员群众的认可。“制度加科技”在预防腐败问题上找到了在历史阶段、城市特色、科技发展三维坐标内的合理定位。但是,这项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不意味着我们已经求解了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形势下预防腐败的“方程式”、找到了预防腐败的“路线图”,它是一项创新的探索,也是一个开放性的体系,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充实和完善。

未来五年是上海推进“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的关键五年,是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攻坚阶段,也是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时期。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要坚持运用“制度加科技”理念和方式,积极拓宽“制度加科技”应用领域,结合系统、行业、领域特点,不断推进反腐倡廉改革创新,努力率先实现从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阶段向平稳可控阶段转变,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整体推动上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坚持定期组织干部下访工作制度 篇8

近日,张轩做客社区居委会倾听十八梯居民“拆迁心声”指出,干部下访,老百姓才不会上访。

坚持定期组织干部下访,是推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及时了解掌握社情民意、督导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举措,对于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的水平、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重要意义。

(一)明确定期组织干部下访工作主要任务。一是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检查各地各部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情况,指导推动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二是了解各地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的情况,督导各地各部门抓好落实;三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完善相关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四是积极协助配合上级组织干部开展的下访活动。

(二)明确定期组织干部下访的组织方式。组织干部下访主要采取统一和分散下访两种方式。统一下访,是指根据上级要求和形势任务的需要,从有关部门抽调干部组成信访工作督导组开展的下访活动;分散下访,是指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立足解决和减少信访突出问题,由本部门负责人带队组成的下访工作组开展下访活动。统一下访每年可以1—2次,分散下访各部门根据实际自行安排。

(三)明确定期组织干部下访的工作方法。组织干部下访以推动就地解决问题为重点,以总结经验与调查研究相结合。一是督促检查。全面了解各地贯彻落实上级的部署的情况,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带案督办。选择一定数量的重点疑难复杂信访案,协调及时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三是走访座谈。通过走访座谈

基层干部和群众,听取基层意见反映、了解真实情况,提出指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是调查研究。带着问题深入基层,查找原因研讨答案,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下访结束后要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工作报告。

坚持制度 篇9

我校从八五年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来,每三年进行换届选举,每学年举行一二次教代会。教职工代表,充分发扬民主,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凡学校重大决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方案等必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从九三年起,每学年结束,均举行“校长述职报告会”,充分体现了教职工主人翁地位,充分调动了广大教职工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又保证了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一、提高认识,重视教代会工作

实施教代会制度,搞好教代会工作,是学校党政工的共同职责,只有党政工同心协力、齐抓共管、各负其责,才能保证教代会的正常运转和作用发挥。多年来,我校党支部、行政、工会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使教代会工作进展顺利。

1.党支部履行的职责。

加强对教代会领导,是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依法治校、民主办学的需要。在新的形势下,党对教代会的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任何削弱对教代会工作的领导都是失职的行为,都是违背党规党纪的行为。鉴于这样的认识,党支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有关文件,从思想上认识到对教代会的领导是支部的基本职责之一。党支部十分重视教代会工作,分管支部委员具体抓,协助工会开展教代会工作。

2.行政履行的职责。

校行政把教代会作为办好学校的一支重要力量对待,为教代会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校长自觉地把自己置身于教代会的监督之中,重视开好每学年一、二次的教代会。凡学校办学指导思想、重大改革措施都分别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并作出决定后再付诸实施。校行政领导班子十分尊重教代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和代表提案。虚心听取代表意见,正确对待代表批评,主动接受监督。

3.工会履行的职责。

首先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教代会工作,把贯彻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做好教代会工作作为工会工作的首要任务,其次是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工会十分注重做好每届教代会的筹备和会务工作。每次大会都是按照预先安排的方案和议程有条不紊地进行,都开得圆满成功。每次大会结束后,工会把代表在开会期间发表的意见,建议,分门别类整理成书面材料,呈送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落实解决,有的暂时不能落实解决的,向代表作解释,取得代表的理解。

二、狠抓落实,实现以法治会

教代会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并持之以恒,与教代会的组织建设有着重要的关系。因此,我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实施细则、工作规则,使教代会工作有章可循,依法治会,减少工作的主观性、盲目性、随意性,做到工作规范化。

1.抓好教代会的制度建设。

健全组织机构是开展教代会工作的基础,完善制度是有序开展教代会工作的保障。为了开好每一届教代会,工会制定了《关于巴城中心校教代会实施细则》,细则对召开教代会的指导思想、筹备教代会的领导小组、教代会行使的职权、教代会的组织制度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随后,工会还制定了《教代会秘书组、提案组、会务组的工作规则》、《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等。由于重视教代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促进了教代会工作的有章可循。

2.抓好教代会代表的产生。

代表是教代会的组织细胞。代表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关系到教代会运转质量,关系到是否发挥教代会的作用。为了提高代表的素质,我们规定教代会代表占教职工总数的30%,教师代表的比例占代表总数的70%以上;在教师代表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必须达到70%;女性教师必须达到代表总数的50%以上。这样的代表比例,真正体现了代表的先进性,代表的广泛性,教师代表的主体性以及代表的高层次性。

3.抓好教代会代表的培训。

教代会代表能否正确反映和表达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键在于代表的自身素质和能力。为此,我们对教代会代表进行两方面的素质培训。

一是进行政治思想教育。

我们对代表进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辩证唯物主义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工人阶级的使命感教育;进行“办事公道、贴近职工,诚实守信,参政尽职”教育。让代表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具有敢说真话,直意进谏的工作作风。

二是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我们组织代表重点学习了《工会法》、《劳动法》、《教育法》、《教师法》等与教职工密切相关的有关法津、法规。让代表明确代表的权利、义务,提高代表依法参政议政,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依法为教职工办事的能力。

三、贯彻方针,发挥代表作用

教代会是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推进民主管理,就是要重视发挥教职工代表的作用。

1.增强教代会代表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教代会代表由教职工群众选举出来的,他们应该对广大教职工负责。有些教代会代表的“代表”意识不强,职责不明确,责任性差。为了加强教代会代表的责任感,克服过去那种“开开会、举举手,什么意见也没有”的现象。我们重点抓了两点:第一点,让代表汇报履行代表权利义务的情况。包括个人的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密切联系群众。维护教职工利益,积极为群众说话办事的情况。第二点,开展“合理化提案评比活动”。对代表能否为学校发展和管理提出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能否及时反映群众的正确意见和建议,作为对提案评比的依据。对“合理化提案”给予奖励。

2.尊重教代会代表的主人翁地位。

支持代表行使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利,采纳代表的意见,是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体现。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规定,学校凡是应提交教代会审议的重大问题,均提交教代会讨论,让代表发表意见。例如,在讨论《学校全员聘任制方案》、《教职工岗位考核方案》、《教职工奖励方案》、《班主任考核实施细则》时,代表们对方案分别提出十多处修改的意见,学校采纳了代表们的合理化意见,对方案作了修改,使方案不断完善。

每年的小学高级教师的职务晋升,由学校支部,行政向教代会代表五公开。即:公开职务晋升条件,上线人员,上级下达的指标,上线人员述职,晋升结果。学校支部、行政充分听取教代会代表的意见,对上线人员的德、勤、绩、能全面考核,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民主推荐晋升小学高级教师的名单。学校职务晋升领导小组成员根据绝大多数代表的意见,进行无记名推荐,并请教代会主席团成员进行监督,且当众公布推荐结果。老师们一致反映,这样的民主推荐,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透明度高,可操作性强。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改变了过去晋升职务意见纷纷的现象。

每年一度的校长述职报告更是教代会代表充分发扬民主的热门话题。我们对校长的述职报告作出了必须具有五个方面内容的要求:一是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情况;二是学校事业发展的情况;三是学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情况;四是学校财务收支的情况;五是通报明年学校工作的初步设想。大家站在办好学校的高度,开诚布公地对校长德、勤、绩、能四个方面全面地评议。成绩给予肯定,不足给予指出。并从“工作实绩、工作作风、理论学习、廉洁自律”四个方面进行测评。教代会主席团成员汇总教代会代表测评的情况,将结果上报市教育局。这些对于推动学校民主监督的过程,对校长明确办学目标确实起了不小的作用。

3.积极采纳落实教代会代表的提案。

教代会代表的提案是否落实,将影响到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影响到教代会的质量。我们支部、行政、工会十分重视采纳代表科学合理的提案,使得代表提案形成良性循环。

由于我们做好了以上一些工作,教职工代表普遍反映,教代会为我们提供了主动参与的机会,为我们提供了行使民主权利的条件,感到自己在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上责任更大了,主人翁意识增强了。

四、突出重点,充实教代会内容

1.突出重点、选好主题。

突出重点,选好主题,狠抓教代会四项职权的落实是充分发挥教代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的核心问题。学校的方方面面的工作很多,需要交教代会讨论、审议、决定的问题也不少。在这种情况下,只有突出重点,抓主要矛盾,每次会议选择和确定1~2个事关学校全局的重大问题作为会议的主要议题。

突出重点,选好主题,就是要围绕学校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确定教代会的主要议题。这个主要议题就是当时学校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如近几年来,我校教代会先后讨论审议并不断 完善通过了《教师年终岗位考核意见》、《班主任考核意见》、《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等。由于教代会的工作始终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抓大事、议大事,因而做到了针对性强、重点突出,使教代会在办学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探索创新,充实内容。

随着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迫切需要学校工作增加透明度,让教职工知校情,从而形成教师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从第四届教代会起,我们增加了一项关于学校中层领导在教代会上作述职报告的议题,以实行对中层领导干部的评议、测评与监督。我们采用“面对面”、“背对背”的形式对中层领导进行评议、测评。“面对面”就是请教代会代表对中层领导的德、勤、绩、能进行当面评议。“背对背”就是请教代会代表对中层领导的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进行“优秀”、“称职”、“不称职”的测评。

第四届教代会一次会议,还请教代会代表给学校中层领导提名,给校长聘任中层领导提供群众基础的依据。

通过民主评议、民主提名,对学校领导普遍有触动、震动、推动的作用,真正体现了有利于理顺党群关系,融洽干群关系,有利于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有利于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

坚持制度 篇10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我校情况,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报告人指本校校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二、报告人应报告以下个人重大事项

1.本人家庭营建、买卖、出租私房,购买公有住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2.本人操办的家庭成员(指父母及子女)婚丧喜庆的有关情况。

3.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4.配偶、子女受到执行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5.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情况。

6.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三、报告人有上述情况,应填写《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单》交学校党组织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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